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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客运班线权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相似文献   

2.
实践证明,客运市场中许多矛盾的焦点聚集到班线上,这就需要我们去认识与班线相关的各种权力。这些权力是符合市场要求和班线自身本质的权力。具体地讲,班线的资产性本质要求明确它的产权归属;班线的市场性本质,要求明确它的管理权的职能和作用。 一、产权归属问题 班线的产权归属是当前客运市场上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客运市场上的一些混乱现象都与班线的产权息息相关。比如,运输主管部门和国有运输企业对营运班线的招、投标;个体、集体客运经  相似文献   

3.
日前,安徽省交通厅作出部署,2005年继续对客运班线进行复核。省际、区际客运班线的复核自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过期不复核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客运班线经营权。  相似文献   

4.
一、客运班线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的认定1.无形资产的概念和认定标准我国2006年版《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相似文献   

5.
王瑾 《交通企业管理》2006,21(11):65-65
2006年9月,交通部向各省市下发《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范客运经营权招投标的相关办法。浙江省早在2002年就在文件中提出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概念并开始试点,2003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行,2005年颁布了《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招投标将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随着公路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城市公交客运和班线客运均得到长足发展。但长期以来,这两种道路客运方式相互影响、渗透,尚存在诸多矛盾,亟待理顺。  相似文献   

7.
最近两年,许多省市为了调控公路客运运力的合理发展,开展公平竞争,促进公路客运市场的发育,实行了客运班线有偿使用。这种做法是,政府把客运班线的使用凭证——“班车线路标志牌”作为标的物投放市场,由汽车运输企业(户)通过竞投中标或认标取得;然后,企业按客运班线的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运管部门为促进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对本地经营的客运班线以招投标方式重新确定经营者和经营期限。此举在运输业户中引起了一些争议,赞同者有之.反对者有之,质疑者有之.顾虑者有之一笔者不敢说妄断是非,只想就此提出问题,那就是在对客运班线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投标之前,有没有搞清楚客运班线的所有权到底归谁?  相似文献   

9.
目前,客运班线的许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许可,二是实行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不论是直接许可,还是班线经营权招投标,均是针对经营班线单一的车辆数和班次进行许可。  相似文献   

10.
随着农村经济和整个社会的发展,城乡大融合步伐加快,城乡人们流动越来越频繁,运输需求随之不断变化和衍生。这对城乡道路运输,特别是客运,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现有的城乡客运分割体制无法满足这种新的需求,不仅造成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班线之间矛盾重重,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而且给群众特别是农民出行带来不便,影响社会和经济的进一步繁荣。  相似文献   

11.
近几年,随着全国高速公路网的日益完善和道路快速客运市场的迅速发展,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道路运输企业的客运班线资源大部分已实行快客改造,可供开发的优质客运班线资源正在逐步减少。采取什么样的策略发展超长客运班线,  相似文献   

12.
《中国道路运输》2006,(2):43-43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或者转让班线运输。”挂靠运输企业的客运车辆,产权仍属于班线经营者个人所有,原经营者经营该班线一段时间后,将车辆以高于原车价的价格转让给新的经营者,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并变更经营合同后,新的经营者不经管理部门许可便取得了客运班线经营权,车辆的所有证件无需变动也无需办理易主过户手续。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非法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如何对原经营者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13.
我县甲公司4辆县内班线客车,通过购买方式过户到我县乙公司,乙公司购买后仍经营原客运班线。现甲公司向我所申请要求乙公司归还原线路经营权,我所该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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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6月17日,301辆短途客运班车的经营者全部签订了整体转营出租车的意向书,并全部退出班线客运市场,至此,河北省唐山市7条短途客运班线在运行20年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这是唐山市为解决班线客运与并行公交客运的矛盾所采取的重大措施。唐山市把与公交并行的短途班线客车整体转营出租汽车客运,成功解决了多年困扰道路客运行业发展的难题。  相似文献   

16.
《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明确客运班线实行经营期限制,打破了客运班线经营终身制。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客运市场机制,对促进客运市场健康、有序、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2007年1月,个体客运经营者赵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赵某之子小赵在处理完丧事后新购置了客车到运管机构办理营运手续,申请继续经营其父的客运班线。对此,运管机构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认为该班线的合法经营者是赵某而不是小赵,赵某死亡就应由运管机构收回该班线经营权,再向社会公开招标,小赵应与其他竞标者一起竞标。另一种认为该班线的经营期限尚未到期,赵某死亡应由其子在剩余期限内继续经营。由此引发道路运输经营权能否继承的争论。  相似文献   

18.
日前,首条由西双版纳通往缅甸境内的国际客运班线正式开通。  相似文献   

19.
四川省对道路客运班线实行招投标已走过12年历程,形成了一整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模式。凡实行招投标的班线运力与运量基本平衡,安全质量、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已步入良性循环。  相似文献   

20.
企业资产可分为两大类,即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是具有一定价值并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如房屋、设备、飞机、轮船、汽车、电视机、冰箱、电脑等。无形资产是具有一定价值但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企业形象、企业文化、计算机软件等。客运班线属于无形资产。就公路客运而言,劳动力是驾驶员和乘务员,劳动手段是客车,劳动对象是旅客,产品形态是实现旅客的位移。由此可见,客运班线是道路运输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路运输企业必不可少的无形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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