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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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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竞争经济,企业的优胜劣汰在所难免。将由于缺乏市场前景、经营管理不善、违法经营等原因进入破产界限又没有复苏希望的企业淘汰出局,是企业市场化退出的必然要求。但对有些虽然出现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从而进入破产界限的企业,如果经过努力存在复苏可能的,则不应该予以清算退出,而应通过破产重整给予充分的拯救机会,以便减少资源的浪费、员工的失业和社会的震荡。破产重整是指对虽处于破产界限但有希望复兴的企业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经营的再建型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首次创设了企业破产重整制度,使那些进入财务危机、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有了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2.
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往往要遇到破产财产、破产债权以及担保物、抵押债权之类名词概念。企业在涉及此类案件时,应依照法律规定准确地理解把握这些概念的内容、含义。(一)破产财产一、破产企业财产破产企业财产指破产企业全部财产,是清算组在对破产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后,向债权人会议披露、属于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简称《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简称《规定》),对破产企业财产的范围作了以下界定:1.破产…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企业的市场化退出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重要问题及难题之一.企业破产退出作为市场化退出的重要形式之一,其是否破产退出、如何监管破产退出等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而影响甚至决定这些问题的重要因素在于破产退出的财务利益冲突及其协调.文章从企业破产退出的背景入手,主要分析总结了企业破产退出财务利益冲突的特征,分别探讨了企业破产退出界定与退出过程的财务利益冲突及其协调重心.文章拓展了财务利益冲突的研究视野,提出了企业破产退出财务利益冲突的含义、内容、特点及其协调策略.  相似文献   

4.
一、企业破产审计的意义   企业破产审计是指审计者接受企业破产清算小组或者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一定的标准,运用专门的方法,对破产企业(下文简称“企业”)的财务收支、相关经济资料及其破产财产的处置和分配进行审查,以监督、鉴证和评价企业破产清算过程,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审计。在当前,开展企业破产审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企业破产审计,是保证企业破产制度健康实施的必要条件。   企业破产制度的实施,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其中,审计监督就是一项重要措施。在我国,国家制定的有关破产法…  相似文献   

5.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不断地破产淘汰,一些适应市场需要的企业不断地成立诞生,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社会经济现象。这种暂时的局部的破产淘汰,换来的是积极的社会功能和社会作用。一、实施企业破产制度的社会功能实施企业破产制度就是通过清理无力偿债的债务人的财产,并按破产程序将其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所建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总称。通过这个过程,必然产生两个方面的社会功能:一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功能。对于市场经济中的债权人来说,没有企业破产制度,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偿债义务或者无力偿债,债权人就是告到…  相似文献   

6.
张金 《现代企业》2022,(7):143-145
<正>作为企业清偿破产债权的重要前提,破产财产处置关系到企业破产清算目的的实现,在破产财产处置期间存在着处置不能的制度与规范缺失等问题,从而加剧社会矛盾,影响司法公信力,甚至带来安全风险。实际上,破产财产处置是企业在破产程序中因重整不能,为实现债权人利益而进行的资产变现环节。财产能否变现以及变现价值多少,将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和后续环境保护等问题。当企业无法在破产程序中处置变现,或者无法通过实物分配方案偿债时,可从法律角度出发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解决制度缺陷,为后续司法实践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7.
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破产企业的会计处理,财政部于1997年7月30日颁布实施了《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这是企业破产制度形成和发展促使破产会计系统化与规范化的结果。破产会计作为财务会计的一个分支,它所运用的核算方法与传统的财务会计基本相同,但由于破产会计服务于企业的破产终止阶段,因此,它又与传统的财务会计有着许多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  相似文献   

8.
破产清算审计是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审计人员对企业破产宣告日的资产、负债进行的审计.破产清算审计的结论,与资产评估结果相结合,是进行破产财产分配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9.
在不断变化的社会背景和法律制度环境下,我国国有企业破产制度经历着不同的发展阶段,在这一进程中,职工安置始终是国有企业破产能否顺利实施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在国有企业结束政策性关闭破产后,职工安置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积极应对。如何在现行法律制度条件下,探索通过建立国有企业破产保护基金,解决国有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使破产企业职工有一个正常的生存条件,不仅有利于企业破产的顺利实施,同时也有助于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市场优胜劣汰的特征也越来越明显。当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情况,企业破产就成为了一种分配资源的有效手段。企业清算是企业破产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它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破产或其他原因停止经营以及按照相关章程规定解散后,全面清查企业的债权债务、财产,并对企业剩余的财产进行分配的经济行为。将破产企业在最后阶段的价值真实的反映出来,进行客观的清算,这个活动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按照正规秩序运行具有很大的作用。笔者通过一段时间收集、整理相关资料,阐述了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的特征,并进一步探讨了其内涵和意义。  相似文献   

11.
《破产法》实施以来,每年都有一些企业依法破产,而依据破产法成立的破产清算组的财务活动,目前法律尚无对其审计的要求,但根据我市对近十家破产清算组的审计情况看,对破产企业的审计是实施企业破产时的要求,而对破产清算组的审计,则是对企业破产后整个破产程序的全程监督,是对破产企业审计的一种延伸。否则整个破产过程将无人监督,失去制约,出现的问题无法解决。一、破产清算组审计的内容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部门成立的清算组,接受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企业的财产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其审计将围绕以上几个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12.
崔丽 《企业天地》2002,(9):28-29
二十几年前,企业职工、老总还谈“破产”色变,现今“破产”已越来越多地进入我国市场经济生活中,“破产”已成为那些资不抵债、丧失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退出市场的一种法律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公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意味着今后企业将以一种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规范化姿态进入破产程序。破产也得有资格企业破产并非可随意而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个关键要素。该规定要求,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入资格,不具备法入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有各类企业2000多万家,而1986年至1994年各级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仅2000多件,企业的破产率每年不足万分之一。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每年约有百分之一的企业破产。这表明,我国企业破产难的问题极其严重。我国企业破产制度本身存在着种种缺陷,这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破产立法不统一。我国在1986年制定企业破产法(试行)以后,又在1991年制定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条的规定,它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竞争日益加剧,优胜劣汰越来越明显,劣势企业沦为破产境地随时可能发生。而在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过破产可以极大地保护破产企业各相关方利益。实践表明,加大国有企业破产关闭政策的实施力度、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步伐,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快了行业和地区结构调整的步伐,促进了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此外,依法破产也是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市场的重要渠道之一。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企业破产屡有发生,“破产”的概念也逐渐被社会各阶层所接受。近年来还出现一些大型国企、合资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有大量外债的债务人破产或被起诉破产的案例,甚至上市公司在连续几年扭亏无望、重组无效的情况下,破产处置的呼声也日渐高涨。 但由于目前我国企业破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比较滞后,破产制度不够健全,以及受过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存在大量难以协调的矛盾,有意逃废国有银行债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在分析了大量破产企业案例的基础上,笔者建议对破产企业实行专业化破产清算。  相似文献   

15.
<正>重整:困境企业抢救方案企业破产制度发轫于中世纪的欧洲。“破产”一词起源于意大利语,最初有“砸烂长凳”之意。当时的意大利商人会在集市上的固定地点摆放长凳营业,当其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会通过砸烂长凳来宣告其破产。到了今天,破产制度的作用已经不再局限于“砸烂长凳”而让企业退出经营,它更重要的任务是在企业陷入困境后,通过特定的规则和程序公平地清理债权债务,  相似文献   

16.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资不抵债,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而不得不破产清偿。财务状况的好坏乃是企业在一定发展阶段创利能力与偿债能力综合体现。企业在其有创利能力或没有刨利的情况下都有可能破产,我们把它称之为财务危机引发的破产。  相似文献   

17.
谭杰 《河北企业》2024,(2):149-151
我国现存破产制度只有企业破产制度,尚未设立个人破产制度,导致破产制度只有半壁江山。由于个人不能实行破产,当个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将伴随一生,形成债权人得不到有效救济和债务人无法摆脱债务纠缠重新投入经济建设中的双重困境。随着《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试点实施,一方面弥补了我国现存立法的空缺,另一方面也使个人破产制度研究迎来热潮。为使个人破产制度得以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则需要解决比较突出的衍生问题。从个人破产的主体资格限定、个人破产财产的认定问题以及个人能否进行二次破产等问题出发,探讨解决途径,助推个人破产制度施行。  相似文献   

18.
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新规定,加快优化企业结构步伐。据介绍,南京市1997年共实施企业破产23家。新出台的这些规定,是根据去年以来实施破产、兼并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制订的,目的是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优化企业结构的成本和社会震动。新规定主要有5条:一、企业进行改制、改组、破产、兼并和结构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实行会审制度和一条龙服务,有关事宜3天内答复、7天内有结果。二、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交易费,由产权中心统一收取,其它部门不得另收。三、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等福利性设施,不计人破产财产,随同破产财产一…  相似文献   

19.
在会计核算中,企业的持续经营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对于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有的企业终止其经营活动便是一种客观存在,破产清算,便是这一存在的具体体现。破产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调整产业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市场的主体更加富有活力。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予以正确的确认和计量。一、破产清算会计事项的确认根据《破产法》规定,在宣告企业破产或终止十五日内,需成立破产清算组。破产企业的原法定代表人应当组织企业财会人员做好财务决算工作,保管人员编制好财产清单,业务人员做好购销等业务的清结工作。…  相似文献   

20.
破产原因是控制企业破产,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因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及维持社会稳定发展中起重要作用。但企业破产法对于破产原因存在标准不明、逻辑层次不清,操作难,实践中,由于破产原因过严,存在企业破产难。但一旦造成破产,则牵涉面广,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稳定,并牵连了众多运行良好的企业。建议将不能清偿作为企业破产的一般原因,停止支付推定为不能清偿的一部分,对于清算中的企业,以资不抵债作为唯一的破产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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