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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214号),从2009年7月29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柴油价格统一下调220元/吨。《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6510元/吨和5770元/吨。2)供铁道部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6910元/吨和6170元/吨,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下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相似文献   

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259号),从2009年9月30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柴油价格统一下调190元/吨。《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6620元/吨和5880元/吨。2)供铁道部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7020元/吨和6280元/吨,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下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相似文献   

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198号),从2009年6月30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柴油价格统一上调600元/吨。《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供军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国家储备用汽油、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上调至6730元/吨和5990元/吨。2)供铁道部等专项用户的汽油、柴油最高价格分别上调至7130元/吨和6390元/吨,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上调各地汽油、柴油最高零售限价(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非标准品...  相似文献   

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41号),从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同时上调600元/吨。经过此次价格调整,国内市场汽柴油价格均创下历史最高水平。《通知》规定: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9180元/吨和8330元/吨。2)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9580元/吨和8730元/吨,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上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合理安排下游运输行业价格,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并加强相关行业的动态监控和监管,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两大石油集团平衡好内部各环节利益关系,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从机制上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  相似文献   

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70号),从2012年5月10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下调330元/吨和310元/吨。《通知》规定: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8850元/吨和8020元/吨。2)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9250元/吨和8410元/吨,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下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三大国有石油集团发挥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各环节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特别是春耕生产用油需求,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成品油市场动态监测,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相似文献   

6.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3]20号),从2013年2月25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上调300元/吨和290元/吨。《通知》规定: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8830元/吨和8010元/吨。2)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9230元/吨和8410元/吨,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上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两大国有石油集团发挥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加强生产组织和调运,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合理安排下游运输行业价格,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成品油市场动态监测,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相似文献   

7.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3]30号),从2013年3月27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下调310元/吨和300元/吨。《通知》规定: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柴油价格分别调整至8520元/吨和7710元/吨。2)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8920元/吨和8110元/吨,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下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两大国有石油集团发挥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成品油市场动态监测,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相似文献   

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101号),从2012年6月9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下调530元/吨和510元/吨。《通知》规定: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8320元/吨和7510元/吨。2)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8720元/吨和7910元/吨,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下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三大国有石油集团继续发挥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各环节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成品油特别是"三夏"期间柴油的市场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成品油市场动态监测,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相似文献   

9.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117号),从2012年7月11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下调420元/吨和400元/吨。《通知》规定: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7900元/吨和7110元/吨。2)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8300元/吨和7510元/吨,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下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三大国有石油集团继续发挥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各环节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成品油特别是"三夏"期间柴油的市场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成品油市场动态监测,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相似文献   

1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154号),从2012年9月11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上调550元/吨和540元/吨。《通知》规定: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8840元/吨和8020元/吨。2)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9240元/吨和8420元/吨,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上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合理安排下游运输行业价格,同时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要求国有石油集团继续发挥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成品油市场动态监测,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相似文献   

1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172号),从2009年6月1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柴油价格统一上调400元/吨。《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上调至6130元/吨和5390元/吨。  相似文献   

12.
13.
自2008年7月份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在创出147美元/桶的历史新高后开始高台跳水,截至12月中旬,国际主要原油价格已经跌至40美元/桶附近,绝对跌幅超过70%。同时,国内油品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逆转,出现了严重的供过于求的现象。因此,在燃油税改革方案(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以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2008年12月19日起大幅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考虑了燃油税增加的因素)。  相似文献   

14.
编者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继2008年12月19日大幅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后,2009年1月15日再次小幅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主要内容如下: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农垦、国家储备用的汽、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下调140元/吨和160元/吨,至5440元/吨和4810元/吨.2)对供专项用户和民营批发企业用的汽柴油实行最高供应限价,分别为5840元/吨和5210元/吨,并要求对供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的汽、柴油价格与最高零售限价的价差不低于400元/吨.  相似文献   

15.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调价通知,从2005年7月23日起,各地汽油和柴油零售中准价分别上调300元/吨和250元/吨。全国各中心城市汽油和柴油平均零售中准价分别达到4946元/吨和4367元/吨,继上月后再创我国自1999年开始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以来的最高点。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公司在此基础上继续上浮8%执行(乌市上浮6%.伊犁上浮7%)。批发价按在零售价基础上倒扣5.5%的批零差率执行。  相似文献   

16.
《国际石油经济》2003,11(5):57-57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下发的调价通知,从2003年5月10日起,各地汽油和柴油零售中准价分别下调290元/吨和260元/吨,全国各中心城市平均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分别调整为3473元/吨和3142元/吨。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在此基础上继续上浮8%执行(乌市上浮6%、伊犁上浮7%)。批发价按在零售价基础上倒扣5.5%的批零差率执行。  相似文献   

17.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继2004年3月31将各地汽油零售中准价格上调300元/吨后,5月17日再次下发调价通知,要求从5月18日起各地柴油零售中准价上调280元/吨。至此,全国各中心城市平均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格分别比今年年初增长了300元/吨和280元/吨,达到4056元/吨和3597元/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公司在此基础上继续上浮8% 执行(乌市上浮6%、伊犁上浮7%)。批发价按在零售价基础上倒扣5.5% 的批零差率执行。                                                          90#高标准…  相似文献   

18.
精据国家计委的调价通知,从2002年10月1日起,各地汽油和柴油零售中准价分别上调了200元/吨和190元/吨,全国各中心城市平均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分别调整为3573元/吨和3232元/吨。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在此基础上继续上浮8%执行(乌市上浮6%.伊犁上浮7%)。批发价按在零售价基础上倒扣5.5%的批零差率执行。  相似文献   

19.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下发的调价通知,从2004年8月25日起,各地汽油和柴油零售中准价分别上调了240元/吨和220元/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公司在眈基础上继续上浮8%执行(乌市上浮6%.伊犁上浮7%)o批发价按在零售价基础上倒扣5.5%的批零差率执行。眈次调价后,全国各中心城市汽油和柴油平均零售中准价分别达到4296元/吨和3817元/吨,创下或接近我国自1999年开始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以来的最高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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