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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句话新闻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和相关机构5月20日联合公布的《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省。  相似文献   

2.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相似文献   

3.
近日江苏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会议,具体部署落实今年首次启动执行的小麦“托市”收购方案。5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江苏等6省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5月26日,江苏省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省有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究了该省贯彻落实的意见。会议对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在执行的起止时间、收购品种、执行主体、质价政策、收购库点要求、收购资金和费用补贴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6月13日,安徽省粮食局同时在合肥、宿州、阜阳、滁州市分片召开《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工作会议,就贯彻国家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进行了全面部署。小麦主产区市县粮食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是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各级粮食部门要将其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贯彻好、落实好,真正做到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为切实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坚持“四严格一加强”,切实把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5.
《农民科技培训》2012,(7):43-43
5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六部门联合出台了《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中确定的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每百斤102元的收购价,与2011年相比,分别提高7元、9元和9元。  相似文献   

6.
本刊讯5月23日,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确定以2012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02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至9月30日。《预案》中确定的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每百斤102元收购价,与2011年相比,分别提高7元、9元和9元。据悉,执行《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六省。其他小麦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相似文献   

7.
6月25日,为做好2012年小麦收购工作,农业部向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及相关主产省(区、市)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要求,推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认真落实。  相似文献   

8.
一、引言 2006年5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六个部门以特急件下发了《关于印发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文中说: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2006年初,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鉴于目前小麦上市季节已临近,为做好2006年小麦收购工作,稳定小麦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给你们。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预案的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小麦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组织实施工作”。随后,省、市粮食局分别召开2006年夏粮收购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组织实施2006年夏粮的托市收购,中储粮总公司一条线负责具体业务操作,目前整个夏粮收购从南到北在麦收区已经全面展开。  相似文献   

9.
《中国粮食经济》2013,(7):12-15
发改经贸〔2013〕9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为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今年小麦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工作,密切关注小麦市场价格变化,周密部署,紧密配合,认真做好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预案在启动收购、委托收储企  相似文献   

10.
近日,由于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江苏、安徽等六个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地区全部停止了托市收购。  相似文献   

11.
为做好夏粮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等6部门(单位)于5月21日制订并印发了《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确定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02元,与比2011年相比,分男13提高7元、9元和9元。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此前,国家粮食局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夏粮收购入库工作。  相似文献   

12.
近期,农民出售的小麦明显减少。由于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江苏、安徽等六个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地区全部停止了托市收购。  相似文献   

13.
《齐鲁粮食》2009,(6):34-34
5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适用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与去年10月公布的价格相同,即以2009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87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83元。其他小麦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白麦分为硬质白小麦和软质白小麦,其中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硬度指数不低于60的为硬质白小麦.硬度指数不高于45的为软质白小麦。  相似文献   

14.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总公司等联合发布了《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相似文献   

15.
随着《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下发,2010年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正式出台。本文结合2010年小麦预案,对2010年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特点和农发行粮食最低收购价贷款发放与管理应把握的要点作些简要解读。  相似文献   

16.
近日,发改委、财政部。农业祁、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总公司等六部门联合印发《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确定以2012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02元。  相似文献   

17.
法考  赵杰  志军  纪清  高军 《齐鲁粮食》2007,(2):27-30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06]872号)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政府及分公司做好小麦托市收购工作的统一部署,中央储备粮曹县直属库作为菏泽市托市收购的主体,从“服务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出发.弘扬“团结奋进、艰苦创业、以库为家、无私奉献、严格管理、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积极组织开展了小麦托市收购工作,收到显著成效。自2006年6月20日正式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来。本辖区(包括曹县、牡丹区、东明、郓城、鄄城)8个委托收储企业、165个延伸收购库点累计收购小麦68万多吨.有力地拉升了当地小麦市场价格.增加了农民收入,保护了种粮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一、夏收期间国内小麦市场整体平稳 今年夏收期间,国内小麦市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受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没有启动的影响,各市场主体入市购销相当谨慎。不同时期市场价格虽小幅波动起伏,但总体市场同往年相比要平静得多。  相似文献   

19.
要闻速览     
高层信息今年小麦全国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发布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规定,各地应严格执行今年3月制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标准,即小麦最低收购价以今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2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69元。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地区为小麦主产区的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规定说,在今年6月1日至9月30日,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上述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挂牌收购农民…  相似文献   

20.
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以来,在安徽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积极组织、密切配合下,全省小麦收购总体情况良好,截至目前,全省最低价收购小麦已达41.5亿公斤,比上年同期增收26.5亿公斤。出现了入库进度快、数量增、质量好、价格升的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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