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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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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地产评估》2010,(4):8-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委托投资咨询评估工作,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投资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我委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4]1973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北京房地产》2006,(2):13-15
北京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实施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改革项目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本市各类法人的境外投资行为和政府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海外投资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1】13号)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财政部  2 0 0 1年 12月 31日 财企 [2 0 0 1]80 1号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 0 0 1]10 2号 )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由财政部负责核准。经省级 (含计划单列市 ,下同 )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由省级财政部门 (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下同 )负责核准。第三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 (以下简称占有单位 )在委托评估机构之前 ,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有关…  相似文献   

5.
正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具体包括逐项清理前置审批及其中介服务,坚持五个"一律",企业自主选择所需要的中介服务,推行前置审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用"技术+制度"的办法使权力运行处处"留痕",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  相似文献   

6.
《北京房地产》2006,(7):I0006-I0007
为了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透明度,加大公众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办法》(发改投资[2005]204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5]号),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政策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为规范对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分别对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的适用范围、核准机关及权限、核准程序、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和核准条件及效力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均自2004年10月9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和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的规定,凡与这两个《办法》有抵触的,均按其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集中招标采购…  相似文献   

8.
《江苏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办法规定:境外投资项目区分为资源开发类和非资源开发类。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按照以下权限核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由省发改委核准。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  相似文献   

9.
财政部  2 0 0 1年 12月 31日 财企 [2 0 0 1]80 2号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 0 0 1]10 2号 )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除核准项目以外的所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 (以下简称占有单位 )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后 ,在相应经济行为发生前将评估项目的有关情况专题向财政部门 (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下同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并由后者受理的行为。第四条 国有…  相似文献   

10.
要闻     
《中国中小企业》2013,(10):10-10
再取消和下放75项行政审批事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75项行政审批事项。至此,新一届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达221项,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成效正在显现。  相似文献   

11.
《上海小企业》2005,(4):48-48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推进本区行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提升产业能级,实现本区工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本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审计月刊》2007,(1):58-58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省审计厅、监察厅对代建制项目实施审计、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13.
《内蒙古财会》2002,(2):61-61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 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市、厦门市、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族国际…  相似文献   

14.
本刊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颁布新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办法》简化了项目申请报告的报送内容和项目核准机关的审查内容,审查项目的“外部性”条件,了解项目的“内部性”条件,并明确规定项目核准机关不得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核准审查条件,不得拖延办理时限。  相似文献   

15.
《房地产评估》2006,(5):1-6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6.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北京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北京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实施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改革项目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本市各类法人的境外投资行为和政府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海外投资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1]13号)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  相似文献   

17.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最近发出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质量认证市场,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的有关精神,对原《办法》进行了修改,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修改后的《办法》同时废止原《办法》。 第一条为强对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质量认证咨询市场,维护质量认证咨询活动中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质量认证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的备案及其…  相似文献   

18.
《北京房地产》2007,(3):I0012-I00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精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规划、新、改、扩建工程)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我们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现有可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和技术政策、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了收集、整理。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郝玉霞  李鹏 《活力》2009,(2):48-48
一、工程变更与投资变化 工程变更是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数量或质量做出的变更。它的费用是工程量上的变化。或单价的变化,或计费项目发生变化,或三者同时变化产生的结果。工程变更一般伴有费用变化,然而.变更的范筹非常广阔,它包括:(1)合同中所列出的工程项目中任何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2)取消合同中任何部分的工程细目的工作:(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性质、数量及种类;(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5)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6)改变本工程的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的施工时间等。  相似文献   

20.
曾阳 《现代审计》2007,(3):77-77
3月12日南充市政府制定《南充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强调:政府投资、国有资本以及地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决(结)算必须由国家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任何中介机构、评审机构、内审组织等不能替代国家审计,在审计机关出具审计决定之前.财政部门应至少预留合同金额15%的尾款(非财政全额投资的项目预留应拨付金额15%的尾款).对建设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未实施审计前超拨工程款部分全额收缴财政.并追究建设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弄虚作假、损失浪费等严重违规的要给予通报和相应处理处罚。[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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