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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被保险人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保险合同纠纷的数量、规模、频率逐年攀升。保险纠纷调处工作作为促进调解、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并完善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机制是行业内外共同关注的,更是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机制进行有益探索和实践,让保险合同纠纷得以及时妥善处理,有利于有效防止矛盾激化,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维护保险合同双方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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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的业内解决是指对涉及保险合同的争议,在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前,在保险行业内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一机制的建立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司法实践发展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当前,应当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总结国内保险业初步探索实践,逐步建立和完善保险合同纠纷的业内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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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是我国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旨在快速解决保险诉讼纠纷案件的新机制。它是法院在保险纠纷案件审理中,经征得当事人同意,邀请保险行业调解员参与调解,或将案件委托给保险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将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促进纠纷双方当事人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妥善化解保险纠纷的制度。诉调对接起源于保险纠纷行业调解。我国加入WTO以来,商业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保险诉讼案件随之大幅增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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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反映自己的情况.保险人更应当具有为投保人实现最大利益的善良注意义务.比如对免责条款的特别提示与解释。笔者特撰此文,通过法院对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能够让人们对保险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所了解.以便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希望保险公司通过诉讼,能够促进其在保险服务方面趋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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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险诉讼案件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各级法院都在探讨解决保险纠纷的新机制。本文试图从保险诉讼的特点开始,分析保险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建立和完善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提出几点意见。一、保险诉讼纠纷的特点保险诉讼案件主要分为三大类型:一是保险合同纠纷;二是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交通事故纠纷;三是保险公司作为原告的保险追偿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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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日趋激烈的同业市场中,存在诸多有失规范之处,从而导致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数量不断攀升。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投保人常以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交付保险条款为主要诉请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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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模式的思考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分析金融纠纷发展状况对多渠道解决纠纷的内在需求,比较诉讼与非诉讼各类纠纷解决机制在解决金融纠纷上的利弊,并结合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引入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的实践,提出解决多元化金融纠纷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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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险诉讼案件增多是保险行业发展的一个明显特点,将保险纠纷诉诸法律成为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解决矛盾的一个重要选择。日益增多的诉讼案件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无益于纠纷的快速解决,也极易对保险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本文通过分析当前保险诉讼案件的特点及成因,提出通过强化保险机构内部风险管控,深化保险消费者教育,规范市场秩序,完善保险纠纷调处机制等途径,改善保险业外部发展环境,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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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光乾 《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8,(5):48-50
现实中,在保险业务过程中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案件与日俱增,因我国保险法律体系并不健全,司法审判中法官普遍难以找寻到明确、具体的裁判标准。本文指出:在规范商业保险行为和均衡保险双方利益关系时,应注重考察这一"集民商法与经济法思想为一体的综合法律关系",[1]以对商业保险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其他法律规范为总揽,综合确立保险业务纠纷案件的司法裁判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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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修订的《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资本市场根本法规,《证券法》新增第六章"投资者保护"可谓亮点之一,其中第94条规定"强制调解制度"在诉讼和仲裁之外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维权路径,加强对投资者的事后保护。但目前我国证券纠纷调解机制仍有诸多问题,例如法律条文碎片化、调解协议刚性不足、调解衔接机制不完善、调解机构体系混乱、监督机制不力等,这些弊病从根本上严重影响证券纠纷调解机制的制度设计和程序运行。本文拟通过分析英国金融申诉专员制度的成熟经验,为我国证券纠纷调解机制的完善和发展提出优化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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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新疆、浙江、江苏、河南等地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机构纷纷受到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甚至个别地方的保险监管机构也被卷入调查之中。调查主要针对保险行业自律行为,特别是涉及车险费率、手续费等内容的自律公约。然而,保险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行业协作行为不应全部被认定为非法垄断行为。本文将分析我国反垄断法律法规体系对保险业的规制,探讨建立保险业反垄断豁免制度的合理性,进而借鉴域外经验提出建立我国保险业反垄断豁免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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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公司承保无保险利益合同,事故发生后能否拒赔?
机动车所有人甲将其所有的机动车挂靠在运输公司乙名下。乙向甲收取管理费,并为甲的车辆代为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费由甲自己承担。但为了减少保费支出,乙与运输公司丙协商,由丙以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身份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2005年10月,甲驾驶投保车辆与丁相撞。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双方同责。丁向法院起诉,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兼驾驶员甲、运输公司乙及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右图)。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运输公司丙为案外人,且丙对该机动车辆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主张保险合同无效,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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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巨灾保险的理解一、巨灾保险的属性与定位.巨灾保险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商业性巨灾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平等自愿的交易原则向被保险人提供保单范围内的巨灾保障;另一类是政策支持性巨灾保险,是政府从国计民生的角度出发,在特定的制度框架下建立的,为商业保险难以覆盖的领域提供巨灾保障.我国的商业保险中一直包括巨灾风险,保障对象主要为企事业单位,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套相对成熟的体系.然而,即使在保险市场高度发达的国家,商业保险也不可能覆盖所有的领域,对于普通居民及其房屋财产,一般都通过政策性巨灾保险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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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它的真正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方面,汽车的普及使道路事故危险构成一种普遍性的社会危险;另一方面,许多国家将包括汽车在内的各种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列入强制保险的范围。因此,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是全球具有普遍意义的保险业务。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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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为顺应新一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而产生,是稳定生猪市场和养猪收入的现实需要。本文以广东阳江为例,通过实地调研,发现阳江能繁母猪保险实践模式在"免疫-耳标-投保-饲养补贴"多级挂钩政策、发挥基层中介组织的作用、坚持落实能繁母猪核准登记制度等方面成绩显著,但仍面临着能繁母猪保险政策中断、保险对投保户收入影响不明显以及保险各环节的技术性障碍难以突破等问题。论文进一步深入剖析上述问题的原因,进而提出保持政策的连续稳定性、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应纳入保险责任、保险合同条款有待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应增强对产业承接地能繁母猪保险的扶持力度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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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正在推进数字农村建设,分镇分村采集全市近60万农户的基本信息。这不仅是农村经济社会精细化管理的需要,也是精准扶贫的需要,更是建立农村信用体系的基础数据,进而实现信息变信用、信用变信贷,实现数字农村与金融农村融合互动发展的战略举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