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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28 毫秒
1.
投资者适当性作为海外成熟资本市场普遍存在的重要监管规则,通过调整证券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销售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适当性源于上世纪美国的自律组织规范,现已发展为监管规则并成为证券经纪商应承担的重要义务。此后,欧盟、日本以及我国香港资本市场相继在立法中确立适当性规则以保护投资者。上述立法例为我国《证券法》修改提供了全新的理念和思路。本文在系统梳理、分析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展开构建我国法中适当性规则的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2.
智能投顾作为金融科技下新兴的一种服务模式,是2016年后在我国发展起来的.随着新《证券法》的出台,不难看出在普惠金融的大背景下,我国开始强调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目前来看,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智能投顾存在性质、责任义务体系不明,缺乏对算法的统一标准和监管,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不足,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监管不到位等...  相似文献   

3.
适当性义务学理争议从未停歇,其现实适用亦产生异化。司法实践对适当性义务定性不统一,履行该义务的审查标准趋于形式化。数字时代的到来加剧了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危机,起源于强化“卖者尽责”理念的适当性义务理论,正不断回归于强调“买者自负”原则。国外经验表明,应在法律规范中明确适当性义务性质并不断创新其在数字时代的审查标准与适用技术。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完善路径有,以明文化法律规范确立适当性义务监管形态,改进智能投顾适当性监管手段,从实质与程序两层面审查其履行并协调告知说明义务与适当性义务的关系,配合金融素养教育措施可改进适当性义务理论与现实割裂问题。  相似文献   

4.
戚莹 《时代金融》2014,(14):198-200,205
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呼唤《证券法》的完善以应对市场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证券法是证券市场参与者保护法,证券市场参与者法律属性的界定是证券法保护证券市场参与者的逻辑起点。非专业个人投资者属于金融消费者,证券市场参与者既有证券投资者属性又有金融消费者属性,《证券法》修改应引入金融消费者保护理念,区分具有金融消费者属性的投资者和其他证券投资者,在对证券投资者进行一般性保护的基础上,针对具有金融消费者属性的投资者进行特殊的制度设计以更有效地实现证券法保护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功能。  相似文献   

5.
国有上市公司既具有上市公司属性、又具有国有属性,需同时遵守证券监管和国资监管的双重规则,而这双重规则之间可能存在冲突,造成国有上市公司治理违规的风险。这种冲突源于监管价值目标的差异:证券监管基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立场注重上市公司独立,而国资监管基于保障国有经济功能、维护国资经营安全的特性强调国有投资方的管控。对于身处交叉监管下的国有上市公司而言,解决冲突的根本路径在于分别从国资监管和证券监管两个维度进行制度矫正与协调。就国资监管而言,应切实从制度层面实现“管资产”到“管股权”的转变;就证券监管而言,则应正视国资监管的合理需求,以适度监管为原则,并确立结果导向的监管理念,在不实质损害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对国资监管规则予以适当认可。  相似文献   

6.
我国初步构建了以包括金融产品发行人、销售者以及金融服务提供者在内的卖方机构适当性义务为核心的金融消费者司法保护制度。在资管市场告别过渡期,迈入全面严格监管的新时代之际,审视和反思这一制度的司法实践,将有助于完善个人投资者的法律保障机制,为我国的资管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  相似文献   

7.
尚静 《南方金融》2007,(6):22-23,41
近年来,以英国为代表的原则导向监管受到了国际社会广泛的关注。原则导向监管与规则导向监管的最大区别在于,它是一种结果监管,在满足监管当局监管要求的同时,能更好地实现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目标,有效推动金融创新。目前,我国实施原则导向监管的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在银行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监管有效性、信息披露和金融环境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为转向原则导向监管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8.
根据金融十二五规划,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将获得更充分的发展,适当性规则作为场外衍生品投资者保护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要件,重要性日益突出,内涵也将与时俱进。目前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适当性规则的法制现状主要存在银行立法过于原则、证券立法门类繁多、客户分类易成为金融机构限制交易的手段、尽职调查义务重形式、轻实质等问题。对此,参考借鉴发达资本市场关于客户分类、尽职调查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立法经验,构建并完善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适当性规则的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9.
井漫 《西南金融》2020,(4):65-77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投资者保护、完善券商内部治理、减少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创新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然而,实践中还存在着投资者分类保护与现实脱节、投资者权利救济难以实现等现实问题,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仍具有讨论价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起源于美国,美国证监会以"买者有责"为核心,形成了以代理理论、特殊情况理论和信义义务理论为内容的适当性理论基础,而我国投资者适当性的理论基础应当是在信赖利益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理论基础的延伸与发展。国外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客户适当性、投资者教育、投资者权利救济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规则体系。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上述方面虽有一定发展,但在实践层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今后的发展重点应更多放在立法模式选择、投资者分类制度、投资者教育机制、投资者权利救济方面。  相似文献   

10.
修改后的《证券法》.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许多方面大幅修改了《证券法》的原有规则.以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为重,解决了现行证券法制上存在的一些漏洞问题;调整了现行《证券法》多项重大的禁止性规定,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必要的法律空间。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的监管.强化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高管人员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总的来说,  相似文献   

11.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作为投资者保护理念的具体应用,是证券监管中需要强化和落实的重要一环,其核心目标是督促证券公司更好地履行适当推荐义务,将适当的证券产品推荐给适当的投资者.实践中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适用仍存在大量问题,证监会以及各地证监局在适用过程中尚未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罚标准,新《证券法》第88条虽然规定了证券公司应当遵...  相似文献   

12.
境外金融产品投资中的客户适当性制度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内容,境外金融立法中均要求市场中介机构履行审慎选择客户的义务,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通过借鉴境外相关的立法及监管经验,结合我国目前证券期货市场正在建立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本文提出了监管机构应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立足于树立中介机构理性选择客户的理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合格投资者制度。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大的缺陷之一是金融机构行为风险管理不足,监管部门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不足,工作中造成的被动和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应该建立我国独立的金融业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机构,强化行为监管工作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  相似文献   

14.
区块链及其技术体系应用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能够有效缓解行业数据共享难、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存在局限性、义务履行回溯合规弊端多、司法举证要求高的痛点。蚂蚁集团的先行实践可以窥见其价值、模型以及前景。然而,该应用需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兼容,妥善预防风险并进行监管安排。为此,平台建设应明确表述个人信息处理目的,遵循适当性管理法定信息范围,厘清落实“告知—知情—同意”的要求,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删除权与可携权,考虑通过保险机制预防个人信息损害带来的连带责任效应,使用国产可信硬件构建稳妥的可信计算环境。同时,为应对监管挑战,应制定“监管链—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链”应用级标准,完善联盟链监管方式。  相似文献   

15.
保险业作为金融业中典型的“个人信息”集中行业,在数字经济时代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加持下,势必涉及大量的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从监管法治的角度审视我国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可以发现其存在诸多不周延之处,例如,对算法杀熟、跨境数据传输等关键问题缺少回应。因此,应借助本轮《保险法》修订等金融法治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时机,尽快建立多层次的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厘清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脉络,完善监管职权配置,增强各项规则的可执行性,以促进保险业依法经营与合规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相似文献   

16.
2019年修行的《证券法》以"规范与发展并重"为主基调,一方面全面推行发行注册制,加重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完善对投资者的保护;另一方面扩大了证券的定义,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证券交易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等。本文选取几个修订要点探讨证券法修订后对业务运行和监管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金融监管制度作为规范金融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呈现出组织架构逐步向统一监管过渡、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相分离、加强消费者保护、强化中央银行职权等特征,我国现有分业监管体制与当前金融创新、金融业混业经营不相适应,同时分业监管的政策目标之间存在一定冲突.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不断更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正确处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一些金融经营者在金融商品交易过程中存在不当销售行为,给金融消费者带来财产损失。然而依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规则,消费者通常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在英美法国家,法院通过信义关系理论将金融经营者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认定为一种信义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经营者设定信义义务的约束,相关原理和规则值得我国立法借鉴。我国立法宜应明确以适当性原则以及说明义务为主要内容的信义义务规则,确立违反信义义务的民事责任,从而为消费者提供可以援引的私法规则。  相似文献   

19.
本文结合西方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从西方商业银行监管的风险控制、监管法制、监管目标、监管对象等要素出发,探析归纳了基于不同要素下的各自监管理念的演进原因及其过程。在西方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中,伴随着各国政治、经济、法治等的历史差异以及金融理论的不断创新、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和金融实践的不断探索,西方商业银行监管理念经历了从合规为本监管到资本为本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的转变,并存在着规制导向监管与原则导向监管、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机构导向监管与功能导向监管等差异。这些不同的监管理念有效地丰富了西方商业银行的监管模式,完善了西方商业银行的监管体制,较好地强化了西方商业银行的监管,保护了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促进了西方各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20.
“监管沙盒”是适应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监管模式。在建设金融强国视域下,系统研究中国版“监管沙盒”的构建与完善,对于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版“监管沙盒”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贯彻适应我国金融市场特点、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原则,构建了中央与地方配合的顶层设计,探索运用信息公开、产品公示、行业自律等监管机制,并落实了从“入盒”到“出盒”的完整测试流程。中国版“监管沙盒”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项目中的落地实施,呈现出参与主体多元、监管工具丰富、风险普遍较低等新特征,推动了数字技术与金融场景的深度融合,提升了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但在项目准入、权益保护、持续监管等方面仍有待提升,为此需要完善项目分类遴选与“入盒”标准,打造全流程多元监督闭环,优化“出盒”后的持续监管机制,全面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科技守正创新,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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