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结论不服时申请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查核实的一项制度,它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结论公平、公正、合法的一道有力屏障。2007年6月公安部交管局出台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中第十四项首次允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结论存有疑义时提出复核申请,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专节规定了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程序,从而正式确立了我国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制度。  相似文献   

2.
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46号令)中要求"对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展深度调查;对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开展深度调查",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了《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各地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越  相似文献   

3.
高警督信箱     
问: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 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要求看现场图,交通管理部门应不应该让看? 河南安阳 刘首先 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 序规定》第三十三条明确规 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有关当事人"。据此,对公安机关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和理由,当事人有权要求办案人员做出解释和出具有关证据,有权查阅现场图、现场照片、鉴定结论。 高警督 高警督: 问: 一、在事故处理中碰到 这样的情况:受伤人员符…  相似文献   

4.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卜简称《办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法规。这一重要法规的实施,为在全国范国内统一交通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执行中部分地方出现了对公安机关依照《办法》的规定对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和重新认定属何件质的理解不一致的情况。即:当事人对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维持、变更或撤销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新认定不服时,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对此。有人认为责任认定和重新认定是公安机关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并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令法权益是否被侵犯…  相似文献   

5.
责任认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关键部分。能否正确地认定事故责任,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但是在当前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当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时,却只有申请重新进行责任认定的权力,而无行使行政诉讼的权力。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四条中的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首先。此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6.
观点摘编     
应重新界定道路交通事故概念,将非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意外纳入交通事故的范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存在诸多弊端,应取消,不再实行以责论处。 有必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后果,对交通事故种类及等级作出调整。 进一步在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中健全和完善对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和处罚力度。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不应作为公安交通管理  相似文献   

7.
高警督信箱     
高警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5──9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规定的评定机构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机构。那么其他机构进行的伤残评定有没有法律效力?吉林省梨树县任少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了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机构以外,也可以依法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评定,未经委托的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的评定结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不具法律效力。高警督高警督:我雇用的驾驶员在1995年11月14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于1998年1…  相似文献   

8.
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所查明的事实,依照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在造成交通事故中有无过错和过错大小所作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虽然不能等同于法律责任,但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两者的关系十分紧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章明确规定了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原则,即通过分析违章行为与造成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和作用大小,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我们将这一认定原则简称为"因果关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较之以…  相似文献   

9.
高警督信箱     
1问 肇事车应扣到什么时候? 在事故处理中,交通民警指定由肇事方预付伤者的医疗费,但肇事方拒绝预付或者无法预付,肇事车应暂扣到什么时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暂扣肇事车的时限为20日,加上延长期20日,共40日。如在这40日内伤者仍在住院治疗,交警是否该放行肇事车? 重庆涪陵区交警四大队敖文答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中关于暂扣交通事故车辆期限的规定,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检验、鉴定的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最长可以暂扣40日,而不是针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交通事故伤…  相似文献   

10.
本刊今年第9期刊登的《执法追车出事故如何定性处理》一案,各种意见争论归争论,经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集体讨论决定,按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根据现场勘查所获证据和已查明的交通事故原因,认定:县地税局稽查人员张某强行从被超车的右边超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一)项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农用车驾驶员陈某不负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宣布以后,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8月2日,交警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一次达成协议:地税局稽查人员张某赔偿陈某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车…  相似文献   

11.
从一起案例说起:2001年4月1日,张某驾驶农用运输车撞死一身份不明的骑自行车女子后逃逸。日后张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检察机关批准依法逮捕。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祛》第二十条之规定,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张某应承担此事故的赔偿数额。张某未支付赔偿款。按正常程序,死者一方近亲属或代理人可以依照规定,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由于本案中死者身份不明,关于是否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由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引发争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  相似文献   

12.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当事人应迅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听候处理,这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作出的明确规定。但是当事人应在什么时效期间内报案?公安机关应对什么期间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予以受理?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均未作出明确的时效规定。实际工作中对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案、事后又要求处理的案件,通常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依据《办法})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相似文献   

1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没有明确界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据此,责任认定实际上是行政确认行为。2000年公安部下…  相似文献   

14.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刊今年第8期已刊载),自 2002年 10月1日起执行。这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建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第一件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重要司法解释。对行政案件证据规则的完善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关系到公安行政处罚,涉及到行政诉讼,如果交通事故处理中所取证据不能满足行政诉讼对证据的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可能败诉。因此,交通事故证据的调查和使用必须适应行政诉讼证据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关于将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移交法院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后,须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自《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级公安机关运用《办法》解决了大量民事赔偿问题,对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由于《办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适用对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了很大变化,《办法》滞后于形势,直接影响了事故处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对此,各级公安机关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其中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移交法院是最主要的内容之…  相似文献   

16.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请问,“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应由谁认定?  相似文献   

17.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至今已逾三月。笔者作为一名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多年的民警,发现一个从来没有的奇怪现象:一些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驾驶员,撞伤非机动车、行人、尤其是发生人员重伤致残的交通事故后,口径一致要求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而不像以前那样,一发生交通事故先指责对方如何不是,违反了什么规定,有时甚至恶语相加、拳脚相向。当交警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行…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道路交通管理》杂志和《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以下简称"一报一刊")是宣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专业媒体,在传播最新资讯、展示基层风采、交流交管业务、加强警民联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一报一刊2012年征订工作即将开始,各地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争取订阅到每个中队以上建制单位,让广大民  相似文献   

19.
第二部分审评意见一.肇事逃逸案件的交通事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条:“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当事人的行为毁灭或改变了证据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20.
正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登记管理,在新车注册环节依据相关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等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新车注册环节发现部分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生产一致性不合格的违规车辆,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现状及主要问题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3年新车注册环节查验发现的违规车辆统计,发现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与《公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