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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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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强 《现代企业》2008,(4):49-50
一、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提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对企业在2006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工资仍按政策调整前的扣除标准执行,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不得结转到2006年后6个月扣除。文件同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调增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规定停止执行。  相似文献   

2.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如何兑现技术等级工资?江西宜春市访者李继平来信间:听说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兑现技术等级工资作出了规定,请介绍一下具体内容。李继平同志:国家人事部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进行技术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要兑现...  相似文献   

3.
《财会通讯》2006,(11):I0059-I0060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相似文献   

4.
问:亏损企业是否可以享受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答:《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相似文献   

5.
2009年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笔者拟结合具体事例对其进行解析,以期为纳税人指出政策要点。  相似文献   

6.
问: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有何规定?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所以,若企业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则可按此比例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相似文献   

7.
《财会通讯》2006,(11):I0060-I0061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定额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为保证该项政策从今年下半年起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凋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精神,现就具体实施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后续发布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但是,有关福利费的业务问题还是经常困扰着企业财务人员。  相似文献   

9.
一、股票期权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股票期权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现行税法没有做出专门规定。我们可依据现行法规进行相应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函[2009]3号文《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之规定,企业  相似文献   

10.
HR来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中提到:“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扣除当月部分工资的……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现在我们公司在制定《奖惩制度》,其中有规定:若员工被记“小过”一次,要扣除1天工资。被记“大过1次”,要扣除3天工资。请问这种规定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11.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的全额税前扣除,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但并非一切工资薪金性质的支出都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工资薪金的扣除应当注意“合理性”,主要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考虑:  相似文献   

12.
苏强 《财会月刊》2010,(4):51-52
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职工福利费的处理规定存在较大差异,这不仅影响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而且影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所以,应分析职工福利费的财税处理差异。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3.
梁萍 《福建财会》2003,(5):36-37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定额费用扣除法。个人所得工资、薪金按月征税,国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工资或薪金扣除800元后的余额,我省规定应纳税额是工资或薪金扣除1100元后的余额。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雇佣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有价证券按票面价格计算,实物应按取得时的市场价格折算金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相似文献   

14.
《天津财会》2009,(5):42-45
企业所得税类 一、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明确(国税函[2009]3号。2009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相似文献   

15.
一、现行企业医疗保险费的会计处理及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规定,各类型企业按照《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付工资中扣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在税前扣除。笔者以为,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存在以下…  相似文献   

16.
正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是历年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企业的主要涉税风险点之一。针对以往一些企业对工资薪金理解及税前扣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两大公告中对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笔者对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要点及涉税风险分七个方面进行梳理。  相似文献   

17.
《天津财会》2009,(2):38-39
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4日以国税函[2009]3号下发《关于企业丁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对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相似文献   

18.
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税法")与《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以下简称"会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在内容上绝大部分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若干差异。  相似文献   

19.
袁振皎 《财会月刊》2011,(12):71-72
一、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的会计处理规定 工资薪金支出按其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以及与产品成本的关系,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不同分别记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及“固定资产”等科目。除了计入期间费用的工资薪金在当年税前扣除外,对于计入产品成本中的工资薪金支出,应当在产品实现销售时通过销售成本的方式在税前扣除;对于已经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工资薪金支出,应当通过提取折旧的方式在税前扣除;对于没有实现销售的产品,工资薪金支出在当年计算企业所得税前不予扣除。  相似文献   

20.
正企业职工福利费不仅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点,也是日常涉税处理的难点,为此,笔者梳理了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可能涉及的几个风险点,供同行参考。一、职工福利费不是企业的"自留地"而是"责任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如果企业列支的职工福利费未遵循合理性原则、未单独设置账册并准确核算,即使企业列支的职工福利费没有超过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14%,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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