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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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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叶敏 《经济研究导刊》2011,(15):103-105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的必要组成部分,现实中存在着发展的需求与可行性。但目前中国《物权法》、《担保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有着相当程度的限制,实践中还有农民失地风险、土地用途改变风险、抵押权变现风险和金融风险等多方面潜在因素的影响,导致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不能得到大范围推广。但这些潜在风险都可以通过配套法律制度的完善得到防范,建议通过修改法律规定、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引进专业中介机构服务、出台金融扶持政策等多种渠道达到促进合法流转、保障农民权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2.
农村土地是农民重要可支配财产,通过土地承包权抵押的方式可有效释放土地潜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目前,全国各地在不断地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实践模式,但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推向全面实施阶段,还必须求证其制度上的合理性,即符合法律理论,符合政策意图,否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必将因为遭遇法律与政策障碍而夭折。只有理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政策支撑和法律逻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才能得到可持续的法律保障,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常态化、市场化,拓宽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  相似文献   

3.
关于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完善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规范化与否,对广大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具有重大的意义。文章着重分析了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尤其是对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存在的问题分析,进而尝试性地提出了完善现有的土地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机制、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以及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等四点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建言。  相似文献   

4.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现实困境与法律完善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抵押是否应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之一,目前争议较大。现实中存在立法上禁止抵押、理论上争议较大、实践中抵押较少、实现上风险较大等困境。该文认为:从标的的可抵押性,土地功能转换的客观需要,融资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考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并应从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消灭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5.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是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施,面临着产权模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实现三权分置,要从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政策协调、完善承包权权能、加强经营权流转监管以及完善配套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法律的出台及各地的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济效应已日益显现,各地实践也由自发式、无序化、短期性行为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本文通过对杭州市余杭区土地承包权流转的调查,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对策。  相似文献   

7.
《经济师》2019,(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作为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在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受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资金来源单一、抵押权处置存在局限等因素制约,在实践中未能真正实现贷款发放、回收、处置的闭环机制,客观上加剧了农户资金短缺、金融机构惜贷的矛盾。文章在梳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闭环机制建设的现状的基础上,介绍了发达国家农地金融闭环机制的经验,归纳总结了国外先进经验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闭环机制建设的启示。  相似文献   

8.
正为建立健全我国农林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体系,我国应在以下领域加快建设或完善步伐:其一,明晰农民土地权能,健全农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对农地、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进行明晰的界定,包括享有和实施这些权利的合格主体是谁、权利的具体内容(包括范围、期限以及后续处理、实施条件及限制、行使领域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缺陷与完善对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创立以来,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历了一个从禁止到逐步承认再到正式确立流转制度的发展过程。但是与各个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的发展现状相比,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持续健康发展。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为了健全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我国需要修改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文件,打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限制,科学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缺乏中介服务组织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滞后是制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因素。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严密的土地流转监控体系,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  相似文献   

11.
为了适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法制化要求,解决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实施20多年后面临的新问题,从根本上实现“三农”问题的解决,保障农民权益,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文章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手,分析了土地承包立法面临的若干问题,提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性质,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立法原则,赋予农民真正有保障的土地权利等建议。  相似文献   

12.
林权流转的多维动因分析与激励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权制度改革后,我国南方集体林的绝大部分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责任制催生林地流转,小规模林地经营状况为林地流转创造条件。当前,林权流转呈加速趋势。林权流转的动因包括三个层次,劳动力城镇化转移、林业的比较效益低、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微观层次原因,林地规模经营、林区经济发展等中观层次原因,林业实现国际化、林区家庭承包制继续稳定发展、国家的政策法律等宏观层次原因。所以,可以选择以下路径激励林权流转的加速:稳定和强化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强调承包权能的独立存在;加强林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建设;建立市场中介组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市场;推进城镇化进程,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民职业教育,转变农户传统经营观念。  相似文献   

13.
土地产权不明晰、城市化滞后于非农化、规划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导致了空心村的产生。针对以上原因,应采取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创新农村社保制度、强化规划管理、拓宽融资渠道等措施,进行空心村治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通过调查描述我国农民分化的现状及农民对农村土地制度的认知,从职业分化、收入分化两个层面研究农民分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继承、抵押等权能需求的差异分析,总结出农民分化对农村土地制度选择与改革的政策意义。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制度的完善设想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目前,主要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内容欠缺物权法定,其效力欠缺物权法定,其变动缺乏物权公示法定,其法律规范具有债权法性质等问题,笔者认为,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济权物权制度的目标模式,应该是依法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一种具有完全物权特质的新型用益物权,对此,本文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客体,内容,设立,变更,消灭等基本内容方面探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制度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6.
如何通过完善农地制度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事关我国失地农民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对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机理进行剖析发现,集体土地产权模糊、产权缺乏排他性、委托代理问题以及征地制度中存在的公益性用地界限不清等制度性因素共同促成了失地农民利益受损.因此,有效保障我国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就要从我国农地制度进一步改革入手,明晰集体土地产权、赋予农民长期的承包经营权、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的界限、构建多层次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  相似文献   

17.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刘淑春 《经济与管理》2008,22(10):23-27
改革开放以来,以1988年宪法修正为标志,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经历了从“禁止流转、允许流转到放开流转”和由模糊不清到明确鼓励的过程。农村土地流转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兴起到现今已经发展了近20年,但它的发展始终不顺畅,农地流转十分滞后。流转权利不充分、流转动力不足、流转机制未形成、流转条件受约束是农地流转缓慢的四大瓶颈。为了突破这四大瓶颈,我们必须坚持“所有权不干预流转权”、创造农地流转条件、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降低农地流转交易成本、允许通过抵押等进行土地流转。  相似文献   

18.
扩展抵押品范围是缓解农村金融困境的重要途径。在这一思路下,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被寄予厚望,成为近年来农村政策改革的重要方向。本文使用2010—2016年1 024家农信社和农商行的数据,利用2015年12月国务院在天津市蓟州区等59个试点县(市、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这一“准自然实验”,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对涉农贷款供给的影响进行了检验。本文认为,现阶段农民住房面临着价值评估难、抵押物处置难的问题,抵押效果不佳。实证结果显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没有显著增加涉农贷款供给,对农村金融的供给作用有限。本文在考虑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对其他担保方式的替代作用、农地经营权抵押和“三块地”改革的影响之后,上述结果依然稳健。本文的政策启示是,政府应着力做好农房抵押贷款改革的配套措施,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扩大农民住房财产权的受让范围,充分挖掘住房财产权的价值潜力,缓解抵押物处置难问题。  相似文献   

19.
扩展抵押品范围是缓解农村金融困境的重要途径。在这一思路下,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被寄予厚望,成为近年来农村政策改革的重要方向。本文使用2010—2016年1 024家农信社和农商行的数据,利用2015年12月国务院在天津市蓟州区等59个试点县(市、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这一"准自然实验",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对涉农贷款供给的影响进行了检验。本文认为,现阶段农民住房面临着价值评估难、抵押物处置难的问题,抵押效果不佳。实证结果显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没有显著增加涉农贷款供给,对农村金融的供给作用有限。本文在考虑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对其他担保方式的替代作用、农地经营权抵押和"三块地"改革的影响之后,上述结果依然稳健。本文的政策启示是,政府应着力做好农房抵押贷款改革的配套措施,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扩大农民住房财产权的受让范围,充分挖掘住房财产权的价值潜力,缓解抵押物处置难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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