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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中,如何化解农村土地承包中的人地矛盾尤为重要,而农村村集体现在留有的"机动地"将对此起到重要作用.同时,"机动地"也是进行土地调整和解决新增人口承包地问题的主要来源.因此,如何规范地使用和管理农村"机动地",使之合理有效地发挥作用,将直接影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顺利实施,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2.
应明确农村机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中,如何化解农村土地承包中的人地矛盾尤为重要,而农村村集体现在留有的“机动地”将对此起到重要作用。同时,“机动地”也是进行土地调整和解决新增人口承包地问题的主要来源。因此,如何规范地使用和管理农村“机动地”,使之合理有效地发挥作用,将直接影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顺利实施,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至关重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规定“目前已留有机动地的地方,必须将‘机动地’严格控制在耕地总面积的5%的限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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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哪些土地可以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2)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39.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家庭承包土地,为什么要提前半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能力继续耕种承包地,又不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或者承包方家庭和主要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并且获得比较稳定的非农收入等情况,要求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发包方应当接受,并要求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主要是因为:(1)土地的耕作有很强的季节性,为了不…  相似文献   

4.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特点从上访农民所反映的问题来看,当前江苏省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呈现出“四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机动地纠纷增多。机动地是发包方在发包土地时,预留的不作为承包地的少量土地,主要用于解决承包期内的人地矛盾、人口变化、户口迁移等需要调整土地的情形。机动地的存在,既是为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同时又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而适时调整。但从各地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不少地方机动地面积大大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有的地方把机动地作为清偿村组债务和增加集体收入的工具,甚至…  相似文献   

5.
机动地的预留、管理和使用是农村土地承包中农民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中央三令五申规定:要严格控制机动地面积;要依法规范机动地的发包,规范机动地的收益管理;依法预留机动地应当优先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要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止和消除机动地管理使用中的矛盾和问题。  相似文献   

6.
<正>近年来,笔者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发现土地纠纷的根源往往都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表现在:"农转非"人员土地调整引起的矛盾。在1998年至农村税费改革前村委会根据当时的政策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已实现"农转非"的人口进行承包地调整。调整的土地有的已经发包给本集体的其他农户经营,有的作为机动地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后原来的农户又要求承包原来的土地,村委会认为当时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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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对土地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殷切希望承包地块能够长期稳定不变。但是,目前在不少地方出现了承包地块不够稳定的状况,使农户焦虑不安。主要原因是:生死嫁娶,人口增减,迁入迁出和回乡人员,土地部分冲毁和基建占用,加上承包时的遗留问题等,这些都影响到整个承包地块的稳定。有的队虽然笼统地宣布三、五年承包地块不变,但因没有机动地等原因,结果连年调整,造成很大损失。例如:陕县郭家三队,1980年分包地块时,一些善于搞副业的人要地少,1981年春这些人感到吃了亏,又提出补足土地,队里无法,只好打乱重分。1982年春,又有部分社员提出按人头分地,结果又重分一次。两年三次变更地块,使粮食产量锐减,总产由1979年的11.53万斤,下降到1982年的8.74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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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说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不允许调整和收回承包地,同时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有偿转让。我们知道土地集体所有制给了干部"一年一调整、三年大调整"的权力。这次出台的土地承包法最明显的一条就是禁止行政调整,允许有偿转让,逐步形成一个土地市场。《农村土地承包法》总体来看是个很好的法律,它解决了稳定问题,就可以鼓励农民投资、改造土地;解决了有偿流转问题就可以解决有地无人种、有人无地种的矛盾。我们先把这一步走好,让  相似文献   

9.
自留地本来就是农业社集体土地的一部份,由于1981年开始实行土地承包时,只将当时统一耕种的土地承包到了户,而对各个时期所划给农户的自留地,饲料地没有纳入集体统一承包,加之这"两地"的划定政策又有各自不同的规定.自留地是从划定之日起,实行生人不添,死人不减,婚进婚出才调整.饲料地从1977年划定以来,一直未动.事隔十多年,在一个户内,人口增减变化很大.现在有的户由于人口迁出、死亡后,一个人多种四五份自留地、饲料地,(约三至五  相似文献   

10.
山东省乳山市夏村镇在土地延包工作中,注意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土地延包方案》审查批准关。各村在每户村民填写《土地承包征求意见书》的基础上,集中群众意见,确定出土地顺延承包或调整后再包的形式后,村两委研究制定出本村土地延包方案,报镇政府审查批准后方可实行。审查要点为:土地延包形式、土地小调整周期、土地流转采用什么方式解决、承包费与税的分离、三提五统交纳方法、机动地是否超标等内容。经审批后的延包方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考虑不周留下的政策性隐患,既维护了集体利益,又保证了村民承包土地的合理性和土地承包合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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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逼出来的办法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农户承包耕地主要是按家庭人口划分的,同时宣布了15年不变的政策,给农民吃了"长效定心丸".实行这样的土地制度,确立了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使农民获得了经营自主权,因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应当看到,它是在农村二、三产业和商品经济尚未起步,绝大多数农民还滞留在土地上,为求得温饱而奋争的情况下推行的.农户以承包地作为保障家庭生活和发展家庭经济的主要依托,随着人口的变化,必然提出相应增减承包地的强烈要求.这就需要采取比较科学的方法,对农户之间、农户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  相似文献   

12.
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根据家庭承包制对发展现代农业的局限性,从完善家庭承包制,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的目标出发,对现行土地制度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革。这些改革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都有自己的局限性。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一是延长土地承包期(如15年、30年不变),人口增减都不调整土地面积,经过发包单位同意,农民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或抵押。这种做法有利于农民节制生育,寻找新的职业,向非耕地农业和非农产业转移劳动力,向小城镇移居;与此同时,促进土地相对集中,逐步发展规模经营。二是将家庭均包制改为自愿投包制。这种办法的特点是:土地承包期比较短(一般五年左右),把市场竞争机制引进承包制,通过定期投包,使土地不断增值。三是集体向农民“反承包”和“租赁”承包土地,或让农户以承包地参股分红。这种做法,使承包户得到一定的土地占有权益,乐于将一部分承包地转让出去。四是实行“口粮田”均包,“责任田”投包的“两田制”。这种办法可保证农户的口粮供应,使一部分土地能够统一开发利用,实行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13.
继续承包制度内涵着对土地集体所有制含义的重要表达,制度实施过程中无需做土地调整,也无需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永久化。新增家庭成员应该随着集体成员身份的取得而取得对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是继续承包的合法主体,对婚嫁女的继续承包有必要做特别的制度安排。只有以集体成员身份取得的承包地才适用继续承包制度,继续承包排除客体的后续承包规则不可忽视。继续承包具有无偿性,承包合同不应增加承包人的任何负担,合同签订可以采用示范合同文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新设立应实行登记生效主义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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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土地承包纠纷的成因及解决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土地承包当事人之间常常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纠纷。正确与及时解决好这些纠纷,对于维护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成因及解决途径浅析如下:一、成因1、由基层组织的原因造成。一是有些基层组织执行党和国家的土地承包政策不严格甚至违背政策,从而引起纠纷。如有的随意缩短土地承包期;有的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地高价发包;有的超出5%的标准预留机动地;有的违背农民意愿频繁地调整土地等等。二是有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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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以来,广安县7129个农业合作社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普遍实行了一年一度的以增减人口为依据的承包土地"小调整"制度.这个制度对于维护按人均包土地,满足部分农民添人进地的要求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它在实践中已暴露出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越调越难调.一方面因被调的土地很少,排轮等地的人口日益增多,工作难度很大,另方面由于农民受平均主义思想的驱动必然再一次形成降低人均包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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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莱旗积极稳妥做好全旗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并结合该地区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依法管理农业承包合同工作。《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了如下几条规定:一、原土地承包办法基本合理,群众满意,可保持原土地承包关系,续签新一轮土地承包合同。二、凡因土地分配不够合理,大多数群众要求调整的,可调整后再延长承包期。三、新的一轮上地承包期一经确定,原则上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诚地"的做法。今后小调整每5年进行一次,并在当年的3月1日前完成。四、发包方必须留有机动地,主要用了人口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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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不少农民十分重视用地养地,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舍得花钱投资,改善生产条件。但是也出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担心政策变,只种地不养地,甚至搞掠夺性经营,致使土地的肥力有所下降。其说法是:“我还不知种几年哩,种一年算一年,下那死劲干甚哩。”二是有一部分土地需要进行调整转包。例如,多数大队留有15%的机动地,每年有一部分要承包给社员;有大约5%的人口变动,如参军、升学、婚、丧、嫁、娶,外迁、内迁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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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组织了一次农村土地延包状况快速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在土地延包中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1.关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问题。这是农民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他们认为土地延包期一定30年不变,提倡其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主要存在以下弊端:一是30年间人口变动较大,若干年后,必然会出现一些农户因人口减少,造成人少地多,甚至一人种几个人的地的现象,并有可能出现粗放经营的情况。而与此相反,有的农户会由于人口的增加,造成人多地少,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由此将产生一系列不安定的社会问题。引发这种现象在延包时没留机动地的地方将表现得更为突出。二是土地承包长期不变,随着农业机械水平的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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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阐明"三权"分置的制度逻辑,为制度供给的增量调整提供一种思路。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政策文本分析法。研究结果:当下农民、新型农业经营者出现新的制度诉求,既有土地承包经权营制度不足以满足该需求。承包地制度供给创新要做实承包权,辨明"三权"分置下经营权所处的位置。土地经营权的权利塑造过程应坚持物债二分法,实现物权法、合同法双重法制途径的并重。研究结论:承包地"三权"分置本质上是理论创新问题,辨清"三权"分置的制度逻辑,仍需以实践需求为出发点,新的制度供给是一个增量调整与立法跟进问题。对经营权性质的探讨有必要融入物债二分逻辑,对于短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应按照契约自由原则,实行意思主义,权利类型、权利内容经双方自由创设,对长期存续的土地经营权可实现物权化,实行物权法定主义,按照法定规格与程序流转。  相似文献   

20.
延长土地承包期不仅是个实践问题,也是个理论问题,要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认为,必须正确把握以下十个关系。一、大稳定同小调整的关系“大稳定”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稳定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责任制。保持这一基本制度的长期稳定,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核心内容;二是指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重新发包。“小调整”则是在稳定的前提下,对因人口、劳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变化较大、人地矛盾突出的地方,可进行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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