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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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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芳 《上海保险》2003,(1):40-41
保赔协会(P&I Club)是船东保障及赔偿协会的简称,是船东间的互相保险组织。在这个组织中,船东即是被保险人,又是保险人。船东将其船舶投保保赔协会的保障与赔偿保险(简称“保赔险”),从而成为会员船东。保赔险是责任保险,承保的主要是船东对第三者(船员或货主等相关方)的赔偿责任风险。保赔险是定期责任保险,按照国际惯例,中外各保赔协会均将每年2月20日定为保险年度的起始日和终止日。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简称“中船保”或CPI)是中国唯一一家保赔协会。  相似文献   

2.
郭丽军 《上海保险》2014,(10):10-15
一、我国保赔险的发展现状 保赔险主要承保船东在营运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因此引起的费用。伴随着航运业的发展,海上事故日益频发,与航运业息息相关的保赔险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一直以来,我国保赔险主要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下称"中船保")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前者以互保形式管理,后者以商业保险形式经营。  相似文献   

3.
相互保险是参加保险的成员之间相互提供保险的制度。船东保赔协会是船东自愿结成共同分担船东责任的典型的互助保险性质的组织,其历史悠久,在国际航运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保赔协会的成功范例我们看到了相互保险的作用,在我国应适度发展相互保险。  相似文献   

4.
相互保险是参加保险的成员之间相互提供保险的制度.船东保赔协会是船东自愿结成共同分担船东责任的典型的互助保险性质的组织,其历史悠久,在国际航运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保赔协会的成功范例我们看到了相互保险的作用,在我国应适度发展相互保险.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作为促进航运业发展的重要险种——保赔险,一直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商业保险公司经营。近年来,境外保赔协会逐渐进入此领域,其市场份额越来越大。但是在保赔险监管中,由于互助经营与商业经营、国内承保与国外承保并存,导致多元监管与监管真空并存、监管内容缺乏针对性等等问题,这些对保赔险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在深入分析此种情况的形成原因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出台单独的相互保险组织法,赋予中船保相互保险组织的资格;统一监管机构,严格监管规范;加强对境外保赔协会的监管等,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蔡艳艳 《上海保险》2007,(12):26-29
保赔保险是为了适应航海贸易。中不断出现和日益复杂的海上风险责任,由船东自行创设的互助保险形式。一般而言,船东互保协会承保船舶保险人不承保的风险,主要包括船员、非船员人身伤亡、四分之一船舶碰撞责任、清除船舶残骸费用等项目。世界上各个船东互保协会均有自己的章程和保险条款,承保风险范围也各有不同,但大体上一致。  相似文献   

7.
国际航运保险主要包括三大险种:货运险、船舶险和保赔保险。保赔保险(P&I)是保障与赔偿保险(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Insurance)的简称,是承保船东在经营船舶业务中应承担的,却不包括在船舶保险承保范围内的责任风险的保险。就属性来  相似文献   

8.
李芳 《中国保险》2003,(2):62-63
面对全球恐怖活动的不断发生,国际运输船舶面临更大的恐怖主义风险,因此保赔协会作为与国际运输船舶相关的保险人之一,在不断反思、斟酌保险条款的缜密性并适时调整,以适应保险市场的需求.  相似文献   

9.
赵婧 《金卡工程》2010,14(6):108-108
在责任保险中,对保赔协会的直接诉讼不仅面对传统的合同相对性的挑战,更大的理论上的障碍是保赔协会的“会员先付”原则,我国的立法在此问题上并没有明确可依的规定。本文在对国内立法的归纳和分析基础上,对第三人的直接诉讼权能否超越先付条款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直接诉讼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庹国柱 《中国保险》2013,(12):40-44
在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上,活跃着几支非正规“部队”一“协会保险人(目前对这类组织没有一个统一的称谓,作者权且把它叫做“协会保险人”或“社团保险法人”)”,例如久负盛名的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其前身叫“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就是其代表(这类“协会保险人”还有陕西、湖北、湖南的农机安全协会、中山市的农业风险互助协会等)。他们在商业保险的夹缝中诞生、艰难发展和生存,在农业保险领域中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农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和颁布实施,将他们推向前台,逐渐被保险界、农经界的同仁们关注和熟悉。  相似文献   

11.
近几年,我国沿海、内河重大海事频发,多因没有投保而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和不可挽回的损失,这与我们缺乏保险意识和船舶强制保赔机制不无关系.  相似文献   

12.
刘宽 《中国保险》2001,(6):40-41
今年以来,中国人保按照保赔分离的现代保险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一室两部三中心”的机构设置,进而裁减冗员,充实一线,这是人保企业经营机制及其企业经营理念的一个重要转变,也是人保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标志着人保与国际保险市场的接轨步伐明显加快。不仅有利于保险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的提高,而且有利于保险业务经营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但是由于这项改革刚刚起步,其管理办法难免存在着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3.
案情简介 "穆斯塔法"轮(以下简称"M"轮),始建于1995年,在土尔其注册,挂土尔其旗,船东为ASIL GIDA VE KIMYA SAMNAYI VE TICARET A.S.(以下简称阿塞尔公司),加入伦敦汽船保赔协会.  相似文献   

14.
黄结平 《上海保险》2011,(12):28-32
众所周知,在人身保险核保工作中,核保最终的结论可以总结为标准体、次标准体、延期和拒保,而核赔案件千差万别,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未对核赔结论作出相应的科学概括。为使人身保险核赔人员对于核赔案件的最终结论有一个清晰的思路,本文将核赔结论归纳为以下四种情况:给付、拒付、比例给付和协议给付。  相似文献   

15.
众所周知,在人身保险核保工作中,核保最终的结论可以总结为标准体、次标准体、延期和拒保,而核赔案件千差万别,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未对核赔结论作出相应的科学概括.为使人身保险核赔人员对于核赔案件的最终结论有一个清晰的思路,本文将核赔结论归纳为以下四种情况:给付、拒付、比例给付和协议给付.  相似文献   

16.
为了深化保险运行机制改革,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保险公司内控体系,必须把我国保险公司由传统的粗放型经营管理模式转变为现代化的集约型经营管理模式,按照保赔分离、集约经营、集中管理的原则,建立核保核赔制度,确保保险公司的承保和理赔的质量,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建立核保核赔制度的必要性  (一 )建立核保核赔制度,为提高保险公司经济效益、规范保险经营起了积极作用。它改变过去那种一人展业、自行开单承保、直至跟踪到理赔的业务操作程序。当前,改革保险公司经营机制,规范管理,使之适应我国保…  相似文献   

17.
渔业是高投入高风险行业之一,由于渔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渔民抗风险能力脆弱,迫切需要渔业保险提供保障。在商业保险逐步退出市场情况下,渔业互保协会遵循"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宗旨组织渔民开展互肋保险,成效显著。近年,又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开展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条国家政策引导、渔民参保互助、财政保费及费用补贴和互保协会基础运作的渔业保险新途径。山东的渔业保险事业在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的努力下不断发展壮大,本文通过对山东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状况的调查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山东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唐丽娅 《金卡工程》2010,14(3):81-82
近年来,索马里海盗活动猖獗,巨额赎金给海运各方当事人带来了巨大压力,引发了不少法律问题。本文意从现代海盗行为的特点探讨赎金的法律性质,明确赎金作为共同海损费用应该如何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分摊。本文还从海上保险制度方面探讨了面对海盗事件层出不穷的现状,在海上保险的特别附加险中设立独立的海盗险或者将海盗赎金纳入船东保赔协会的包赔范围的应对之策,希望有助于当事人之间有效分散风险、平衡多方利益。  相似文献   

19.
聚万家之财,保一家灾祸。保险本是依靠众人的力量为少数遭遇突发事件而担风险,提供的社会保险。但随着保险意识的深入人心和保险市场的繁荥发展,保险在造福芸芸众生的同时,也受到少数不法分子的暗算。骗赔这股保险欺诈的浊流,在保险市场四处兴风作恶,令人防不胜防,使保险公司蒙受了重大损失。  相似文献   

20.
叶晓凌 《上海保险》2009,(9):43-45,54
渔业互助保险在我国已开展了十余年,绩效显著。截至2008年11月底,浙江省参保渔船13923艘,占协会可保渔船总数的96%;雇主责任互保118651人,占下海渔民总数的95%。全省互保费总量1.83亿元,承载风险保额254.43亿元。2005年至2008年,浙江省互保协会共处理理赔案件12400件,累计赔付1.27亿元,对受灾渔民恢复生产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探讨渔业互助保险基本问题,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层面均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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