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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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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中,有的申请人提供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栏为“非营运”.如何处理是千差万别,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为《道路运输条倒》及其配套规章.明确规定了申请入拟投A运输车辆的法定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斑当依法配发道路运输证;有的遵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申请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前,将申请人变更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作为前置条件;也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范此类阎题,明确要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申请入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到公安机关变更拟投入运输车辆“使用性质”,符合规定盾配发道路运输证,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必须依法进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前置条件的有关事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只能提醒告知。  相似文献   

2.
《中国道路运输》2009,(7):40-40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有一部分车辆从购车之日就没有办理道路运输证。这些车辆跨年度后现在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们该依据哪一条处罚?  相似文献   

3.
《中国道路运输》2012,(2):35-35
《道路运输条例》授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因此应当由运管机构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进行把关,并核发道路运输证。在此执法人员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来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必须把行车证上的使用性质变更为营运,才给予办理;另外一种认为,不管行车证上的使用性质,只要业户主动申请,达到许可条件的,都应给予办理。请问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办理?  相似文献   

4.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道路运输条例》对运输车辆的经营资格证件规定为“车辆营运证”,如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第六十三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一些规范性文件,将运输车辆的经营资格证件规定为“道路运输证”。对这两个明显不同的名词,我不能认定是同一概念,所以我们在制作有关查处违法行为的笔录时,因怕引起行政诉讼,不知在笔录上应记录“车辆营运证”还是“道路运输证”。请求及时给予答复!  相似文献   

5.
《中国道路运输》2010,(7):27-27
我是一名长期从事基层运管工作的执法人员,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中有关规定,营业性运输和非营业性运输车辆应由交通运输部门根据车方提交的申请和经营性质来界定,并为其办理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目前我们在运输管理过程发现有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  相似文献   

6.
《中国道路运输》2007,(7):39-3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文件规定:“旧版道路运输证从2006年12月1日起废止。”而我们在路检工作中,经常发现有的道路运输车辆仍持有旧版道路运输证营运。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罚?另外,对未加盖有效年度审验章的道路运输车辆又该如何处罚?  相似文献   

7.
《中国道路运输》2011,(2):93-93
日前,从河北省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会议上获悉,2010年河北省全面启动道路运输车燃油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禁止高油耗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全年各级运管机构全面核查进入运输市场的运输车辆,并向合格的31239辆运输汽车发放道路运输证。  相似文献   

8.
《中国道路运输》2006,(10):38-3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为认真落实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524号)要求,做好云南省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换发工作,云南省交通厅依据《道路运输条例》,就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的工本费收费问题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进行协商。但是,这两个收费审批部门都认为《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的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与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名称不一致,因而不同意收取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工本费。  相似文献   

9.
《中国道路运输》2005,(12):31-31
近日,交通部下发通知,启用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自2005年12月1日起核发并开始使用,至2006年11月30日核发结束。在核发期间,新证、旧证同时有效,各地不得对未核发地区持旧证的车辆实施行政处罚。2006年12月1日起,旧证废止。  相似文献   

10.
《中国道路运输》2006,(6):42-42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违反规定拒不接受处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道路运输证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件,签发待理证,待接受处罚后交还。如果一个客运经营者的道路运输证被暂扣,签发待理证后超过有效期,违法当事人仍不接受处理,运管机构还可以采取何种措施?针对这种情况,我所认为:一是可以再次以该经营者未携带道路运输证为由对其进行处罚,二是可以中止该车辆继续营运。请问,应该对该经营者如何处理才准确?  相似文献   

11.
《中国道路运输》2007,(8):41-4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最近我们在稽查中发现,车主使用伪造的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种情况是该车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使用伪造的道路运输证从事经营活动;另一种情况是该车已经取得了道路运输证,但车主为应付检查,逃避相关的处罚,使用伪造的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若被稽查员识破,再拿出自己的道路运输证接受处理。[第一段]  相似文献   

12.
《中国道路运输》2009,(1):40-40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在日常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少量普通货运经营者持有非车籍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大家对这样的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产生了不同的看法:观点一认为,《道路运输条例》只规定货运经营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没有规定必须向车籍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因此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受理外籍货运经营申请,而且只要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  相似文献   

13.
近来,石家庄市部分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在执行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当事人使用2吨以下外籍货车在石家庄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这些车辆均来自同一省市且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据了解,这些货车大部分是个体工商户、生产加工企业或单位购置,主要运输自有货物,同时也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这些车主在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申请时,被告知,依据当地地方性法规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2吨以下自有货车运输自有普通货物不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相似文献   

14.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在办理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时,经常能碰到逾期年审的车辆,有的还逾期几个月。请问,对逾期年审的运输车辆可否实施处罚?如可以,该如何处罚?  相似文献   

15.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有些货运经营者(含本地车辆和外籍车辆)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有的超期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1]439号)中附件三《(道路运输证)的修改说明及管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车辆二级维护记录不作为路检路查的内容。既然不能作为路检路查的项目,  相似文献   

16.
《中国道路运输》2009,(3):39-3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在最近的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我省籍车辆所持道路运输证为外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有两种处理意见,一是按照持无效证件处理,二是按照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处理。请问,如何处理才合法?  相似文献   

17.
《中国道路运输》2008,(3):49-49
一辆危险品运输车主车没有道路运输证而挂车却有,我们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认为该车能出示挂车的道路运输证,就能证明该车主车一定也有道路运输证,挂车的道路运输证就是证明主车也取得了道路运输证的有效凭证,因此应按未随车携带主车道路运输证来处理。另一种观点认为,主车和挂车是货运车辆的组成部分,既然主车和挂车分别办理了道路运输证,是按法规分别受理许可的,就应该在运输过程中同时出示主车证和挂车证,若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道路运输证都应按无效(残缺)的道路运输证来处理。  相似文献   

18.
自2010年3月1日开始,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开始对车辆进行核查,标志着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人制度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客、货汽车,燃料消耗必须符合法定限值,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和总质量小于3500千克的车辆除外;  相似文献   

19.
《中国道路运输》2012,(9):29-29
在执法检查工作中,我们发现有道路运输经营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在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栏板式运输车辆车厢内加装尺寸(长、宽)与车辆厢内尺寸(长、宽)相同的封闭式货箱(未拆除车辆栏板,用螺丝固定在车辆厢板上,可拆卸),将普货栏板式运输车辆作为厢式货车用来运输大型汽车零部件。我们对以上行为有以下三种不同处理观点:一是认为此种行为擅自改变了车辆类型,私装货厢,将普通栏板式运输车辆改为厢式运输车辆,应当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规定处罚。二是认为此种行为擅自加高了车辆外廓尺寸.应当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罚。三是认为车辆并未拆除栏板,货箱作为载运货物的基本货品单元且尺寸(长、宽)未超出车厢内空间,同时可以自由拆卸,不应认定为擅自改装,应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以上观点哪个正确?  相似文献   

20.
《中国道路运输》2011,(9):40-40
我辖区内一危险品运输企业购置了一辆47立方米罐式专用车辆(非罐式集装箱)拟运输烧碱。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我认为不能为该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但有的同志认为烧碱不一定是强腐蚀,可以为该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即使是强腐蚀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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