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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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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单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据。由于在近洋航线贸易中经常出现货物已经到达目的地,而正本提单未能及时到达收货人手中,使得收货人往往无法及时提取货物,从而造成货物在目的港滞压,给收货人带来诸多不便和增加各种费用。为了解决目的港货到提单未到的矛盾,电放提单在国际航运实务中特别是在近洋航线中被广泛采用。  相似文献   

2.
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正确规范地使用海运提单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各方利益。但是在实际业务中因各种特殊原因或业务特殊要求,需要无提单放货、以保函换取清洁、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等非正常的使用。这些非正常使用的提单会给当事各方带来各种风险。我们应深入分析这些风险并对此做出防范。  相似文献   

3.
李洁 《市场论坛》2010,(3):96-97
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单据之一,正确规范地使用海运提单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利益,但是在业务中由于实际情况的需要,往往产生一些提单的非正常使用,这些都造成了提单使用中的各种风险。文章就将对这些风险做出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4.
电子提单的优越性与风险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提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简称EBL)是电子数据交换与纸张提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提单形式。通过计算机,提单信息被转换为数字信号后在电信网络中高速传递,最后由接受方计算机处理还原为原信息。提单的缮制、修改、流转、储存等一切过程都在计算机内进行。因此,严格地说,电子提单并不是一种书面单证,而是一组电子信息。  相似文献   

5.
电子提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简称EBL)是电子数据交换与纸张提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提单形式。通过计算机,提单信息被转换为数字信号后在电信网络中高速传递,最后由接受方计算机处理还原为原信息。提单的缮制、修改、流转、储存等一切过程都在计算机内进行。因此,严格地说,电子提单并不是一种书面单证,而是一组电子信息。  相似文献   

6.
在国际贸易实务操作过程中,货运单据对于出口商的顺利结汇具有至关重要作用.由于出口商对海运提单、货代提单、FCR三种单据之间的差异缺乏充分了解,从而影响企业的安全收汇.通过对船东提单、货代提单和FCR进行比较分析,以便出口商能充分理解并在结汇时正确选用这三种货运单据.  相似文献   

7.
<正> 电子提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简称EBL)是电子数据交换与纸张提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提单形式。通过计算机,提单信息被转换为数字信号后在电信网络中高速传递,最后由接受方计算机处理还原为原信息。提单的缮制、修改、流转、储存等一切过程都在计算机内进行。因此,严格地说,电子提单并不是一种书面单证,而是一组电子信息。应用电子提单时,租船定舱由计算机自动进行,承运人在收到货物之后发给发货人一份收讯电,相当于传统意义上的承运人签发提单。该讯电  相似文献   

8.
<正> 所谓提单保函,是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由于某种原因承运人不能签发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清洁已装船提单,托运人为了做到信用证项下“单证严格相符”,便于及时到银行议付结汇,而向承运人出具保函(Letter of Indemnity),保证赔偿由于承运人签发该提单所引起的一切损失,承运人同意按信用证要求出具提单的做法。关于提单保函的使用,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承运人凭托运人的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相似文献   

9.
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历了快速的海运事业的发展,使用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时常会出现货物已经随船运送到目的港,而提单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确保及时安全地到达,而出现"货等单"的情况。本文以电放提单为研究对象,主要结合国际海运运输流程,运用结合实际案例分析的方法,总结出相应的类型,对电放提单所产生的原因,以及与电放提单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探析。提出在国际海运实务中应当分清电放提单与海运单、电子提单的区别,在业务实践中,从安全性和便利性,成本上的权衡中来谨慎地采用电放提单的方式。针对不同的情况选择使用,为从事国际海运的企业与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具有行业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电子商务中的提单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广泛应用使得传统国际贸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曾经在传统国际贸易中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的提单,在电子商务条件下不再是书面单证,而是一组电子信息,严格的说应该叫电子提单。电子提单弥补了纸面提单的易出误差、易被仿冒、流转速度慢的缺点,具有安全、高效的特点,使国际货物的流通速度有一个飞跃的发展。一、电子提单的优越性能电子提单(ElectronicBillofLading,简称EBL)是电子数据交换与提单相结合的一种形式:通过计算机,提单信息被转换为数字信号后在电信网络中高速传递,最后由接受方计算机处理还原为原信息…  相似文献   

11.
提单(Bill of Loading)是国际贸易和国际海上运输中最重要的单证之一。一方面,对于贸易各方来说,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掌握了提单,谁就拥有了货物的所有权。另一方面,对于检验检疫监管部门来说,提单是确定检验检疫监管内容和方式的重要依据。进口废物原料是一种高风险的重点敏感商品,国家有关部门对其采取了进口许可、装运前检验、供货商注册登记等管理措施,这些措施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提单信息才能得以有效实施。一些企业据此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提供虚假提单,  相似文献   

12.
关于清洁提单的问题是国际贸易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在我们的出口业务中,资本主义国家的轮船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对受载货物百般挑剔,借口货物的外表或包装有缺陷,在提单上滥加批注,从而使提单成为不清洁提单,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影响我们及时结汇。国际商会曾于1963年印发了一份名为《清洁提单问题》的小册子,并于1974年重版。书中对产生不清洁提单的原因以及避免在提单上加添批注的各种方法作了分析研究,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商品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已被广泛采用的批注条款,供船方选择使用,达些情况都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现根据国际商会1974年的版本将全文译载于后,供有关方面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13.
海运提单是国际结算中的一个重要单据,填制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出口商的收汇安全。本文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有关规定及银行审单标准,对提单的抬头与背书、装运港和卸货港、装船批注、签署四个填制关键点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黄叶飞  张军 《对外经贸》2022,(10):20-23
中欧班列的开通促进了陆上贸易的繁荣,陆上贸易的扩大又进一步催生了各贸易主体利用运输单据融资的需求,然而目前铁路提单还存在着物权属性依赖意思自治、贸易主体信用证融资困难、适用范围狭窄等问题。深入研究铁路提单在运转过程中货款、货物和单据三者关系的不平衡以及铁路提单的法律缺失问题,据此提出加强国际合作赋予铁路提单以物权属性、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创新金融模式平衡贸易主体的风险和利益等措施以促进铁路提单的广泛使用,提升贸易效率。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对记名提单的几个热点问题的研究,分析了记名提单的性质.通过对提单的分析比较,指出记名提单与提单的区别.通过对比分析提单与记名提单,指出记名提单不具物权凭证的效力和记名提单的证据力的特殊性.最后分析了记名提单下"无单放货"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海运提单风险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倒签和预借提单、伪造提单、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海运提单与货物不符、无提单放货等。对此,承运人应该严格执行提单制度,进出口商应该严格审核提单内容,以减少风险损失。  相似文献   

17.
一直以来,传统提单在海上贸易中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然而,随着通讯科技的迅猛发展,电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逐步占据了原本属于纸质提单的位置。本文拟通过比较传统提单与电子提单的异同,分析电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法律应用,集中探讨如何改善电子提单运用的相关问题。从中,我们能跟踪到传统提单到电子提单演变的过程。  相似文献   

18.
杨琼 《现代商业》2012,(17):60-61
虽然电子提单与纸面提单相比较存在较多优势,例如极大的节约人力成本,加快提单流转的速度,利用加密技术来保证提单的真实性,减少在传统提单操作中因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行为而引起的纠纷,有效的杜绝各种诈骗活动。但是要使电子提单完全的取代传统的纸面提单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障碍,其主要原因在于电子提单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国际上已有的电子提单商业实践来分析电子提单运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一些应对建议。  相似文献   

19.
随着现代物流技术的发展,原来漫长的国际贸易运输时间大大的缩短了,尤其是近洋贸易,其运输时间甚至短于单据寄送所需的时间。这便给传统的支付方式带来了挑战,在海洋运输方式下,提单是买方提取货物的必要条件,如果货物到达买方所在地后,买方没有及时凭提单提货,他不得不支付高额的仓储费用,而且还得承担不能及时转让货物而存在的潜在市场风险。  相似文献   

20.
依据中国法律,货代可从事"货运代理"和"无船承运"两种业务,但其代理人或承运人的身份不同,其职责及与委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FOB条件下,无论是买方或卖方或其共同委托的货代须主动向卖方履行交单义务。因卖方未及时支付垫付的相关费用,货代可依法扣留相关单证,但提单例外。货代向卖方交付了无资质的无船承运人的提单,导致卖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货代代理签发并交付无资质无船承运人提单的,属于违法代理,应与无船承运人对提单项下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对货代责任的认定,中国司法解释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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