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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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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山区森林采伐木材生产成本核算管理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森林采伐木材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是林业生产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我国木材成本的核算,是建国初期按苏联的核算模式学来的。木材工业苏联称之为木材采运工业,和煤炭工业一样按采掘工业进行管理,因此在木材成本中只有木材在采伐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作业流程为:林木采伐、打枝、堆枝、造材、吊卯、集材、归楞、运材(运至贮木场)、归楞、清理等10道作业程序。此种作业程序一直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根据多年来的木材成本核算调查,以往的木材成本费用支出如下表:木兰县林业局1994年-1998年天然林木材生产成本核算调查表从以上木材生产成…  相似文献   

2.
现行的《国营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是综合林业生产和事业性质的特殊行业制度,是过渡性的.既复杂,又不合理,没有体现国营林场生产经营的基本特色,营林生产与木材采伐销售是二张皮,林价金的提取.抽象性和随意性很大,不符合干差万别的林场实际,也难以反映林场的真实成本和净收益,非改革不行。实行新制度后,营林生产、木材生产的核算将起重大变化,简便合理.科学规范,营林生产和木材采伐将合而为一,实行有机的结合,木材的成本和利润将体现各个国营林场的实际经营管理水平。一、新制度实行之后.营林生产和林木资产的核算。现行…  相似文献   

3.
为了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强营林生产的经济核算,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财政部1994年颁布的<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林木实行资产化管理,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对现有的人工林和天然林成本要进行测算、评估补充入账,当采伐林木时,把林木的培育成本转移到采伐的木材或采收的林产品成本中去,实现林木生产过程的商品化管理.目前,随着新<会计法>的出台,对林木资产的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正> 一、营林和采运核算“两张皮”的局限从五十年代起,营林采运一直采用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核算体系,森工采伐照搬矿产采掘工业核算的办法,实行经济核算制;营林则按事业管理,实际预算报帐制。从采种、育苗、造林、抚育,保护现采伐、运输、调拔销售,本来是一个完整的林木培育生产过程,因而被人为地划分为森林培育和木材生产两大互不相干的部分,甚至在一个企业内,执行两套核算制。生产经营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后果。  相似文献   

5.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深化林业会计改革,促进林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笔者在几项检查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在此一谈,仅供各位读者共同探讨。一、存在问题1.林木的采伐生产是各林场的主营生产业务,是会计核算反映的主要内容。但是,各林场的生产成本核算质量普遍较差,核算粗放,程序混乱。主要表现:其一,没有划分不同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成本费用,没有按不同树种、不同规格的木材产品设置生产成本项目,账面实际记载反映的是不同树种、不同规格的木材产品的综合成本。其二,没有划分不同期间的费用界限,凡是本期已…  相似文献   

6.
“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中财务制度第17条关于在按现行规定提取和征收的育林基金数额中应扣除采伐林木的实际培育成本已转入木材产品成本的这部分资金的回收数,避免林木资产成本的重复计提。如何扣除制度末作具体规定。通过本制度一年多的运转,对育林基金扣除培育成本的有关具体帐务处理程序,个人提出三种扣除方法以抛砖引玉,供同行讨论参考。一、有林基金扣除林木资产成本的红字抵销法第一步计算各林种(或主要树种)采伐林木的每亩平均单位培育成本和每立方米采伐材单位成本。在年末,木材采伐结束后,根据生产技术部门提供的…  相似文献   

7.
为了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强营林生产的经济核算,充分发挥营林投资的经济效果,使林业资金真正用于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财政部1994年颁发的《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林木资源资产化管理,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对现有人工林和天然林成本要补记入帐,当采伐利用林木时,把林木的培育成本转移到采伐的木材或采收的林产品成本中去,实现林木生产全过程的商品化管理。我国历年的营造林支出,均以事业费或基本建设投资核销,现有林木无成本资料。因此,制定现有林木成本测算方法,是全面实现林木…  相似文献   

8.
<正> 在传统的林业会计核算体制中,一直采用两种不同的会计核算体系,森工采伐实行经济核算制;营林则按专业管理,实行预算报帐制。在这种体制下,育林费用没有计入木材生产成本,造成营林资金短缺。针对这种情况,省林业厅在一九八六年专门下发了《营林生产成本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但其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营林成本转入活立木资产帐户  相似文献   

9.
由于森工企业长期以来实行以木材生产为主的经营方针,可采资源愈采愈少,森林资源状况日趋恶化,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导需求.森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已由木材生产为主体转移到以生态建设为主体的轨道上来.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木材生产实行限额采伐,木材产量逐年调减,木材生产作业方式和经营管理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的木材生产成本核算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木材生产成本核算的需要.因此研究传统的森工企业木材生产成本核算办法存在的问题,探索目前木材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新的木材生产成本核算办法,这对于规范森工企业木材生产成本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森工企业加强木材生产经营管理,提高木材生产的经济效益,加快森工企业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和林业产业化体系建设的步伐.  相似文献   

10.
为了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强营林生产的经济核算,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财政部 1994年颁布的《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林木实行资产化管理,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对现有的人工林和天然林成本要进行测算、评估补充入账,当采伐林木时,把林木的培育成本转移到采伐的木材或采收的林产品成本中去,实现林木生产过程的商品化管理。目前,随着新《会计法》的出台,对林木资产的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当今世界各国,包括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相似文献   

11.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指出: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后,采伐林木的实际成本转入木材成本得到补偿,由于育林基金从销售收入中提取的规定仍然有效,势必造成营林资金的重复提取。为解决这一问题,制度规定,结转的林木实际成本,应在育林费的提取中扣除;林木资产转增林木资金时,也应将更新数扣除。笔者仅就这一问题谈点看法,以求抛砖引玉。一、林本成本扣除的会计处理选择结转的林木实际成本,应在育林费的提取数中扣除,此项扣除会计处理可作如下选择:一是冲减木材成本、即:按林木实际成本借记“有林基金”,贷记“…  相似文献   

12.
森工企业实行模拟利润,是实行林木生产商品化改革的配套措施,实行模拟利润就是把木材销售利润进行分解,分采伐、运输、贮木场生产三个阶段进行作价.将木材生产三个工序的产品转移,按内部三段的结算价格结算,各木材生产单位按收支比较,自计盈亏.这样森工企业实行模拟利润后,则把利润核算工作下放到基层单位即对已上林场、经营所生产的木材,下达模拟利润指标,并以此做为同基层签订经济责任状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衡量基层成绩大小的标志.为此森工企业实行模拟利润应着重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相似文献   

13.
海南省从1984年起,林业部拨款和借款营造的中央速生丰产林,经过多年的抚育、管理现已成熟,近年来各县都陆续采伐,省林业局根据木材管理条例,为了有计划地采伐和充分利用木材,提高木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因而决定由省丰产林公司同各县林业局(公司)合作,在进行中央林(按树)采伐时,木材全部上调给省丰产林公司收购切片销售给日本,这不但增加了外汇收入,而且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对发展林业再生产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木材采伐收回投资借款方面,按县同林农签订合同规定,每借款造一亩中央林,采伐时,县从上调数量中每亩扣一吨…  相似文献   

14.
目前各林业企业采伐剩余物的会计核算都比较简单粗糙,没有形成有机的会计核算体系。一些生产单位只笼统核算采伐剩余物生产的收支大账,不按产品别进行明细核算。一些单位将采伐剩余物的原料生产和成品加工生产混在一起核算,不按生产阶段结转产品的成本费用,生产费用结转和产品成本计算不准确,不能如实反映采伐剩余物生产资金的运动情况。有的单位将采伐剩余物的拣集和加工生产承包给工组和个人,只按合同收取承包者应缴的费用,不进行采伐剩余物的会计核算。伐区采伐剩余物会计核算的现状,已不能适应戍区采伐剩余物生产迅速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福建省部分国有林场按市场需求对木材的生产、销售方式进行了探索、创新.目前较为成功的经验是采用"包产包销"的方法,即国有林场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将皆伐伐区划定明确界线,将站立木向社会公开招标销售,高者中标,由中标人自行组织生产和销售,通过招标的方式由市场决定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购买者按照市场所需规格决定造材规格、口径,生产适销对路的木材产品.改变传统造材统一规格的模式,国有林场节省了大量的采伐成本和运输费用,减少了木材资源的浪费,实现了利润最大化.这种"包产包销"的模式已开始得到福建省国有林场经营者的认可并推广.  相似文献   

16.
现行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木材生产所消耗林木的历史成本作为木材生产的原材料与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等其他所谓"直接材料"一并计入木材生产成本费用中的直接材料消耗,借记"生产成本--木材生产成本",贷记"林木资产"科目.这无疑是林木资产核算的一大进步.但我认为这种核算没有考虑林业生产周期长及历史培育成本与现实培育成本的价差,不利于林业简单再生产的进行,核算上也显得牵强,不能很好地解决国有林场自我发展和资金良性循环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林木资产包括人工林和天然林两大部分,其具体又分为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类,并分别核算。林木资产应当以其成本入账。也就是说林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其入账价值的基础即初始计量是历史成本,或者说实际成本。1.人工林林木资产按整地开始到采伐前(用材林、薪炭林),采收林产品前(经济林),达到培育目的或更新采伐前(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为入账价值,其范围包括造抚成本(造林,抚育,次生林改造),管护费用(森林管护,营林设施,良种试验,调查设计)。2.天然林林木资产应按主伐当年估计售价减去预计生产成本和销售…  相似文献   

18.
由于森工企业长期以来实行以木材生产为主的经营方针,可采资源愈采愈少,森林资源状况日趋恶化,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导需求。森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已由木材生产为主体转移到以生态建设为主体的轨道上来。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木材生产实行限额采伐,木材产量逐年调减,木材生产作业方式和经营管理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的木材生产成本核算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木材生产成本核算的需要。因此研究传统的森工企业木材生产成本核算办法存在的问题,探索目前木材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新的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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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的有关规定“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并核定林木资本后,采伐林木的实际成本应转入木材成本得到补偿,并用回收的资金继续更新造林,以保存和扩大森林资源,达到资本保值和增值的目的。因此,按照现行规定提取和征收的育林基金数中,应扣除这部分资金的回收数,以免重复”。在国家尚未改革现有青林基金制度之前,扣除的林木培育成本如何实施,才能维持育林基金提取和征收的现有水平,这是当前急切解决的问题,对此,笔者就场圃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后青林基金核算的有关问题试作一些初步探讨:林木资产是场圃拥…  相似文献   

20.
木材产品是森工企业的主要产品,具有品种规格繁多、用途广泛、价格高低悬殊的特点。根据国家颁布的木材标准,共有200多个品种和规格,各品种、规格木材的价格相差悬殊。木材的上述特点产生了很多不利的影响,其一是企业成本核算困难较多。因为如按品种、规格计算成本,工作量将会十分繁重,而且现行的林木资源收费制度及生产工艺组织和原始纪录也难以提供必要的和可靠的核算依据。所以,正确合理地核算木材产品成本和结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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