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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银行在执行新的预算科目和帐户过程中,发现存在某些问题,觉得有待探讨改进。
一、新的预算科目和帐户设置存在的问题
(一)劳务费科目中核算劳动保护费用不合理。劳务是用于核算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在中国人民银行新旧损益类科目及对照表中原预算帐户中的劳动保护费对应劳务费帐户,而劳动保护费是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用于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方面的费用支出,从劳务费核算内容的字面理解劳动保护费支出列入其中不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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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生产厂家在销售产品中支付经销企业的销售"返利"款(或从应收销货款中坐抵)时,向经销企业索取"服务业"发票,并且服务业发票上注明的是劳务费,即所谓的"促销费"。而实质上,作为经销企业并未对生产厂家提供任何营业税应税劳务。生产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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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或销售应税货物(不井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支付的运输费用,由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级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以发票上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然而,在这一税收政策背后却存在虚开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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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支付给储户的利息支出、企业或经营单位拆借外单位资金及向职工集资而支付的股息、利息、资金占有费等,是一种特殊的应税劳务,其业务票据理应纳入发票管理范畴。随着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经济多元化格局已逐步形成,为加快税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金融业务票据纳入发票管理已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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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在销售机器时,会给中介公司或中介人支付的一定的佣金费甩请问此部分佣金费用是否可在税前抵扣?因为中介公司或中介人不会开具佣金服务费的发票给我单位那我单位在入账时凭何入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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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本是结算费用的一种凭证,而近年来,机关、企事业单位一些素质不高、律己不严、守法意识不强的公职人员,往往利用因公出差、经手购物、公物检修或接待来客的便利条件,钻单位(部门)领导审核批报不严、财会人员监管不力的空子,想方设法在发票上造假做“手脚”。发票在他们手下竟成了牟取不可告人私利的手段。发票造假花样多大头小尾有些单位公职人员,在检修公物时,往往通过开“大头小尾”发票低价修理,高价报销。有的司机在维修公车时,往往请修理厂职工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修理,按工时收费标准的一半或更低标准付给修理费,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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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单位在日常的购货业务中,进货发票与支付货款往往并不是同步进行,所以无法快捷地分辨出应收发票与已收发票。同理,在销售业务中,销售发票与收款也不是同步进行,也无法快捷地分辨出应开发票与已开发票,如何解决这个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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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利用运输业发票偷逃国家税收的现象日趋严重,怎样把好运费抵扣这一关,已成为基层税务人员的必修课。笔者在日常征管工作中的体会是:首先,检查运输发票的合法性。审核是否将非运输单位开具的发票,运输免税货物或非应税项目货物的发票,以及不属于抵扣范围的其他种类的运输发票进行了抵扣。如有此类情况,应将进项税额转出,补缴增值税。其次,检查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检查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输金额、运输里程等项目的填写是否齐全,并与购货发票所列的有关项目进行核对,查看是否相符。如果存在问题,进项税额不应抵扣;如果符合要求,再根据填写内容,看运费金额与运输货物的数量、价值、运输距离是否符合市场行情。最后,检查运输专用发票的抵扣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抵扣税额;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抵扣税额。如果不符合以上规定,其运费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怎样把好运费抵扣这一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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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卫生部透露要通过设立药事服,务费,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降低药费。药事服务费在我国是个新名词,但是顾名思义也不难理解,药师给病人提供了药事服务,病人应该支付服务费。过去,我们的医疗费用账单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药事服务费,是否意味着我们一直都没有支付过药师的劳务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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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某农民工已经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在企业工作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该企业并不知道其已经参加了新农合,该企业多数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该农民工因意外受伤后,通过新农合报销了部分医疗费,大部分正式发票都交给新农合经办机构了,但因新农合报销比例低,该职工报销后所得现金较少。该职工手上还有一小部分新农合未能报销的发票,如门诊费用;还有大额票据,如住院发票的复印件、新农合报销的凭证等。该职工能否要求用人单位再报销部分费用,标准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可能会说,你已报了一次,不能再报第二次;再者,你没有提供正式发票,我不能为你报销;还有,我无法确定你哪些已报,哪些未报,更无法确定你哪些属药品目录范围,哪些不属。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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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我单位有一位职工,在上世纪80年代末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当时单位按照工伤报支了她的全部医疗费用,治疗和休息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也是全额支付的,但单位未正式为其办理工伤证,未为其评定伤残等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