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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规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所谓汇总,是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工作中,汇总纳税企业由于相关税收政策不熟悉,导致无法正常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本文拟以甲动力技术服务公司为例,介绍享受高新低税率优惠的汇总纳税企业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2.
目前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主要存在因企业所得税征管没有纳入工商税收计划而不被税务机关重视,对国、地税务部门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划分不科学,企业所得税征管执法不严,对汇总纳税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经济实体的所得税征管过松等问题。今后应把企业所得税改为共享税,由国税机关征管,把国有企业所得税纳入工商税收计划进行考核,改汇总纳税为就地纳税,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3.
杨志安  郭矜 《中国税务》2013,(12):65-65
一、现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征管权限划分不清。现行税法中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部有权对成员企业和单位申报的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规定,使得各地税务机关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容易出现“重稽查、轻征管”的局面。由于监管效果不与地方税收收入相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地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监管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4.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  相似文献   

5.
严峻  田金太 《税收征纳》2007,(10):24-24,27
按照税收政策规定,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某县地税局稽查局根据税收专项检查的统一部署,对某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县分公司2003—2004年度的地方税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企业未经批擅自汇总纳税涉嫌偷税。  相似文献   

6.
200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在综合了《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地对建筑行业的实际征管状况,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规范,本文主要针对该文件中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进行探  相似文献   

7.
《税收征纳》2010,(7):49-50
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13,(2)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税收征纳》2010,(3):53-53
为加强和规范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中国税务》2010,(7):45-45
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会计师》2013,(3):78-81
<正>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会计师》2013,(2):78-80,F0003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3.
任雪婷 《税收征纳》2009,(4):9-10,13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规定使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的认定标准由“独立核算”转变为“具有法人资格”.确立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法人所得税制。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两处及两处以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对汇总纳税企业采取由总机构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征收办法称为汇总纳税。  相似文献   

14.
国税函[2006]48号2006年1月1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强化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的征收管理,现就规范汇总纳税范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按照现行规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不得越权审批。凡越权自行审批汇总纳税或扩大汇总纳税范围的,必须予以纠正。二、下列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汇总纳税:(一)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二)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  相似文献   

15.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38号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进一步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帐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 ;二、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 ,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 ,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三、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 ,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 ,…  相似文献   

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27号)中规定的“信息反馈制度”,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程序中的重要一环,是加强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措施,通过1999年度的具体实施运作,效果非常显著,强化了企业所得税税基和企业财务的监督管理,使企业所得税税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7.
一、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确立和评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离不开税收筹划,进行纳税筹划是必要的。企业只有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才能保证企业在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的同时兼顾国家利益,才能使企业财务分配政策保持动态平衡,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战略性目标和战术性目标的有机结合,要求企业在选择纳税方案时必须兼顾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只有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选择兼顾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最佳纳税方案,才能更大程度的支持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2.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纳税筹划空间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纳税人之所以能通过纳税筹划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一方面利益的驱动使纳税人有充分的动机为之精心筹划,另一方面现行的税收政策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中的有关税收优惠条款、选择机会和税收政策缺陷的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是政府为了调节和诱导国民经济运行,主动放弃一部分税收收入,向特定的纳税人提供财政援助的一种政策手段,其实质是国家的一种财政补贴支出,因此也叫税收支出,是政府给予纳税人的税收...  相似文献   

18.
国税发〔2000〕38号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进一步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帐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 ;二、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 ,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 ,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三、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 ,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 ,但其收入总额…  相似文献   

19.
《上海财税》2001,(2):51-53
近几年来,为贯彻执行好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本着既要支持企业改革,又要有利于税收管理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各地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文件精神,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操作制度和办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征管力度,工作实效明显。但是由于总公司或母公司(以下简称总机构)征收地和成员企业管理地的不一致,征收与管理脱节,加之层次多,操作复杂,用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设备修理费,可由成员企业按有关规定计算扣除。  相似文献   

20.
税事文摘     
国税总局规范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为加强和规范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建筑企业项目经理部的收入也应汇总到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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