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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姚爱科 《财会研究(甘肃)》2006,(4):7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表决通过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在两处进行了修改.其中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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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2008,(5):14-16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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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4):14
下月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提高到每月2000元;手机漫游费开始降低了;职工可以自行申请公积金了……
个税起征点高至每月2000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于下月起实施。作为新《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行政法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将作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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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国务院于2005年12月19日相应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明确了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三费一金”)从个人收入中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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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后,新修订的《实施条例》也对其他有关内容作了相关修改。本文就新《个人所得税法》出台之前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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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8,(12)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本文通过对新旧个人所得税法进行对比研究分析,阐述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变化及其对居民收入的影响,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笔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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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3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于10月27日下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高票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在两处进行了修改,其中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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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1年9月1日正式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一方面减轻了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另一方面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然而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仍然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其应有的收入调节功能并没有很好的发挥,应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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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以下简称个税法),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600元,因此,围绕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讨论再次热烈起来,成为广大工薪阶层关注的焦点。作为一名财会人员,会经常涉及到许多个人所得,所以我在前些时候就专门学习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的税收法规解释,对个人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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