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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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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劳动保障》2010,(8):46-46
编辑同志:我公司一女工王某违法生育第三胎,在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遂与其终止了劳动合同。王某对此不服。以哺乳期未满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撤消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2.
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各自有哪些知情权?为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对方,防止盲目、草率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的发生,相关政策法规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的知情权作了规定。规定明确在订立劳动合同前,劳动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  相似文献   

3.
现今许多农民外出打工,他们常常被用人单位莫名其妙地单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要保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首先应了解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法律规定。回.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消灭。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就不能随意终止合同,除非出现以下两种情况:①劳动合同期满。这表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再存续。②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例如企业转产、合并等,只要这些假定变成事实,劳动合同即自动终止。2.劳动合…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经协商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所谓劳动合同终止指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或者劳动合同一方的主体资格消灭,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及其产生的劳动法律关系归于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劳动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在《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中是早已明确的,但是,还是有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侵害劳动的合法权益,即只是口头约定试用期而不签定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目的是利用试用期任意降低劳动的  相似文献   

6.
王某在某机关通信服务中心工作已有8年,2002年12月30日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某机关通信服务中心便与王某终止了劳动合同。2003年元月14日,王某觉得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身体,经医院诊断,已怀孕一个多月,王某要求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理由是在合同期限内怀孕,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但单位认为,已经与你终止了劳动合同,怀孕是在终止合同后发现的,怀不怀孕跟单位没有关系。2003年3月11日王某以女工在孕期内不得终止合同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三期”满为止。  相似文献   

7.
时琦 《企业经济》2003,(1):156-157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用工合同。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正向纵深发展,减员分流、择业换岗导致的新型劳动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劳动法》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日趋复杂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调整已显得力不从心,调整的漏洞也日渐显现,特别是在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与实际履行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未规定或者规定并不明确,因而时常引发劳动合同纠纷。对此笔者作粗浅的探讨。一、存在的问题(一)《劳动法》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存有偏袒员工为择业换岗,作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  相似文献   

8.
误区一:将就业协议等同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确定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它由学校参与见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学校并非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相似文献   

9.
《创业者(广州)》2006,(2):13-13
劳顾问: 我是一家外资企业的人事主管,今来信咨询一个问题:我单位有一位技术人员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高层认为他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年才到期,所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在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不经过同意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相似文献   

10.
在上期的“劳动关系专题”中,我们介绍了关于试用期、变更劳动合同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等问题,本期我们继续介绍有关劳动合同管理的其他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1.
毕振洲 《人力资源》2007,(12X):70-71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合同双方或单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等三种情况。在过去的劳动纠纷案件中,员工不顾单位的利益不辞而别,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比皆是,导致了劳资双方劳动关系的恶化。然而,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占50%以上。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做出了新的规定,加大了用人单位的退工成本。那么用人单位在今后的日常管理中,应当如何未雨绸缪,合法有效地解除劳动合同,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问题呢? 本期我们邀请了长期致力于劳动法律实务与研究的毕振洲律师给大家就如何应对劳动合同解除所引发的争议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应对策略。[编者按]  相似文献   

12.
我是一家单位的员工,在单位工作已经十多年了,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在续签劳动合同时,我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单位不同意,说要么续签一个三年期限的合同,要么终止劳动关系。我不想失去这份工作,请问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13.
HR来信:我们公司在青岛,有一女员工在三年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际,公司经讨论决定不予续签,并于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该员工合同不续签,几天之后,该员工就向公司提交了怀孕证明。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续延书”,约定劳动合同到三期届满时终止。此后,员工便以先兆流产、需要保胎为由请病假至今。相关问题如下:  相似文献   

14.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三种劳动合同形式之一,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职工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  相似文献   

15.
新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劳动合同作出了新的规定,所谓法定情形是指第一、劳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劳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本人,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本人,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似文献   

16.
用人单位应当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解除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两种,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两大方面,共计21种:  相似文献   

17.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条例》)已经实施了半年有余。但还是有不少企业对《劳动合同条例》关于劳动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甚了解,还是以为只要职工是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企业就不能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8.
小资料     
本案中小刘遇到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比较普遍。许多劳动要么是被单位录用后因种种原因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要么是原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继续在原单位工作,都经历过被单位突然辞退的遭  相似文献   

19.
“假冒伪劣”的劳动合同绿水最近,笔者在随劳动部门调查《劳动法》贯彻执行情况时,发现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不大规范,甚至出现了劳动合同“假冒伪劣”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边倒合同”。在一些企业中,尤其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  相似文献   

20.
本案主要反映的是劳动合同终止的问题。与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解除行为不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实现和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即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出现而丧失效力的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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