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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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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此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信托迅速受到各方关注。相比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方式,土地流转信托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发挥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融资功能,找到了一种既让农民流出土地后获得稳定收益,又帮助各类主体流入土地后获得足够金融支持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模式。农民、农业经营者以及信托公司三方以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为平台,产融结合,实现了农地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经营,推动了农地增值、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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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此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信托迅速受到各方关注.相比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方式,土地流转信托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发挥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融资功能,找到了一种既让农民流出土地后获得稳定收益,又帮助各类主体流入土地后获得足够金融支持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模式.农民、农业经营者以及信托公司三方以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为平台,产融结合,实现了农地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经营,推动了农地增值、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3.
钱仁汉  解红  侯瑞 《金融纵横》2014,(10):43-49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此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信托迅速受到各方关注。相比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方式,土地流转信托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发挥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融资功能,找到了一种既让农民流出土地后获得稳定收益,又帮助各类主体流入土地后获得足够金融支持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模式。农民、农业经营者以及信托公司三方以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为平台,产融结合,实现了农地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经营,推动了农地增值、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4.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此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信托迅速受到各方关注.相比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方式,土地流转信托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发挥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融资功能,找到了一种既让农民流出土地后获得稳定收益,又帮助各类主体流入土地后获得足够金融支持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模式.农民、农业经营者以及信托公司三方以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为平台,产融结合,实现了农地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经营,推动了农地增值、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本文从晋中试点县土地流转的实际出发,结合相关的扶持政策和信贷倾斜,对今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6.
孙晋夫 《银行家》2014,(3):108-111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2008年以来,枣庄市围绕赋予的耕地使用权抵押权能,缓解农业规模经营的融资瓶颈,探索推行了以"一证一所一杜"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农村土地使用产权改革,从而推动了土地规模化经营,有效缓解了融资瓶颈。本文立足枣庄实际,剖析枣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抵押贷款融资创新案例,探讨破解当前农村信贷供需衔接困局的有  相似文献   

7.
观点摘编     
韩俊:依法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日前撰文指出,对于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需要在法律层面解决以下问题:一是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能够用于抵押,可以进一步充实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处分权能,将在一定程度上拓宽农村信贷供给渠道,有利于实现资金向农业农村回流,对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二是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8.
新一轮城镇化的内涵之一是让农民离开土地进城,这一过程造就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状态,使得土地流转产生巨大需求,从而导致应有的土地红利缺失。由于农地的经营承包权难以在银行直接抵押,这既不利于农民的财产变现,也不利于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效益。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方式则通过明确的合同约束把农民的土地凭证化后,在信托计划中占有一定的份额,凭此获取收益,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代替农户行使土地事务管理权,并引入合适的管理方进行土地经营,从而为农民、地方政府、信托公司、土地承租方带来不同收益,实现共赢。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全国多地开展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担保模式的探索,有效地盘活了农户手中的土地资产,缓解了农户融资抵押不足问题,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但在当前法律层面而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融资担保方式仍然存在诸多限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及流转方式的法律解析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前提就是农村土地的流转,通过流转实现土地的集中经营,而实现规模化、集中化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制度对于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提高农户贷款可得性,降低金融市场道德风险、吸引资金回流农村、促进土地实现规模化经营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运用产权分析模型对农地抵押担保制度的研究结论表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具备了排他性和可分割性的特点,试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制度的可行性条件已经初步具备,因此探索性地开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担保形式的抵押权贷款制度,对于缓解农户资金瓶颈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研究借鉴。  相似文献   

11.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理论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铭 《金卡工程》2010,14(7):32-33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对资金的需求量更大,但却常常存在着借款困难的问题。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少农民拥有的最大的财富,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则可解决很大一部分资金缺口。抵押借款是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的法律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这种流转方式是明文禁止的。不过如今各地已有不少省市开始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试点工作。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有其必要性,法律对其规定是否合理,本文将从多角度对其的可行性做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12.
本文在厘清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基础上,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基础性条件,深入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存在的问题。通过梳理总结省内外农地抵押的探索经验,提出进一步推动浙江农地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在国家层面适时修订相应法律法规;在省级层面将农地入股和土地信托作为农地金融创新的突破口,具体而言,要以确权赋权改革为基础,明确农民土地权力;建立有效的农村土地估价体系;建立财政配套政策体系;健全农业保障机制;搭建配套平台等。  相似文献   

13.
土地银行:促进农地流转效率的制度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银行"是促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效率的一项制度创新,一方面可以解决农地闲置问题,提高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可以让现代农业企业集中土地,实施机械化规模耕种。然而,"土地银行"的可持续性发展离不开邻域制度的支持,需要建立一个公允的土地评估体系,放宽法律条文对农地抵押的限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此方能使其服务"三农"的功效得以发挥。  相似文献   

14.
观点摘编     
《农村金融研究》2014,(11):77-77
<正>韩俊:农地承包权可自由转让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近日撰文表示,家庭承包制下农户获得的土地权利,由承包权和经营权组成,两者可以分离。稳定承包权,就是确保在承包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迫农民放弃承包的土地,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也是农民,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等,决策权都在农户,流转收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以乐平市农地抵押贷款开展情况为例,深入分析适度规模流转的意义,以及对农地抵押贷款规模流转的促进作用。根据乐平市农地抵押贷款的实践,本文认为推动农地经营权流转适应了农民增收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据此开展的农地抵押贷款能够更好地优化农村金融供给、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但前提是做好农地的适度规模化流转工作。  相似文献   

16.
<正>通辽市在坚持国家基本农村土地制度的前提下,对农村土地使用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框架内,实行了灵活多样的土地经营权制度。促进了土地的合理利用,适应了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已经在部分农村、部分产业、部分农民中尝试推行,取得了初步成效,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越来越多农民的生产生活。通辽市农地流转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7.
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的有效途径。实践中,我国难以在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价值目标。"三权分置"制度是我国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选择,其实质是将承包权身份化,将经营权物权化。完善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制度需要从立法、配套措施等层面进行制度设计,以促进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重构,助推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8.
毕铭明 《金卡工程》2010,14(2):189-189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物权法》都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但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地禁止抵押。现阶段随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的需求在变化,抵押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我们应该重视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标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9.
湖南永州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自2005年3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湖南永州市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实行“三权分离”,推动土地顺利流转.基本形成了“租赁经营”、“农地入股”、“反租倒包”、“转让”、“互换”、“代耕”等流转形式和“传统农户”、“专业种养大户”、“农民土地合作社”。  相似文献   

20.
在2014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新出台的土地政策中,明确的突出如何加强和完善我们国家的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的承包权三十年不变。在坚持和完善保护农民的前提下要赋予农民更多的权益,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我们国家土地流转的速度和面积有所加快,但是总体速度比较慢。土地流转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政府职能的错位、土地市场不健全、农村社保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主要针对新时期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成因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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