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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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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首次确定了价格听证会制度,所谓价格听证会制度,是指制度定属于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有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价格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进,由政府介格生管部门主持,邀请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其必要性,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价格工作乃至整个经济活动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2.
关于听证会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据此,不久前B市物价局就市公交公司申请调高公交票价一事依法举行了价格听证会,笔者作为专家学者方代表参与其间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3.
黄少安  宫明波 《消费经济》2002,18(4):55-57,28
一、引言 价格听证制度最早出现在美国,经过50多年的发展,该制度已经成熟.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体现于<价格法>第23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①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及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2001年出台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了听证会的具体程序.  相似文献   

4.
浅议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从容 《价格月刊》2005,(10):21-22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出现,始于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2002年8月1日《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出台,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制定和调整,尤其是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明确了具体的听证规则。由于价格听证在中国只有几年的历史,还存在许许多多不尽如人意的方面。本文试图在指出当前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的主要缺陷基础上.从制度层面上提出几点完善价格听证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以往,凡涉及铁路、公路、民航、水运、邮政及电信等公用设施及公共产品的价格,一般都是“暗箱”操作。因此,“擅自定价”、“非法定价”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市场运作很不规范,政府、商家、消费者之间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角色冲突。本来,对这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  相似文献   

6.
本刊讯  2 0 0 2年 12月 9日 ,陕西省新的定价目录正式公布并开始实施。这是为了适应 WTO规则 ,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而进行的又一重大举措。据省物价局领导介绍 ,在这次制定《定价目录》过程中 ,坚持“管少、管好”的原则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 ,除非报少数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 ,资源稀缺、自然垄断的商品价格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 ,其它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 ,由经营者自主制定。这样做 ,符合 WTO规则 ,有利于企业依据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适时地调整价格 ,调整生产和…  相似文献   

7.
我国政府定价行为的目标及实现方法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的行为,规范为"经营者价格行为"和"政府的价格行为"两类.其中,经营者价格行为,是指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据价格法的规范,自主制定属于定价权限内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并对本单位的价格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政府的价格行为指的是,给那些价格法规定的由政府定价目录确定的商品和服务,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价格,并对这些价格的实施进行管理,保证其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从政府的职能上讲,政府定价行为是依法运用价格杠杆对社会经济和社会资源配置进行的调节.由于政府的价格行为是政府意志的表现,而这种调节的结果又直接关系到被调节对象所涉及的经济主体的切身经济利益,所以政府定价行为也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本文想就此探讨以下两个问题:  相似文献   

8.
刘玉兵 《中国物价》2006,(1):33-34,40
价格听证制度是指政府在制定或调整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召开会议,公开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的制度。依据《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制定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也制定了规范价格听证会的规章或者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9.
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政府尽管只对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收费进行监管。但是,市场各类主体的经济关系、价格矛盾、价格纠纷的处理、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价格的监督检查和价格的调研工作,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价格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的不到位。  相似文献   

10.
为贯彻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精神,确保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能听到各方声音,使政府  相似文献   

11.
公用事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自然垄断产业的价格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定价。政府进行价格管制有保障社会公平、抑制垄断价格、提高企业效率等作用。目前我国公用事业价格管制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建议应该对公用事业企业建立成本约束机制、构建合适的价格管制模型、完善价格听证会制度、对价格管制机构进行监督、逐步引入竞争机制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2.
论价格听证会的质量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是市场经济及市场价格机制条件下 ,提高政府价格决策透明度 ,促进政府价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据有关部门统计 ,自 1998年 5月 1日起施行的《价格法》确立了价格决策听证的法律地位以来 ,各级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先后围绕自来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城市供暖、医疗、教育、公共交通、铁路或公路客运等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自然垄断经营商品价格的调整 ,已组织召开了 2 0 0多次价格听证会 ,收到明显成效。尤其是去年底广东省举行的关于2 0 0 2年公路春运调整价格听证会和今年初国家…  相似文献   

13.
谢士昌 《价格月刊》2005,(12):44-45
价格听证制度是指政府在制定或调整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召开会议,公开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的制度。虽然价格听证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拟对价格听证制度予以简介,并就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2010年12月20日,山东省乐陵市物价局发布《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提高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通过  相似文献   

15.
价格听证制度的伦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价格听证制度的解读听证制度作为现代民主政治架构的重要环节,被广泛运用于行政决策和实践中,并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所接纳,尤其是在价格领域中更是如此。作为我国法律规范的价格听证制度,是指制定属于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关系人民群  相似文献   

16.
《价格与市场》2003,(2):4-6
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一线两带”建设 ,实现关中率先跨越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 ,实现关中跨越式发展规划》的精神 ,现就全省价格系统积极支持“一线两带”建设 ,切实做好价格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制定和公布《陕西省定价目录》。本着管少、管好的原则 ,除 2 0种类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资源稀缺、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以及重要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 ,进一步放开竞争性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收费 ,以充分发挥价…  相似文献   

17.
我国《价格法》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制定权在政府和市场之间进行了分配,并规定了与之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在新一轮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中,《价格法》应对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赋予更多的权利内涵,并扩大其权利范围;同时,应完善经营者自主定价的义务规范,增强其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除《价格法》对经营者自主定价进行权利义务配置之外,《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范也对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作出了限制,在价格立法中应当重视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利义务在这几部法律之间的协调配置。  相似文献   

18.
正价格是反映市场供求的信号灯、引导资源配置的风向标,市场规律主要通过价格变动来发挥作用。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价格改革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尤其是《价格法》颁布实施16年来,价格改革不断深入,目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约96%的价格已经放开,由经营者自主制定,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近来,省委提出下一步深化改革要努力打造"四个环境"。这是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既是对全省改革开放实践的总结提炼,又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跨  相似文献   

19.
《粤港澳价格》2002,(1):4-7
广东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已基本形成,政府按照《价格法》对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动态管理,价格听证制度也在实践之中。在管好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同时,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正确履行“定规则、当裁判”的职能。“入世”后政府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发挥进出口的调节功能,改善国内供求状况,维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  相似文献   

20.
经济博览     
调价要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近期表示,目前,有95%以上的消费品、97%以上的生产资料已经实现了市场定价。现在需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完善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除了重要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的价格都要逐步、有序地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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