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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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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镇论坛》2011,(1):42-42
山东省新泰市谷里镇某村一个村民小组的部分农民来信说:前些年,村里为了发展生产,经各村民小组同意,从小组抽出一部分耕地,建设桑园,由村里统一对外发包。  相似文献   

2.
谁都不占理     
山东枣庄市某村委会换届选举,开油坊的李某到各家游说,并送上一张油票,允诺,他若能当上村主任,村民可以凭油票到他的油坊领5公斤花生油。结果李某落选。正当李某为自己的计划落空生气时,近200名村民拿着油票来领油。李某断然拒绝,他说当初有言在先,只有他当上村主任,油票才算数。村民却坚持说,李某当时答应,只要选他就可以照单领油。最后李某被村民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贿选与村民接受贿选都违反了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因此判决驳回村民起诉,并对李某和接受油票的村民进行处罚。谁都不占理@卫平  相似文献   

3.
辽宁省庄河市黑岛镇沈家村村委会主任于礼和问:村民小组长不配合村委会开展工作,甚至不组织村民缴纳乡统筹、村提留,村委会能否撤换他的组长职务。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成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这就是说,村民小组长是由本组村民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的。根据选举权与罢免权对等的原则,也只有本组村民才有权罢免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共同体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自治的一个层次,不是村民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因此,村委会无权…  相似文献   

4.
法律顾问     
前任村民小组组长签订的承包合同算不算数四川江津一读者问:经我们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决定橘园由村民小组发包,我提出愿意承包,到会村民也都同意,我当时就与村民小组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签订以后,我按合同的规定对橘园进行了管理,收入逐渐增多。每年我都按合同规定交了各种税款。今年新任组长说合同是前任组长签的,而且承包金额过低,宣布合同无效,决定重新进行发包。我认为不合理,要向法院起诉,请问,行吗?答:你与村民小组签订的合同依法有效,对你和村民小组,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未经合同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确认,…  相似文献   

5.
河南省济源市村民李某(1999年12月10日打来电话)问:在今年11月进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选举委员会是由党支部委员和一名党员(曾任支部委员)、一名村民组长组成的。我到镇里问党委书记:村委会组织法规定选举委员会由村民推举产生或者由村民小组推举产生,可是为什么没有让我们推举呢?书记说:组织法刚刚施行,不一定那么严格,再说咱镇有咱镇的实际情况。你村的选举委员会是镇党委决定组成的,这样做是为了维护村里的稳定局面,防止在选举当中出乱子。请问书记这样讲是否正确?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村…  相似文献   

6.
《乡镇论坛》2009,(13):18-18
河北省一位乡镇干部来信称:在处理村务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村委会与村民小组之间争利的情况。如某村有一片果园,村委会想集体向外承包,但所在村民小组以果园属于小组所有为由,不允许村集体承包,村民小组自行做主分到户里。现在村集体想搞修路等公益事业建设也不敢集资,很多事情都没法干了。请问,到底是村委会有权发包,还是村民小组有权发包?  相似文献   

7.
河南省灵宝市寺河乡部分村民来信称:乡审计站曾于1998年4月对我乡上埝村高埝组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该组财务存在着重复支出、虚报支出等问题。可时至今日,有关责任人并未受到处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答:村民小组是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的,是我国农村居民的基本组织单位。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多数地方的村民小组拥有一些本组村民共有的财产,有的还代表集体向村民发包土地。由于村民小组设立的法律依据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运行原则与村委会相同,因此村委会组织法有关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比如财务公开…  相似文献   

8.
重庆市永川市一村民兰某来信说:我村有5个社,1973年由全村劳动力开荒种茶树共占了其中3个社百余亩土地。上世纪80年代初期茶树有收获时给所占土地的社每亩2元的补助,后来增加到每亩7元。1998年,因茶叶价格下滑,村里把茶树地承包给个人改种果树,期限为30年。需要说明的是,该土地没有进行土地所有权登记。请问,村里是否有权发包?答《: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  相似文献   

9.
《乡镇论坛》2010,(25):19-19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相似文献   

10.
《乡镇论坛》2009,(19):39-39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某街道一位居民委员会干部来信说:我们原本是一个村民小组,由于连年征地,村里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已经不足0.1亩,1999年经省政府批准,撤销了村民小组的建制,农业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土地全部收归国有,但一直由我们耕种。  相似文献   

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洛东乡王格村王格第十一村民小组于1984年将面积2.6亩土地发包给何某承包,因排水纠纷何某一直没有耕种,弃耕抛荒。2000年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调整时,村民小组将该土地作为机动地未发包,该土地一直荒芜。2004年8月,村民小组将该地发包给周某、韦某承包经营。两人将承包地进行平整追肥,并于当年10月撒下高产油菜种子。2005年1月3日,何某以该地是其承包为由,将该承包地种植的油菜犁翻毁坏。周某、韦某发现后即请求乡司法所调解,经司法调解未果,两人对承包地的油菜进行扶正护理,大部分油菜又得以成活。2005年3月的一天,何某…  相似文献   

12.
村民小组长的权力有多大?对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有明文规定,村民小组是村民委员会的下设机构,也是村民开展群众自治的基本单位。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好党的政策、法规,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然而,笔者最近调查发现,有部分村民小组长办事超出自己的职责,严重越权,突出表现在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上。有的村民小组长这样说:“一个村里,土地是小组的,由组长说了算,宅基地想怎么划就怎么划,留的机动地想卖给谁就卖给谁,村里管不着。”有一个小组,村民建房,不经村委研究、乡建办审批,组长一手就划给村民7亩宅基地。还有一个组,…  相似文献   

13.
村民委员会印章,是村级公共权力的象征,在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制发、使用和管理,是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农村村民委员会在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对农村的社会管理造成了不良影响,有些甚至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规范农村基层管理,促进村民自治健康有序发展,现就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村民委员会印章的规格式样和制发程序   村民委员会的印章为圆形,…  相似文献   

14.
中原  张建海 《乡镇论坛》2011,(22):36-36
原告廖某、被告吴某系同村不同村民小组的村民。1981年,被告吴某家庭取得本村民小组一块林地的林权。2007年3月,县人民政府换发新的林权证对被告家庭的上述林权再次予以确认,该林权证载明:主要树种柑橘,林地使用期50年,终止日期2031年12月31日。2000年年底,被告所在的村民小组长以村民小组名义作为发包方,与原告廖某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一份,将被告家庭尚享有林权的林地发包给原告经营,承包期限为2000年12月30日起至2050年12月30日止共计50年。2001年5月15日,  相似文献   

15.
法律顾问     
村委会与经济合作社是什么关系北京市某区一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来信说,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是法律赋予村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村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但实际上,在我们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可以不经任何人同意出卖集体的土地,现在村里的几千亩良田已经卖光。另外,他还未经任何人同意,擅自发包巨额工程,给村集体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我们搞不清楚的是,村委会与经济合作社究竟是什么关系,村委会的工作应该如何把握?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  相似文献   

16.
《乡镇论坛》2008,(25):40-40
辽宁省建昌县某村干部问:我们村一户村民在土地承包后分了家,将承包地分成三份,两个兄弟和父母各种一份:现在两位老人先后去世,我们准备将二老的那份地收回重新发包,可两个兄弟不同意,认为地应由他们种:请问,我们能收回承包地吗?  相似文献   

17.
《乡镇论坛》2008,(10):40-40
陕西省榆林市子溯县一王姓村民问:李某的祖父解放前在我村购买了一块土地,自建了一套住宅,后因年久失修于上世纪70年代末倒塌。后我村村委会将该宅基地重新确认给另一户使用。但最近李某提出,该宅基地应属于他所有,并出具了他爷爷留给他的宅基地土地所有权证。  相似文献   

18.
法律顾问     
怎样才能承包这块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县明伦镇明伦村上梅林屯村民卢金山来信反映:我想承包本屯里一块大约有100亩的水田,但不知道怎样做。请问这样的事是否可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该从哪里做起?怎样做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答:从来信的情况看,你首先要弄清楚这100亩水田的发包方是谁。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  相似文献   

19.
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已开始依法管理村务,但是村委会违法用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笔者对三起因村委会违法用权而引发的事件进行了调查。 案例一:某村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擅自做主,将本村的8亩耕地承包给外村人。去年该村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村民要求废除合同,收回土地重新发包,并就此事与村委会发生矛盾,批评村委会不与村民商量,要求上级仲裁机关给予裁定。 案例二:某村根据村民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将本村的一家企业租赁给本村的一位村民,租赁期5年,租金24万元。…  相似文献   

20.
《乡镇论坛》2008,(34):39-39
甘肃省武都县某村村民小组来信说:上世纪60年代,县食品公司在我们村民小组(当时是生产小队)土地上建了个收购站。当时没有给我们任何土地补偿费,只给了一些猪粪作为报酬就达成了协议。近年来,由于食品公司经营不景气,县政府决定对该企业进行改制,食品公司占用我村的土地就以国有土地的名义进行了转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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