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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数据资产化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的关键环节。本文建立了数据资产智能合约会员定价、数据资产交易平台定价和数据资产组合定价模型,针对数据所有权和用益权交易方式,研究数据资产价格与交易收益及效用之间的关系。本文研究发现:数据资产定价机制、交易主体收益与效用等是影响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的主要因素。通过机制分析表明:一方面,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对数据交易进行跟踪与定价,以实名制会员注册信息,形成数据资产交易合同验证等智能化会员合约,能在有效保障数据交易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数据资产交易价格;另一方面,通过数据估值与资产定价两阶段定价模型,能有效挖掘数据价值和优化资产价格,形成不同权属的数据资产动态定价策略,实现供需双方效益最大化。而且数据交易成本越高,生命周期越短,买方效用越低,市场评价越差,客户越容易流失。因此,需要加强数据交易市场与资本市场深度融合,建立规范、高效、安全、便利的数据资产化服务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  相似文献   

2.
专利交易是创新主体回收研发成本、形成创新良性循环的重要途径。基于创新主体视角深入探讨专利交易差异及区域网络有利于不同创新主体制定差异化专利交易政策,从而加快实现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采用统计分析法和社会网络分析法,以2018年中国专利许可与转让数据为研究对象,探讨各类创新主体专利交易差异与专利区域流动网络。研究发现:①不同类型创新主体专利交易特征不同,创新主体类型不同,相关专利特征也不同;②不同类型创新主体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作用不同,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主要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企业和个人则对多地甚至全国技术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因此,不同类型创新主体应整合内外部资源,通过合作研发扩大专利交易范围;政府应建立完善的专利交易评价体系和专利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研究结论有利于促进不同类型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化,为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目前,各国政府均以公权力要求数据在地化,数据在地化阻碍了数据的价值畅通。美国与欧盟签订的《安全港协议》与《隐私盾协议》相继被判无效凸显了数据主权的扩张与争夺,造成了跨境数据流通的困境。为了兼顾数据流通和利益价值的平衡,我国在数据主权大潮中应作出自己的选择,构建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避免国际间的管辖冲突。参与国际协议和国际规则的制定,增加跨境数据谈判内容,主动牵头构筑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体系。适当降低国外司法管辖判决、裁定的承认门槛,承认国外司法管辖的域外效力。  相似文献   

4.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经融入到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各个环节,有助于生产力增强、企业创新和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相较其他传统要素,数据要素具有虚拟性与非消耗性、非竞争性、价值不确定性、非静态性、正外部性五大特征,并对包括规模经济、范围经济、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等基本经济学原理赋予新的意义。梳理和比较文献后发现,数据确权、数据定价和数据交易构成了数据要素市场的三大核心内容。从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视角看,数据确权亟需明确权利性质和划分权利主体,数据定价需要结合具体的场景、定价策略和定价模型,数据交易则依赖数据参与者存在不同的商业模式和交易机制。展望未来,数据技术发展、数据产权分置和数据垄断问题将会成为影响数据市场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5.
我国智慧农业主要表现为农业企业自主型、加工流通企业带动型、专业化服务企业主导型、数字化农机企业主导型和农技推广体系依托型五类发展模式,不同模式协同发展构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智慧农业体系。在要素配置上,智慧农业可以促进农业生产方式与要素供给关系的匹配,促进产出增长与环境可持续的协同;在组织结构上,智慧农业促使更多主体参与到农业分工合作网络中并实现更紧密合作,促进创新体系与农业产业的融合;在产业绩效上,智慧农业可以促进农业效率提升、产出增长及农产品价值与功能的提升。目前,智慧农业面临传统农户与现代生产方式、数据价值显性化与数据利用专业化、低增值与高投资等矛盾而导致的不均衡发展问题。为加快智慧农业发展,应推动智慧农业技术的创新和供给;分类施策,促进不同智慧模式协同发展;依托智慧农业,加快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建设;加强数字标准建设和数字安全治理。  相似文献   

6.
世界上主要的国际组织先后通过国际公约、隐私保护与个人数据跨界流通指南、隐私保护框架等文件对网络隐私权予以了确认和保护。以欧盟和美国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发达地区和国家,也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保护隐私数据信息的法律规范,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产生产生了积极的效果。美国和欧盟由于法律传统存在差异,在网络隐私权保护方面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欧盟采取的是成员国国内统一立法、欧盟统一保护规则,各国实行统一监管机构监管的模式。美国则以行业自律为主、法律调整为辅,没有统一的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法律,而实施各个行业有针对性的隐私权保护规范,由不同职能部门分别监管。国外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经验可以作为中国建立网络隐私权保护框架的重要参考。  相似文献   

7.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在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中发挥重要引擎作用,并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数据进入实体经济循环系统,快速融入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各环节,优化资源配置,畅通流通渠道,促进供需精准匹配,激发新兴需求,形成数字技术应用—传统实体企业转型—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融合发展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特征,数据驱动要素融合、产品融合、企业融合、产业融合和市场融合,培育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循环系统。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政府和各类经营主体应更加重视数据驱动发展的作用,着力提升企业构建数据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探索多元化的企业数据流通模式,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和产业数据空间,提升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循环效率。  相似文献   

8.
俞荣建 《经济管理》2007,(23):67-70
伦理诚信是企业诚信的最高要求,也是解决企业诚信问题的终极途径。和谐主题下企业伦理诚信的本质是采取与社会和谐共生的方式行事。本文阐述了企业诚信的五个范畴、三种境界和三个发展阶段。“浙商”诚信的局限十分明显,是企业家个人为主体的、封闭性私人社会网络内的自发诚信和规则诚信,突出问题为公共商业伦理的缺位,导致“浙商”自发发展与和谐社会价值规范的直接冲突,“浙商”迫切需要构建共守的伦理准则。在和谐背景下,“浙商”共守的商业伦理准则应为“浙商”在企业层面、产业层面以及社会层面的和谐共生。“浙商”应基于共守的商业伦理,实现诚信模式向社会化的伦理诚信转变。本文最后给企业提出了建构诚信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9.
大数据环境下,个人数据在商业、公共事业及科研等领域的应用日趋频繁,隐私泄露事件发生频率与危害程度极大增高,平衡个人数据挖掘与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关系是大数据发展面临的重大难题。文章应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将个人数据隐私治理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划分为个人、个人数据收集者、个人数据处理者、个人数据应用者及监督者5种角色,涉及个人、个人数据企业、政府、媒体、第三方隐私保护组织及非政府组织等6大利益主体。通过权力利益矩阵分析,将6大主体归纳为核心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间接利益相关者及直接利益相关者4大类,并据此提出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针对核心利益相关者建立竞争性治理机制,针对直接、间接利益相关者建立激励性治理机制,发挥重要利益相关者的主导作用。希望个人数据隐私治理机制能为平衡数据挖掘和隐私保护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经济全球化逐渐带动了数字经济全球化,数字贸易正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贸易的发展为各国带来经济增长的同时,因跨境数据流动而产生的安全问题成为各国正在面临的威胁和挑战。世界各国在数字贸易中寻求贸易发展与安全保障的平衡,其中数据监管的方式成为热点,建立全球数据监管体系也成为重中之重。由于国际数据监管规则薄弱以及国内数据监管规则尚不成熟等诸多原因,国内外数据监管规则的协调面临困境。因此,以国际与国内现有数据监管规则存在的不足为切入点,分析总结国内与国际数据监管规则协调面临的困境,并最终为建立全球数据监管体系提出中国因应之策: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与完善,对标国际标准协调各类协定,推动监管统一;进一步完善国内数据监管体系;构建良好数字营商环境,加快数字贸易发展进程。  相似文献   

11.
以数据要素的特征归纳与数字技术的系统性分类为基础,文章提出了一个分析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基础性框架:“技术—经济”分析框架。在这一分析框架的基础上,文章从经济发展的要素条件、组合方式、配置效率入手,区分数字经济中的数据要素化过程、数据价值化过程与产业数字化过程,构建综合考虑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作用的数字经济生产函数。研究发现,数据要素的虚拟性、非竞争性和规模报酬递增等特征是其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源,数字技术是数据要素发挥经济发展新动能作用的技术基础、实现渠道与应用手段。最后,文章对数字经济研究前景提出三点展望:强调数据要素的价值测度与估计研究、数据要素的流通与交易机制研究以及数据要素作用于创新的实现机制研究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相似文献   

12.
大数据给企业带来变革性影响,也带来许多挑战。学者借鉴IT能力提出大数据能力概念,但对大数据能力的定义、性质和测量维度等内涵未达成统一认识,不利于深入研究。回顾了大数据能力现有研究,阐述了大数据能力的内涵及其与相似构念的异同,并基于资源基础观整合了目前大数据能力的结构维度。同时,还总结了大数据能力给企业带来的组织层价值。最后,提出了4个研究方向:①区分大数据能力与大数据支持能力,并探究大数据能力价值实现机制;②进一步明确大数据资源形成大数据能力的过程;③进一步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大数据能力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④借鉴相似构念的研究成果并用于大数据能力相关研究,进一步整合相关理论,避免其陷入碎片化。  相似文献   

13.
作为平台企业的重要资产亦即用户的隐私,个人信息在大数据领域的广泛应用容易导致数据滥用,企业与个人在信息掌控上的不对等关系导致以数据赋权机制为主的个人信息相关法律面临挑战。为探索赋权保护模式下的多方利益格局,本文从“大数据杀熟”角度出发,构建消费者、平台企业和政府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并建立复制动态方程,得到不同情形下的三方演化稳定策略,通过数值分析方法研究数据赋权政策下关键参数发挥的作用。研究表明:数据技术水平的提升依然可以促使平台企业在博弈中选择“杀熟”行为;数据安全与信息保护会使赋权模式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但对平台企业的定价策略缺乏影响力;在政策监管实践中,监管概率可以高效辅助提高监测水平,以抑制平台企业的差别定价行为。因此,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建设、灵活设置监管策略、构建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的治理体系,是赋权政策下解决数据垄断及相关价格歧视行为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4.
本文通过构建地区数字产业集聚指标,实证检验了数字产业集聚对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和作用机制。本文的研究表明:整体上数字产业集聚有助于促进我国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且上述促进效应主要表现在数字化程度较高的行业中,而对数字化程度较低行业中的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并不存在明显的作用。机制分析发现,数字产业集聚通过数据资本渠道和技术溢出渠道作用于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另外,数字产业集聚存在明显的空间溢出效应,会抑制邻近地区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发展。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政府在进一步推动区域数字产业集聚时,应协调地区间的数字产业政策,并采取措施提高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水平及数据资本市场完善程度,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5.
随着数字技术不断发展,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进入了新阶段:数字技术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进入iPhone时刻,互联网企业经营重心加速从消费互联网转向产业互联网,传统企业开始利用自身行业优势发力产业互联网建设,乃至国家间开始将竞争策略延伸至数字技术领域。与此同时,也存在数据隔离现象日益突出、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亟待实现、企业数字化程度不平衡以及劳动者面临失业风险等现实挑战。针对上述挑战,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抢占全球发展先机,应着力打破数据孤岛,深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发挥体制优势,全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关注中小企业,多措并举帮扶数字化转型;完善人才培养,降低数实融合的就业冲击;拓展国际合作,构建互利共赢的新规则。  相似文献   

16.
如何推动数据这一新型要素向新质生产力转化成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然而,数据要素的供给、流通和使用仍存在卡点堵点,突出表现为缺少有效的生态连接主体和价值共创机制。平台企业是数据要素向生产力转化、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有力主体,但鲜有研究关注到平台企业如何发挥资源、技术与场景等优势,以新机制加速数据要素向重大场景转化,催生新质生产力。本研究立足于数据赋能新质生产力的新使命、新要求和短板痛点,基于场景驱动创新理论,系统论述平台企业牵引多维场景和多元主体构建数据要素创新联合体这一新质主体,推动形成数据要素“收-存-治-易-用”价值链良性循环,加速数据要素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理论逻辑。进一步,结合典型实践提炼总结平台企业构建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转化“生态飞轮”的4个实践路径,旨在以平台企业这一新质主体,探索新型生产关系,推动数据要素这一新型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转化,释放数据要素放大、叠加、倍增价值,赋能千行百业万企场景创新,培育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  相似文献   

17.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如何界定其权利归属已成为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构建数字治理体系的关键问题,而现行的数据产权从理论研究到制度设计并未对此做出明确回应。基于此,从数据的经济学属性出发,运用科斯定理模型分析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权利界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发现,非隐私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具有非竞争性和部分排他性,可以被多主体“共同使用、共享收益”。以数据抓取和反抓取案件为例,数据权利界定不当会导致“排他不足”或“排他过度”,进而带来“准公地悲剧”或“反公地悲剧”问题,损耗了社会总福利,而有效的权利界定制度可以化“公地悲剧”为“共同富裕”。因此,应根据数据属性和特征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并从社会福利增加视角强化数字要素的权利界定和制度规范。研究结果不仅为数据抓取等案件的判决提供了理论支撑,也为有序配置数据资源、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新思路。  相似文献   

18.
一、财务报表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现行财务报表的分析方法不健全。 (1)缺乏可比性。在比较分析时,必须选择比较的基础,作为评价企业当前实际数据的参与标准,如历史数据、同业数据和计划预算数据。用历史的数据去判断企业目前甚至将来的财务状况,往往不切实际;同行业之下,不同的科技水平和装备,显然不能用一成不变、缺乏代表性的行业数据去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实际与计划的差异分析,以预算作为比较的基础,实际和预算的差异,有时是预算不合理造成的,而不是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  相似文献   

19.
创业企业被认为可通过获取合法性取得投资者认可,而现实中创业项目同质化现象严重阻碍投资者对优质项目的识别。以往研究忽视组织合法性与独特性在不同场域下对投资者行为的影响,基于身份理论和制度理论,探索不同组织场域类型下创业企业身份特征对创业融资的影响,并考察场域成熟度的调节作用。基于CVS数据库,通过对2018—2020年创业融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1)在成熟场域下,组织合法性3个维度对创业融资均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独特性则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其中规制和规范维度对创业融资的影响受场域成熟度的调节;(2)在新兴场域下,规范和认知维度对创业融资具有显著负向影响,且规范维度与创业融资受场域成熟度的负向调节。根据研究结论,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所处场域类型,有针对性地构建投资者认同的企业身份,从而获取创业融资。  相似文献   

20.
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时代信息流的新载体,已深度渗透至生产各领域,被誉为"未来的新石油".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充分挖掘数据"新"要素潜能的内在要求与必然选择.总的来看,这一进程是"生产要素化"与"配置市场化"双重内涵的叠加;关键在于赋予数据以"商品"属性,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利益主体内部的封闭式流通向不同利益主体间开放式流通的转型过渡.以可交易数据范围的合理界定为前提,竞争、供求和价格等因素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内生驱动;而数据双边网络效应、成本结构及效用敏感性等特征,使市场机制的运行呈现出鲜明的特色.中国数据要素"新"市场体系的构建,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着力于产权界定不清晰、市场秩序不完善、监管体系缺位等症结,构建起"内生演化+外部培育"双轮驱动的运行范式,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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