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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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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家辉 《特区经济》2013,(9):181-182
理论界在讨论劳动法律制度时,仅以"公法私法化"或者"私法公法化"中某个方面来分析,这样会割裂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复杂性。本文通过对劳动法律历史的梳理,厘清"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的过程,表明劳动法律制度是两者兼有之的公私法渗透交融的典型例子。  相似文献   

2.
公立高校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究竟是公法上的行政法律关系,还是私法上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个问题学界从来就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文章将从法律角度来探讨公立高校图书馆和读者之间的关系,并从公法和私法的相关理论入手,阐释两者之间的具体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每年大概有2万亿元(还不包括国债、世行贷款、亚行贷款等)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分别由公法人和私法人代理采购。其中,私法人即各类招标公司代理采购的规模约占80%以上。这种情形在实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是非常罕见的。  相似文献   

4.
宋汉林 《特区经济》2011,(5):255-257
民事强制执行拍卖是指执行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或不动产以公开竞争出价的方式卖与出价最高的应买人,并以卖得价金清偿债权的行为。强制执行拍卖性质的界定,是强制执行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不同的性质界定,将会直接影响拍卖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私法说认为拍卖是私法行为,属于买卖契约之一种;公法说认为强制执行拍卖是公法上的行为,与私法上的买卖不同;折衷说认为拍卖一方面是公法行为,另一方面又同时具有私法买卖之性质与效果。拍卖性质将对拍卖的程序、拍卖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拍卖的法律效力、拍卖的救济程序、拍卖中法律责任的承担等问题产生较大影响,我国民事强制执行拍卖的性质应界定为公法性。  相似文献   

5.
李松涛 《上海国资》2003,(12):46-48
1948年的货币改革和1957年颁布的《德意志联邦银行法》,使得德国在二战以后迅速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健全的货币制度和金融体系,制定了相对稳定的金融货币政策,这一独具特色的金融体系和货币政策为德国战后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极大地支持了德国经济的稳定增长。银行架构与中小企业发展德国的银行体系从法律角度,即按照产权结构可以分为公法和私法体系银行两类。  相似文献   

6.
在民法法系存在公法与私法之分。按照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的观点,凡保护国家公益的法为公法,保护私人利益的法为私法。整个私法的核心内容就是解决私人之间权利及利益冲突的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在一般情况下,两类责任泾渭分明。  相似文献   

7.
论评标委员会的地位、作用和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体现了《招标投标法》对招投标程序监督和决策多元化的公法内涵,也体现了《招标投标法》对招标人商务、技术咨询,帮助招标人减少失误的私法内涵。本文从公法、私法两重法律关系上对评标委员会的地位、作用和法律责任展开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姜漪 《魅力中国》2014,(16):306-306
日本公法中是否可以适用私法规则以及有哪些民事法的规定可适用公法中一直是学者讨论的问题焦点。日本行政放弃特权与市民同位行使民事执行,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没有禁止。在德国法系中此制度在中途已废除,英芙法系中此制度已纳入宪法中。因此在日本法律中没有必要禁止英美法系中的司法执行。因此。归纳在日本公法中哪些民事法的规定可适用公法,并借鏊其经验教训,能够有效推动中国法治建设起到作用。  相似文献   

9.
李保中 《黑河学刊》2011,(10):86-87
区分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的一个主要特点,新中国法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承认公法(juspublicum)和私法(jus privatum)的二元划分体系,并否认在我国存在公法私法划分的问题,且认为公私法的二元划分理论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特有现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法学的不断前进,在我国理论学界逐渐承认了这种公私法的二元划分理论。梳理和总结公法与私法的主要区别,以便更准确的区分公法与私法。  相似文献   

10.
许斌龙 《改革与战略》2008,24(11):41-43
国有股权是国家所有权在公司法人制度下的转化形式。国有股权来源上的公法性、运行目的的公益性、意志形成过程中的公法性决定其本质上属于国家公权范畴,但在公司法人的内部运行过程与市场环境中,国有股权应当保持股权的一般私法特征。明确国有股权的本质属性与其私法运行方式对于完善国家所有权制度与国企公司治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有国有企业,这说明现代国有企业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组织,经营形式,在各国都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客观需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国有企业都在发生变化,这突出地表现为世界范围内的“非国有化”或“私有化”浪潮。原因主要有两方面:1.经营效益不佳,财政负担重。2.国民经济主导产业的变化要求对国有企业进行调整。日本,瑞典,新加坡和英国等国有20世纪80年代对国有企业的管理采取较大的改革动作,推行国有企业民营化,私营化和分权化管理方式。美国,法国和德国等国在保持政府对国有企业管理特色的基础上,也探索了提高经济效率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方法和途径。这些国家出现了几种定型和典型的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主要是:德国的托管经营方式,法国的计划合同方式,日本的国有民营化方式,美国的出租经营方式、瑞典的分权管理方式,意大利的参与制方式等。  相似文献   

12.
田强 《北方经济》2004,(3):28-29
一、企业设立时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1.企业形态的选择 按照传统的所有制标准可以将企业划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等.民营企业可以涵盖上述诸种类型,即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均可以成为民营企业.但是作为企业法律形态的公司、合伙、独资都是为每一民营企业根据自身特点而确定选择的.目前我国法律仅承认上述三种形态,而俗称"保底分成"、"隐名投资"的有限合伙及隐名合伙等法律形态尚不承认.就三种可供选择的企业形态而言,每一个民营企业家在进行投资活动时有不相同的客观情况和主观愿望,因而选择企业法律形式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进行.  相似文献   

13.
德国管理会计评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德两国会计的法律环境相似,对德国管理会计的研究很有现实意义.本文包括德国管理会计概述、德国成本会计实证研究、德国企业运用的成本会计系统介绍、德国成本会计展望和德国管理会计特点前瞻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4.
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有国有企业。这说明现代国有企业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组织、经营形式,在各国都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客观需要。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国有企业都在发生变化,这突出地表现为世界范围内的“非国有化”或“私有化”浪潮。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经营效益不佳,财政负担重;二是国民经济主导产业的变化要求对国有企业进行调整。日本、瑞典、新加坡和英国等国在80年代对国有企业的管理采取较大的改革动作,推行国有企业民营化、私营化和分权化管理方式。美国、法国和德国等国在保持政府对国有企业管理特色的基础上,也探索了提高经济效率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方法和途径。这些国家出现了几种定型和典型的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尽管方式不同,但各国改革的目标基本都是使所有权与经营权有效分离,组织形式都在向公司化发展,试图找到政府对国有企业管理的最合适控制点的放权点。  相似文献   

15.
徐键 《黑河学刊》2012,(4):71-73,85
财产权的社会义务、城市化的风险弥散,构成了房屋租赁法律规制的正当化基础。标准规制是房屋租赁规制的主要方式之一。技术性和规范性是标准的基本品性,由此产生了公法与私法上的不同法律效果。我国的房屋租赁标准规制主要通过设定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体现。  相似文献   

16.
进行国有企业改制是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提高企业效率和活力的要求。国有企业改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改变企业形态和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形态指企业法律性质的变化,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改变国有企业资本组织关系、治理结构,如将由《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范的国有企业改变为按《公司法》规范的独资公司;将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公司等。改变企业股权结构即引入新股东或改变企业股权比例,包括出售部分或全部国有股权。股权结构变化的另一含义是可以安排股东权利不尽相同的股东,如黄金股股东、优先股股东等。企业法律性质的变化有时是企业股权变化的前提。  相似文献   

17.
论民营经济法律保障制度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晓明 《浙江经济》2002,(20):32-33
当前我国民营企业法律保障制度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我国现阶段的企业按所有制形态不同,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就三资企业而言,按组织形式不同,又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并对三资企业的设立、准入行业范围实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但为了吸收外商投资,在税收、外汇管制等方面又给以优惠的待遇,实行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超国民待遇”。另一方面,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化,私营企业登上历史舞台,且呈蓬勃发展之势。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与此相适应,我国1993年颁布了  相似文献   

18.
作为私法领域"帝王条款"的诚实信用原则,伴随着公法、私法的相互融合,这一原则不可避免地在税法上适用.诚实信用原则的实施不仅是对税收法定原则的有益补充,而且是对纳税人信赖利益进行法律保护的需要.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能够保障行政相对人实现其合法权益和合理预期,促进我国税收事业向法治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9.
德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原则、方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秋霞 《开放导报》2005,13(2):48-57
德国国有企业私有化是为了建设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无论是西德还是东德都必须遵循这一基拳原则;国有企业私有化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颤在公开的法律程序下公平实施,有专门机构指导监督,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和不同形式的资产应采取不同的方法,这些经验值得我国国企改革借鉴。  相似文献   

20.
二战后的二十多年间,随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国家干预经济的不断加强,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在西方发达的工业化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到了七十年代中期,由于传统工业部门作用下降、企业自身运转不灵等原因,西方政府不得不对国有企业进行调整与改革。 一、西方国有企业的概况 根据各国的法律制度,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由非法人的公共事业部门和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机构组成,它包括邮政部门、国家印刷厂、国家投资银行以及与基础设施相关的供水、供电、公用建筑等。第二类属于工商业性质的法人国有化企业或公营公司。 西方国有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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