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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智能投顾低成本、低门槛、服务不受时空约束以及能减少投资决策中人为错误与行为偏差的特点,使其有潜力成为解决普通老百姓“投资难”问题的一种重要的普惠金融工具。然而,不透明、不受直接监管、黑箱式的人工智能算法所主导的智能投顾可能会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并影响金融稳定。现有的监管沙盒(“监管试点”)对参与主体和测试规则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不适合用于事前预判智能投顾可能引发的消费者风险和系统性风险。而数字沙盒作为监管数字测试环境,使得监管部门能够在技术层面观察智能投顾产品的测试过程、运行和检验智能投顾商业模式、评估智能投顾风险,有助于破解智能投顾事前监管的难题。构建智能投顾数字沙盒的核心工作是建立智能投顾市场计算实验金融模型,通过“模仿”真实交易数据形成的潜在过程产生合成数据。本文提出了智能投顾市场计算实验金融模型的框架,讨论了模型中微观主体的行为和微观主体之间的交互过程,以及构建智能投顾市场计算实验金融模型需要解决的两大关键问题。基于计算实验建模的智能投顾数字沙盒能够让监管部门观察在不同的监管规则和经济环境下,智能投顾和投资者的决策互动演化过程,评估不同的监管规则对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和维护金融稳定...  相似文献   

2.
百万资金起步、服务流程烦琐、服务费居高不下、不能随时随地咨询、投资顾问水平良莠不齐……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在国内理财投资中经常碰见的问题,已不再是顽疾,而是存在更多解决的可能性.在目光可及的未来,智能投顾作为智能金融领域的新业态备受市场关注,如何凭借智能投顾掘金理财投资?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金融在线有限公司智能金融总经理何剑波.  相似文献   

3.
刘艺琳 《海南金融》2021,(12):49-58
智能投顾的算法外观给传统投资顾问领域带来新的挑战,算法黑箱、信息不对称以及消费者的不理性心理都阻碍着智能投顾市场的健康发展.穿透式监管理念为解决智能投顾领域监管难题提供了新思路,其实质重于形式的核心原则以及"嵌入式、透明化、协调性"的穿透手段都有利于智能投顾领域监管规则的进一步完善.为促进智能投顾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坚持穿透式监管的工具性质和保护金融投资者的价值理念,探究用代码代替法律的嵌入式穿透手段,并在智能投顾的信息披露和归责体系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规则细化,提高监管有效性.  相似文献   

4.
牌照之殇     
盈灿咨询的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已有40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及金融科技公司配置了"机器人"等智能理财工具,智能投顾已经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遍地开花.作为律师,笔者需要提示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营者,以"智能投顾"为噱头涉嫌虚假宣传.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我国想要如Wealthfront等国际一流企业一样真正发展证券类智能投资顾问业务(以下简称"智能投顾业务"),则必须深刻认识到智能投顾在我国法律规定下的本质及特定资质.  相似文献   

5.
在全球范围的金融创新浪潮中,人工智能开始显露魔力,智能投顾被认为是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的新方向.而随着 Betterment和 Wealthfront这类平台将智能投顾带入大众视野,智能投顾也在国内落地生根,成就了新的风口.  相似文献   

6.
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作为国内第一代基金分析师,马永谙在基金研究与投资市场从业13载,其行业任职经历颇丰,多种角色均有历练,曾一手设计和打造了银河证券基金评价体系、银河证券基金研究分析系统.2014年年底,他又一次充当行业早行人,开始探路智能投顾领域.智能投顾能否为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创造以投资顾问为核心的定制化、综合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带着问题,记者采访理财魔方联合创始人马永谙,且看他对智能投顾的行与思.  相似文献   

7.
智能投顾是在科技金融背景下新兴的一种投资顾问服务模式,具有成本低廉、服务效率高、主观控制风险低、个性化服务特点明显等优势,自其出现后发展迅速.智能投顾在本质上涵盖投资建议、投资顾问以及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冲突,因此完善我国有关智能投顾监管的法律规定对于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良性竞争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智能投顾已经成了投资理财领域的新兴话题.相较于理财师服务,智能投顾有更强大的金融运算能力,因此,当前已经引起了不少业内人士的重视,许多机构开始研发智能投顾系统.包括京东金融等机构都参与了人工智能选股和智能配置.除推荐个股外,相关机构主要以"做选择题测算风险偏好—提供风险配置"方案为主,本质上还是一个静态的配置方案.但也有部分机构可以展示策略,提供动态化的资产配置过程,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这类投资机构的智能投顾对资产管理的理解已具备国际先进水平,在国际同类型智能投顾研发应用中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9.
美国智能投顾的兴起引起中国市场的关注和模仿,成为金融科技创新的一个热门领域.然而,引入概念容易,深耕市场就会发现,美国式智能投顾模式正遭遇水土不服,其根源在于中美两国智能投顾有着完全不同的土壤.  相似文献   

10.
夏俊 《海南金融》2020,(3):38-45
智能投顾作为人工智能与金融领域合作的典范,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有利于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但为落实投资者保护目的,需进一步构建明晰的智能投顾民事责任制度。本文首先界定智能投顾的法律地位,认为智能投顾作为运营者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辅助工具,本身不能成为民事责任承担主体;其次分析了智能投顾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即确定各主体承担责任的类别,厘清各主体间存在的法律关系和义务;最后具体论述了各主体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与追责时应重点明确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智能投顾作为普惠金融在数字时代最典型的代表,因其门槛低而备受中小投资者的青睐.然而,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制建设较为薄弱,智能投顾在我国的发展实践中忽视中小投资者保护,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投资者的知情权难以保障、智能投顾的责任承担不明晰等问题.在新《证券法》设立投资者保护专章的背景下,需要重新审视智能投顾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智能投顾中强化投资者保护的对策,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相似文献   

12.
智能投资顾问是指应用机器来代替人给出投资顾问建议,具有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等特征。本文首先给出智能投顾的发展概况,包括定义、特征和国内外发展情况;然后提出了智能投顾的通用理论框架,从金融、数据及人工智能三方面阐述了智能投顾的理论基础;其次给出智能投顾的国内外监管现状和监管建议;最后探讨了我国智能投顾发展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3.
2014年以来,智能投顾在全球兴起.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与完善,智能投顾从资产管理领域延伸到了财富管理领域.行业里在分析智能投顾时,通常基于资产管理视角,强调智能投顾在定量分析方面的价值,普遍认为智能投顾对传统理财顾问的冲击很大,甚至有替代的可能.  相似文献   

14.
智能投顾基于创新性、效率性及经济性等功能特征,改变了传统投资顾问的业务模式及投资决策方式,我国目前亟待建立并完善智能投顾的监管制度体系。在明确智能投顾制度界定的基础上,探究我国智能投顾发展面临的制度风险,提出应当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及保护投资者利益为目标,在市场准入、牌照发放、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义义务及技术治理等维度对制度予以完善,以期契合我国智能投顾发展的市场需求,在实现金融创新的同时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  相似文献   

15.
智能投顾作为金融科技下新兴的一种服务模式,是2016年后在我国发展起来的.随着新《证券法》的出台,不难看出在普惠金融的大背景下,我国开始强调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目前来看,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智能投顾存在性质、责任义务体系不明,缺乏对算法的统一标准和监管,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不足,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监管不到位等...  相似文献   

16.
本文对智能投顾的基本概念和发展背景进行了概述,分析了智能投顾与传统投顾的区别及智能投顾的理论依据,同时梳理了国内外智能投顾行业的发展情况,揭示了目前中国智能投顾发展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借鉴国外监管经验,对中国智能投顾行业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  相似文献   

17.
袁星宇 《北方金融》2022,(10):72-76
智能投顾可利用算法模型为投资者自动生成个性化的投资咨询服务,是现阶段我国最典型的智能金融形式。相比传统投资顾问,智能投顾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有利于促进我国普惠性金融行业发展。然而智能投顾在我国产生发展时间较短,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监督企业合规经验的重任落在监管上。我国监管部门重视准入监管却忽视了过程监管,产生以下问题:运营机构不遵守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利用算法黑箱与相关利益方合谋损害投资者权益。此外,智能投顾监管标准欠缺、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效率较低。笔者通过梳理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我国智能投顾监管目标进行厘清,为监管部门监管提出以下监管建议:明确投资者信息收集范围、强化风险提示与算法说明、要求算法强制备案、进行算法有效性检测、建立多主体的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8.
本文基于整合型技术接受与使用模型(UTAUT)的拓展模型,通过偏最小二乘结构方程模型(PLS-S E M)算法对在线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以探究智能投顾使用意向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用户对智能投顾的预期效用、环境对个体的社会影响以及用户对智能投顾的信任等3个因素显著影响用户对智能投顾的使用意向,而用户对智能投顾易用性的...  相似文献   

19.
传统金融法律和监管手段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义务体系的构建来实现。智能投顾在算法的科技环境下得以运行和发展,其营运主体的义务转变使传统监管机制难以发挥规制作用,部分营运主体利用法律在义务体系上的失灵来规避监管,利用法律在算法规制上的漏洞来损害投资者利益。本文以算法语境下的投资者风险分析为逻辑起点,对营运者的义务体系进行重新定义,从本质上廓清我国智能投顾法律规制的现状,以国外智能投顾的相关法律和监管政策为借鉴,重构我国智能投顾的营运者义务体系,为智能投顾投资者全面而充分的保护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当下金融科技的范围囊括了支付清算、电子货币、网络借贷、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投顾、智能合同等领域,正在对银行、保险和证券领域的核心业务产生巨大影响,判断正在摆脱野蛮生长,进入理性繁荣时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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