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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触电伤亡事故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也与一般侵权赔偿责任存有不同。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指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高压供电属于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低压供电就不是高度危险作业,适用的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区分电压等级就成为此类案件确定归责原则的前提和基础。何谓“高压”?《民法通则》和《电力法》都没有规定,电力部门一直是依照《供电营业规则》执行的,该规则第6条将“高压电”确定为10千伏、35(63)千伏、11…  相似文献   

2.
新《商标法》在损害赔偿责任方面所做的规定的特点和亮点在于加大商标权保护力度。这不仅体现在将法定赔偿最高限额提高到300万元,更在于通过举证妨碍以及惩罚性赔偿的引入,将切实解决权利人举证难、侵权责任威慑力不高、重复侵权恶意侵权频发等问题。一、程序上规定举证妨碍规则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新《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为确定赔  相似文献   

3.
正高压触电案件在电网企业法律案件中占比高、影响大。如何运用现有的法律规则妥善处置高压触电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笔者以《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为视角进行分析,提出电网企业在高压触电案件中减免责任的法律建议。一、《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减免责任分析《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  相似文献   

4.
本文根据新《合同法》之规定,论述了供电人违反供用电合同的行为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时,根据用电人的不同选择,在承担相应责任时应注意的相关法律问题,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王再初 《华北电业》2000,(10):34-35
《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法律上的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一些法官,将"高电压"理解为《民法通则》中的"高压",当发生高电压,甚至低电压触电伤亡事故时,无论供电部门有无过错,均按高压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法律的曲解。  首先,必须对"…  相似文献   

6.
产权不明管理混乱违规“搭车”“保护”误区私拉乱接成因一:产权不明产权不明是企业经营管理大忌,因为此类案件的责任划分,无论是电力规章,抑或《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皆是以产权界定的。《供电营业规则》第51条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解释》第2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然而,电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发电、输…  相似文献   

7.
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修正案。2011年4月1日起,修正后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开始施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单位应当承担分户计量表和分户计量表前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以下简称:"新规")  相似文献   

8.
正新《商标法》第14条的修改旨在解决驰名商标异化问题新《商标法》第14条第一款增加了"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的规定,并增加了"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  相似文献   

9.
政策     
正供电营业机构可"先照后证"新华社3月1日消息,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简称《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其中,《决定》第十四条明确提出,删去《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中的"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  相似文献   

10.
新《商标法》对商标代理制度作出了重要修改,明确了商标代理机构从事有关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第68条就对商标代理机构违法代理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笔者现结合《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惩处违法商标代理机构的几种措施及其形式进行分析。一、"停止受理"的法律性质停止受理,即新《商标法》第68条第2款规定的商标代理机构从事违法行为情形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  相似文献   

11.
<正>本文涉及的销售商免赔条款是指现行《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审判实践中,作为销售商的被告方常常会引用该条款作为被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时的抗辩。在以往的审判实务中,能适用该款免赔的商标侵权案件数量较少,对该款适用条件的研究也相对欠缺。但随着权利人直接起诉销售商的案件逐渐增多,实践中甚至出现了偏重起诉终端销售商户,而避开生产商、批发商的趋向。因此,更有必要对这一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相似文献   

12.
《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第106条规定 :“没有过错 ,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就是法律上的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一些人、特别是一些法官 ,将“高电压”理解为《民法通则》中的“高压” ,当发生高电压甚至低电压触电伤亡事故时 ,无论供电部门有无过错 ,均按高压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对法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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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修正案。2011年4月1日起,修正后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开始施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单位应当承担分户计量表和分户计量表前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以下简称:"新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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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要旨: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可知,商标侵权行为的典型样态为生产和销售侵害商标权商品(简称侵权商品),而不包括对侵权商品的后续使用。因此,一般情况下,终端消费者对于侵权商品的使用行为并不构成侵权,但对于侵权商品进行租赁等商业使用是否构成侵权则存在争议。本文认为对此不宜一概而论,当侵权商标商业租赁行为符合相应条件时,可以将此类行为纳入《商标法》规制的范围。人民法院在审查判断侵权商标商业租赁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时,需要综合考虑:被诉标识是否引起混淆误认;被告是否以能够感知的方式彰示被诉标识;商标系达成商业交易的重要因素;被告是否以出租为业谋取商业利益以及被告是否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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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问答     
读者:最近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有何新规定?施工单位应重点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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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2013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旨在给予驰名商标更强的保护,而驰名商标保护的要件不能被《商标法》的其他法律条款涵盖,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对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在先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可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保护。案情当事人:原告(被上诉人)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稻花香公司)被告(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马继华案由:商标争议行政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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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触电侵权诉讼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行为或物件致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不但能够解决侵权行为的责任归属,还决定着侵权行为分类、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免责条件等问题,在侵权行为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高危作业侵权诉讼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则进一步明确,1千伏及以上高压触电案件是高危作业侵权诉讼的具体类型。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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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信息》2007,(9):76-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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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我们非常赞同,它充分体现了法律对民事主体权利的尊重,反映了我国立法思想的逐步转变。具体而言,第二十七条的上述规定,是针对汽车租赁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的特点,对“机动车所有人与承租人、借用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一交通肇事责任确定原则的重大修正,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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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商标侵权判定的法律体系及缺陷 商标侵权判定是商标标识之间的比对。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法第5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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