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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制发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赣财预字【1997】1号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地(市)、县(市、区)财政局:现将财政部财预字【1996】435号《关于制发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  相似文献   

2.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具体办法的通知(选自鲁财预字[1997]15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精神,财政部以财预字【1996】435号制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已以鲁财预字【1996】第86号文予以转发贯彻执行,现结合...  相似文献   

3.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赣财综字【1997】第20号各地、市、县财政局:现将财政部财综字【1996】1号文件“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  相似文献   

4.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现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赣财文字【1997】第1号各地、市、县(市、区)财政局,省政府各厅、局、委,省直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经国务院批准,已以财政部部长第...  相似文献   

5.
江西省计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计投资字【1997】01号各地、市(计划单列市)计委、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为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认真做好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  相似文献   

6.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赣财文字【1997】第2号各地、市、县(市、区)财政局,省政府各厅、局、委,省直和事业单位:为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转换工作,现将财...  相似文献   

7.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1996年度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财务管理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赣财综字【1997】6号法规选登各地、市、县财政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现将财政部财综字【1996】115号《关于1...  相似文献   

8.
财政部《关于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监传字[199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布置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的工作中,有些单位提出对预算外资金的具体范围不好掌握,希望能给予明确。经商得国家...  相似文献   

9.
《四川会计》2003,(2):63-64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规范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的会计核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疗费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0]61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和离休干部医药费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有关单位,自2…  相似文献   

10.
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的通知财预字【1997】286号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强化事业单位会计的管理与监督职能,推...  相似文献   

11.
各行署、市、财政计划单列具(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直驻哈单位: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对于1998年5月14日以前发生的招待费用,可一次转人“业务招待费”中列支,但全年的“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不能超过当年单位预算“公务费”的2%。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相似文献   

12.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发【1997】34号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为了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7】14号文),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  相似文献   

13.
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的会计核算,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规定精神,对我部1988年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做如下补充规定:一、在新的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发布前,有关预算外资金的会计核算暂按本规定执行。对事业单位"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的提法也暂时维持原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后新的会计制度将对这个提法作改变。二、会计科目1.在资金来源类增设"预算外资金收入"总帐科目,科目编号分别为1155(2155、3155)。本科目用于  相似文献   

14.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赣国税发【1996】572号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财政部、国家税...  相似文献   

15.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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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5号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经国务院批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对纳税人随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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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赣国税发【1996】562号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6】8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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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南昌铁路局关于印发《关于南昌铁路局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国税发【1997】95号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南昌铁路局各独立核算单位:为了强化对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关于南昌铁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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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国税发【1997】253号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转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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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预字[1995]27号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1993]19号《关于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行政性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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