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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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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所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方式主要有出让、租赁、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家授权经营和保留划拨等五种方式。这些处置方式在不同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都得到了实践。然而笔者发现,在各种处置方式中由于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处置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部分企业及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这种处置方式认识模糊。作为土地系统的工作者,我们根据相关制度政策及实践经验,对授权经营这种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做如下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2.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为国有企业改革时的土地使用权处置作了大量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保留行政划拨方式对企业原来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处置,有力地配合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为盘活国有土地资产和理顺企业产权关系作出成绩。本文试就国有企业改革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作价出资或入股形式处置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3.
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称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可以通过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获得,也可以通过获得在划拨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建构筑物所有权而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获得,也可以通过实现抵押权获得,也可以通过实施旧城改造拆迁房屋获得。  相似文献   

4.
我国是实行土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建国以来,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土地使用权大多是以划拨形式获取的。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形成,到20世纪90年代,土地使用权出让已经取代划拨,成为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主要途径。土地的出让主要有三种方式: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协议出让一般适用于工业以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而给予优惠政策的项目;招标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发性用地或有较高技术性要求的建设用地;拍卖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赢利大,竞争性很强的金融、旅游、商业和娱乐用地。纵观三种出让方式,应该说各有其特点…  相似文献   

5.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一般为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并开发至相应基础设施状态下的土地资产价格。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2002年期7月1日实施),“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这说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差额。  相似文献   

6.
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分为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两种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管理从土地储备,地价核定,出让方式,土地使用合同的签订,签发权属证件,后期管理等,已有一套 较完整的规定和工作程序。但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除审批和权属证件外,对管理和逐步实行有偿使用,我们尚缺乏一套完整的政策依据和工作程序,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为了在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必须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国家为了防止土地资源流失,规范土地交易市场,规定只能以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又不是无期限的,国家对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规定了不同的最高使用年  相似文献   

8.
一、《企业会计制度》等对土地及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一)《企业会计制度》等对土地权属制度与核算的规范《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土地使用权的核算规定两种方法,一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二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作为两种不同种类资产核算的土地及土地使用权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首先,两者核算的对象都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不属其核算对象;其次两者核算的都是土地使用权,因为不论是划拨土地或是出让土地,其所有权皆属国家,企业拥有的只是使用权。两者的区别,则可按以下原则厘清:一是企业占用的通过征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划拨土地),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类型”注明为“划拨”,在单独估价入账时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明细科目称为“土地”,按照其估价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为取得划拨土地而支付的征地费用等计入占用土地的地上建筑物的购置成本,不计入土地价值;划拨土地无使用年限限制,核算时不计提折旧;划拨土地如果需要转让财产权(使用权),应先按规定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在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前,除国家另有专门规定外,都不得转移过户。二是企业通过有偿方式即交纳出让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者从其他土地占有者通过转让手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统称出让土地),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注明为“出让”;出让土地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明细科目称为“土地使用权”,按取得时支付的全部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  相似文献   

9.
钟京涛 《上海土地》2001,(3):24-25,28
1992年以来,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我们先后采取了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作介入股、保留划拨、授权经营等一系列土地资产处置政策,对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国有企业予以扶持。据统计,九五”期间,仅原国家避和国土资源部直接处置土地资产的企业就达200多家(其中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联勇、中国电信等大型国有企业),涉及土地面积16万公顷,显化土地资产1500亿元。1993年以来,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中央企业使用的土地资产达178亿,土地面积近1.3公顷,支持了46家大型企业的改制。可以说,这些土地资产处置政策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是我国国企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据国家统计局对1994年开始试点的2473家国企的跟踪调查,其中2016家已按《公司法》完成了改制,占81.5%;另据对520家国家重点企业改制情况的统计,目前已有429家进行了整体改制或部分改制,其中257家企业成为上市公司。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我国加入WTO的日益迫近,我们在国企改革中采取的一些优惠政策,如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并非是土地资产的市场配置方式,在今年能否继续以产权主体的所有制性质来制定土地政策?这一系列问题日前爱到人们的关注,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些政策。  相似文献   

10.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2001年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首次明确了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益,承认划拨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1.
随着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将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入股的经济行为也逐渐增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第27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第39条);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第55条)。从以上规定中,可以得出结论: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投资或入股,但需报批,并补交地价;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当然也是合法的。  相似文献   

12.
土地使用权,可依法出让和划拨。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很严格的条件,而出让土地使用权,大家耳熟能详的就是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但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中,人们并没有严格地区分招标方式和拍卖方式之间的不同,往往将招标与拍卖混淆使用。此种混淆使用,将会导致相应的法律风险。据此,有必要在解读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之间的混淆予以法律关系上的厘清,并分析出此种混淆将导致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3.
殷琳 《上海房地》2004,(7):59-60
根据《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一是单独的土地使用权。对于这类抵押,设定抵押的前提条件是,要求土地必须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通过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二是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对于这类抵押,无论土地使用权来源于出让、国有土地租赁还是划拨,只要房地产权属合法,  相似文献   

14.
2003年第4期《中国房地产》刊登了饶剑刚同志的文章《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若干法律问题》(以下简称“饶文”)。“饶文”通过一起划拨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例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转让等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证分析。但对于文中的一些观点,笔者认为值得商榷,故撰写此文提出自己的观点,与饶剑刚同志共同商讨。一、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应以何种方式办理抵押“饶文”通过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须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方可办理抵押,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0条所规定的“设定房地…  相似文献   

15.
从2002年至今,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开始由协议划拨向招拍挂转变,土地市场引入了买方竞争,使得土地价格越来越反映出其内在的市场价值,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有协议划拨方式下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土地贱买、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然而,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招拍挂制度的实施则是“喜忧参半”:一方面,土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招拍挂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关系性拿地”的结束,土地市场朝着公平透明的方向发展;而另一方面,竞争的加剧又从某种程度上稀释了企业的超额利润,同时,招拍挂制度与土地的刚性供给共同促使土地价格不断攀升,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负担与资金压力。  相似文献   

16.
某市一国有企业1956年经国家比准。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总面积50亩。其中40亩兴建厂房。10亩建职工住宅。企业依法办理了土地登记,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3年,按照国有企业改制的要求,该企业制定了改制方案和土地处置方案。经批准该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17.
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比,我国对划拨土地进入二、三级市场有着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禁止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活动,但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还是可以依法进行抵押、转让、出租的,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土地价格的特殊形式。尽管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44号文件中明确了剐拔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以依据剐拔土地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成本,评定剐拔土地使用权价格”,但具体如何评估划拔土地使用权价格.国家并没有制订规范的格式,本文力图结合评估实践.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及抵押价格的确定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8.
去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对土地改变用途核定出让金提供了明确的计算公式。不管是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协议出让还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在核定出让金的公式中均涉及到“新土地条件下”和“原土地使用条件下”两个概念,“土地使用条件”的内涵不同会对估价结果产生较大影响,而估价结果会对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产生直接影响。  相似文献   

19.
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股份合作制改组、租赁经营和出售、兼并、合并、破产等改革涉及的戈IJ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应当依法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人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中,除法律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用地外,其他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依法实行有偿使用。目前有偿使用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和租赁使用国的土地使用权,而在出让方式中,主要有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两种形式。不管以哪种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按照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使用条件进行开发。而在实际的土地使用过程中,用地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往往改变了土地使用条件,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容积率和土地用途的改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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