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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是重任在肩。新时期广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充分发挥地方法规的作用。8月30日公布施行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范了从事商品房开发或销售代理的行为,细化了欺诈行为,具体规定了处于垄断地位的公用事业单位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还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对举证责任作了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细化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意味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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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从遏制欺诈、体现《消法》的特质、强化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消除《消法》实施中的争议、实体与程序的双重保障等几个方面对消费者权益经济法保护进行了论述,阐述了强化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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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商品房销售越来越成为居民消费的热点,但由于商品房的市场运作和市场监管尚未成熟,使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加强商品房销售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就必须研究商品房欺诈行为的认定与赔偿问题,就此谈一点个人的想法。一、利用商品房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构成要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对欺诈消费者行为及其赔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司法审判实践工作的需要也对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构成作了司法解释。归纳起来,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构成应当包括四个要件:一是“经营者对消费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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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福利分房的终结,商品房成为城镇居民的消费热点,从而使房地产成为国家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重要产业。与此同时,由于市场发育不成熟,在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方面出现不少的问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受到各种侵害。能否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保护商品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能不能依照《消法》第四十九条向实施欺诈的经营者要求双倍赔偿,相当一段时期以来这个问题在司法部门和学术界有不同的认识,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也有不同的看法。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将从6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广告、面积误差、交付使用及质量等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更早的突破在一些地方立法上。福建省2001年实施的《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就明确规定,经营者将违法建设的房屋销售给不知情的消费者的;将同一房屋销售给不同消费者的;故意隐瞒房屋权利受限制的情况,诱使消费者购买的;以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签定购房合同,以及其他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合同,并可以要求经营者加倍赔偿损失。上海、浙江等地近几年出台的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中也明确把商品房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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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10余年来,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普遍反映,该法的一些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笼统,缺乏应有的操作性,不利于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为此,国家工商总局依据《消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实践,在大量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消费者权益的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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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消法》实施五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其主要执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为推进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去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局召开了纪念《消法》实施五周年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这里刊登了会上的部分发官及几篇相关的文章,以飨读者。专题主持江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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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云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3,(2)
<正> 对于"欺诈"的界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颁布实施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该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作了界定。其中第三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标示销售商品的;(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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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2016,(6)
我国于2013年10月通过了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新消法",新消法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其他关于网购权益保护的法规及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此举进一步体现了我国对网络消费权益保护的日益重视。新消法对网购中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以及求偿权保护进行改进,同时针对网购格式条款作出规定,确定了消费者的后悔权,进一步保证了网购消费者权利的实现。但是,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并非绝对完善,仍存在漏洞和需要细化的地方。本文主要论述新消法对网购消费者的相关权利保护做出的改进以及对消费者权利保护存在的漏洞,文章最后浅谈个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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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修改案将在年底提出,修改后的《消法》将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笔者分析了《消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希望修改案能完善制度,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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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会见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代表团,与德伯拉·普拉特·梅杰罗斯主席一行就中国竞争执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双方在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合作问题进行了会谈,总局副局长王东峰陪同会见。受王众孚局长委托,王东峰副局长向美国客人介绍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中国竞争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和《反垄断法》立法进展情况,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在相关领域开展多边、双边执法合作的情况。梅杰罗斯主席介绍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职能,并对中国政府在相关方面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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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经营者欺诈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发布施行黎晓宽,肖学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作了相应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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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决定,自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此次《消法》的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行于3月13日参加了由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举办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专题讲座”。会上,营口市消费者协会马秘书长从准确把握消法修改内容、目前国内消费者维权方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使得我们对新《消法》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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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内容不完善,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
(一)消费者概念模糊,界定不明消费者是《消法》的保护对象,在该法第二条做了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但该条内容规定较为笼统,对于哪些人可以为消费者规定不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