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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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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预售制度设立的最重要基础,预售资金的收取和使用是商品房预售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控制我国商品房预售市场风险,平衡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利益的关键。通过明晰我国现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立法现状和监管模式,探析我国香港、美国先进国家和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进而为我国建立并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提供可行性构想。  相似文献   

2.
目前无论是在学术界或是实践中关于“预售商品房资金由谁来监管”问题的探讨都存在很大的片面性:一是单一机构组成的监管主体面临职能上的缺失,二是监管主体内部缺乏制衡,形成监管权垄断从而导致各种问题出现。本文构建了由政府房管部门、工程监理机构和银行三方共同组成的监管主体,使其相互间在功能弥补与资金监管权“控用”模式的制衡中达到资金监管目的。并且在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还不规范的情况下,为了保护买房人的权益应当将预售资金监管定制为强制监管。作者通过对上述问题探讨,希望能对我国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问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文章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制度、商品房预售现状、商品房预售问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四个部分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对每个监管模式各自存在的优势与不足进行系统分析,着重阐述了进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迫切性、紧要性,根据分析结果得出自己的观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设想。希望通过对预售资金监管的建议和设想,能减少不利因素对预售资金监管效果的影响和制约,强化资金监管的内在和外部作用,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项目顺利完成,从而保护预购者合法的购房权益,实现房地产市场能够健康、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4.
商品房预售作为一种融资渠道,在房地产开发中被广泛采用。但由于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不力,产生了很多问题,严重扰乱了房地产二级市场的秩序,成为困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问题之一。加强我国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统一监管模式,应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体标准,统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的具体设想,完善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法律制度,保障购房者利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任芳子 《消费导刊》2014,(2):158-159
商品房预售制度在我国实行二十几年来,对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无论是在风险分担机制还是在市场准入、资金运作和监管以及违规处罚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缺陷,导致在实践中产生大量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商品房预售中的利益冲突,预售制度的立法现状,提出了几点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胡渊 《现代商业》2007,(26):42-42
商品房预售制度对于培育我国房地产市场、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但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本文简要的介绍并比较了主要发达国家及地区的预售制度,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讨论了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7.
任芳子 《消费导刊》2014,(1):158-159
商品房预售制度在我国实行二十几年来,对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无论是在风险分担机制还是在市场准入、资金运作和监管以及违规处罚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缺陷,导致在实践中产生大量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商品房预售中的利益冲突,预售制度的立法现状,提出了几点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商品房预售制度对于培育我国房地产市场、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但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本文简要的介绍并比较了主要发达国家及地区的预售制度,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讨论了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商品房预售是我国房地产市场销售中一种主要模式,国家为加强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设立了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本文从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法律基础、内涵谈起,分析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法律性质和效力,并探讨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不足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卢林  王懿  王娇 《消费导刊》2012,(5):48-48
随着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不断发展,商品房预售制度中存在的风险也一一凸显,对于商品房预售制度的风险防范,我们更倾向于将其设定为近期防范措施与远期防范措施。本文从这两个方面对如何建立更加有效,全面的商品房预售制度风险防范体系作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11.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其性质而言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但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它也不同于一般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它虽然是预售合同,但不是预约,而是本约。预售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这种登记不同于产权登记,房屋预购人取得的权利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是一种债权。  相似文献   

12.
商品房预售制度对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阐述商品房预售制度概况,深入分析了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提出了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商品房预售合同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其性质而言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但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它也不同于一般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它虽然是预售合同,但不同预约,而是本约,预售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这种登记不同志产权登记,房屋预购人取得的权利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是一债权。  相似文献   

14.
商品房预售对中国房地产业起着重要的作用,其预告登记和预售广告是争论焦点,对其法律规制研究有利于更好的认识和解决其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商品房预售的利弊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晓庄 《商业研究》2006,(19):161-163
商品房预售制度即期房制度的存与废,都存在着政府、开发商、购房人三方利益与冲突,然而,期房制度的取消与否既不是由开发商决定的,也不是由购房人决定的,而是取决于政府利益的出发点,是对政府智慧的考验,是真正为民众利益着想,还是为强势利益着想。  相似文献   

16.
冯靓 《消费导刊》2009,(13):123-123
关于普通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我国立法以及主流学说认为是要约邀请,而对于达到一定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我国立法将其认定为要约。基于对传统的要约的理论的理解与把握,本文认为这类可能进入交易合同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既非要约又非要约邀请,而是一种先契约的承诺,形式上应当向不特定的受众发出,内容上应当具体明确,并且对合同的最终订立有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7.
商品房预售合同引发的纠纷日渐增多,由于相关立法不够完善而导致存在法律适用的困惑,本文主要分析了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预售合同无效及民事责任;无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影响.  相似文献   

18.
正一直以来,开发商与银行结成同盟共同攫取房地产市场暴利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部分官员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扯不清的关系也不鲜见,我们实在难以相信,银行监管的预售款有多少能被真正按相关要求向开发商发放,在筹备一年多后,武汉市房管局日前宣布,将于10月启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房管局、银行和开发商将签订第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监管账户,用于存放购旁人所支付的购房款。根据监管协议,开发商可在工程结构封顶、竣工验收等重大施工节点,向房管部门申请提取资金。房管部门将组织确认施工进度,批准后通知银行向开发商拨付资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开发市场处处长刘震  相似文献   

19.
商品房预售制度中的“核心制度”是建立商品房远期交易市场,而“配套制度”则是与“核心制度”相关的金融、法律、管理制度。一些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商品房预售的‘核心制度’总体来说产生的收益大于成本”针对房地产预售的一系列问题,课题组于2008年至2009年,对河北省商品房预售市场展开了全面调研,结果触目惊心:  相似文献   

20.
袁正新  向桂兰 《商业研究》2000,(11):138-139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在理论上没有定论,立法上没有明确的加以规定,司法实践中因对其性质的不同理解导致处理结果不一。因此,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不同。它虽然是预售合同,但不是预约而是本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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