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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资格权作为一种新创设的权利,学界对于其内涵意见纷呈,对于其权能内容也众说纷纭。虽然各地改革试点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在资格权的认定、保障和退出等方面仍面临诸多困境。本文认为,宅基地资格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至少应包含身份、收益和管理三大权能。为促进资格权的实现,建议明确资格权认定立法和认定标准,设立特殊资格权以满足“新村民”需要;显化资格权表现形式,建立资格权“确权颁证”制度;探索宅基地跨区域调配、分配延期补偿等多元路径以保障资格权内涵的居住权益;加强所有权对资格权的规范,促进宅基地规范流转;探寻资格权多元退出路径,设立资格权退出反悔机制,构建资格权退出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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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1982,(3):35-36
根据河南省委、省府(1981)181号文件精神,南阳地委、行署于三月二十三日对唐河县综合农业区划进行了审查验收。 南阳地委、行署对这次验收极为重视,验收前正式发了开会通知,让唐河县认真作好各项准备工作。曹文齐付专员对验收准备工作亲自作了部署安排。地委书记刘正威和地委付节记、专员张振生同志亲自主持了这次会议。在机关的全体地委常委、付专员、顾问以及地区区划委员会委员和有关局委的负责同志共三十多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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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规则,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研究和探索。研究方法:以自治、法治、德治相协调为视角,采用跨学科研究法和规范研究法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实践做法,对不同实践做法的基本特征与主要内容、不同的实施路径进行比较研究。研究结果: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协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规则设计的基本路径,对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具有更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研究结论:针对当前相关实践中存在的自治、法治、德治失调问题,应当将自治、法治、德治协调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规则设计的主线,并将其有效融入到立法体例、认定主体、程序规则、判定标准、丧失资格、司法救济、协同保障等内容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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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明确宅基地资格权在三权分置中的地位,澄清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功能及具体内容。研究方法:原理论证、逻辑演绎、比较法等方法。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通过引入宅基地资格权,意在使之承接宅基地所有权在私法中的逻辑起点,实现住房保障从实物分配到兼具实物分配与资金补贴双重保障形式的转变。研究结论:宅基地资格权应兼具财产权能和身份权能双重属性,囊括身份属性的宅基地身份权以及财产属性的宅基地使用权。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流转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仍可以凭借身份权能,行使宅基地利益分享权、宅基地取回权、宅基地退出权等身份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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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成员资格界定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最为繁重也最为棘手的一项工作,哪些群体凭什么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哪些群体为什么不能享有集体经济待遇,必须要有一个被绝大多数人员接受的确定标准。对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得失标准,最有影响力的法律书籍是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提出了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四种情形:死亡;已经取得了其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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