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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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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推进,要求我们加强纳税申报的管理.一方面,可供投资者分配的税后利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回报水平和资产盈利能力,影响着股票价格和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外部投资者不仅关注账面利润,更关注税后净利润,因为只有净利润才是最终可用于分配、为投资者带来利益的利润.近几年来,商业银行在纳税申报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管理粗放、随意调整纳税所得额的现象在各分支机构普遍存在,当前加强所得税纳税管理显得异常迫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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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6,(12)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广告中提供名义、形象或在广告设计、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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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规定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有效解决新所得税法实施后法人所得税制度下税源跨省市转移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下发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税缴纳做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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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萍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9):49-50
<正>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分析如下。一、《办法》确定的主要内容1.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处理原则为: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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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比起原企业所得税法有较大的变化,对内外资企业统一了所得税率,统一规范了税前扣除标准。本文拟对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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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会计》1995,(2)
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反映了一些问题、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加以明确,为便于征管,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某些地区仍要求企业上缴利润问题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已明确,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都应依法缴纳所得税.对利改税时未缴纳所得税而实行各种承包上交利润办法以及享受各种减免税政策的,除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继续执行原政策以外,一律纳入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依法征收所得税.各个地区和部门都应遵照这个原则执行,不得擅自决定要企业上交利润而不按统一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如发现与统一税法不符的任何做法,税务机关应予抵制和有权拒绝执行.二、关于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处理问题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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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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