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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12):50-52
从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提出实施名牌战略以来.我国的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绩。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也赢得了广泛认可。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26类产品列入名牌评价目录。共有1338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这些中国名牌产品的诞生.对我国企业品牌建设的加强、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以及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乃至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品牌的发展依靠产品的培育。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的精神。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提出的中国名牌产品重点培育目录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查研究。11月8日.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布2006年第8号公告。公布了《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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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三项政策,将对我国产业的结构调整产生重大影响。有关专家认为,2006年将是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年。[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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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资企业进口税收政策,与外资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曾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是如果投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规定条目(以下简称“与外资有关的两个目录”),其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随设备进口的配套技术、配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外资不予免税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但是某些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股权结构都在发生变化,如,外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成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权变更,内资企业变成了外资企业,或者是外资股份低于了2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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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日前修订并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新目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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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标准GB/T1 1—1993和旧标准GB1.1—87都不使用“目录”这一术语。不可把“目次”误写为“目录”。 2.中国标准出版社《宣贯讲义》P.23的下述内容值得重申:“在英语中,目次为con-tents,目录为catalogue,两者是不通用的。……由于《标准文献主题词表》中已将目次和目录做了严格的区分:目次,主要指书籍文献正文前所载的章节索引;而目录则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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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选择》2005,(4):70-70
(本刊讯)3月29日,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2005年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并充分听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介组织意见的基础上,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确定出2005年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其中包括新增的65类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和到期重新评价的22类中国名牌产品目录。凡在今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内的生产企业,均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05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具体目录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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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或将在年内出台,我国对外资的政策将进一步“去身份化”,在经历了“国民待遇”的争议后,中国政府提出的七大新兴战略产业将不会限制跨国公司的进入;另一面,今年年初,国办还出台了《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一没有比这更好或是更坏的时候了,这是真正考验跨国公司实力的时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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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7,(2):I0008-I00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产业结构调整,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以下分别简称《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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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凯枫 《标准计量与质量(广西)》2002,(1)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12月3日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规定,电冰箱、洗衣机、彩电、手机、摩托车、汽车等17类共132种机电产品,从2002年5月1日起必须经认证合格、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认证标志是《目录》中产品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的证明标记。消费者不论在购买进口还是国产电冰箱、洗衣机、彩电等家电产品以及手机、摩托车、汽车产品时,应认准“3C”标志。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主管部门,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对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技术规则的合格评定的制度。主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规定,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3C”标志)将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