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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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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邹德军 《新智慧》2005,(8):55-55
《〈企业会计制度〉及讲解》(以下简称《讲解》)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核算举有一例:A企业2001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人C公司的股票,并准备长期持有,初始投资成本110000元。C公司于2001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0年现金股利100000元。假设C公司2001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0000元,其中股本为1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200000元;2001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2002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0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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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一直是较为复杂的核算,初学者难以掌握。本文介绍一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会计处理的技巧。以供会计人员参考。  相似文献   

6.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核算方法存在以下问题:追加投资形成的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不应该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原投资成本进行追溯调整有悖于损益确认原则,追溯调整不合理;在剩余摊销年限内摊销股权投资差额不符合配比原则,造成投资企业利润虚增或虚减;账务处理复杂。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现行核算方法进行改进,提出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应采用的核算方法。  相似文献   

7.
湛忠灿 《新智慧》2005,(9):67-67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增加或变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产生了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应转为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在转变方法时,按追溯调整确定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包括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等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计算追加股权投资后的股权投资差额。这样处理非常复杂,令人难以理解。下面举例说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账务处理的简捷方法。  相似文献   

8.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有既定公式,在具体运用公式时还应注意相关问题。但对投资企业来说,往往在会计期内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很少在年末,这样该数据难以确定,即使可以确定.也不能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该公式让人费解。与此同时,公式没有明确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界限,即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不得超过每次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相似文献   

9.
淡志强 《新智慧》2007,(5):59-59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七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相似文献   

10.
荣树新  胡永红 《新智慧》2008,(10):20-21
(一)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总体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原则是: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金额的部分视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相似文献   

1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重点及难点在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如何确定这一数额是广大实务工作者头疼的问题,文章给出了一种方便快捷的方法,就是将被投资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与被投资企业在投资后实现的净利润用表格列出来,在列示时,要注意将本期实现的净利润不是同期分配,而是在下一期分配,利用这一表格,投资后累积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及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就可以一目了然了.  相似文献   

12.
徐铁祥 《新智慧》2004,(1A):29-29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规定:在成本法下,企业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额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虽然这一规定有利于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笔认为,《投资准则》所规定的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核算的“投资年度或其以后年度应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之计量公式,存在如下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3.
赵殉 《新智慧》2007,(10):30-31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准则”)中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通常分别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处理。在投资年度及投资以后年度,确认投资收益和冲减初始投资成本金额的过程比较复杂。下面笔者采用一种相对简单的方法即“账面余额检验法”对其进行核算,将此方法和准则规定的方法进行比较,并将两种方法相互渗透,以便于理解。  相似文献   

14.
在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中,企业对予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被界定为采用成本法核算。这一核算方法的改变,使得长期股权投资在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时,核算方法的改变,就由原来的两种情况变成了现在的四种情况,并且使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的账务处理变得更加复杂。本文通过这四种转换过程的账务处理的对比分析,理清思路,找出其中的相通之处,使其明晰。  相似文献   

15.
刘专 《新智慧》2005,(9):42-43
随着我国企业经营的多元化,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规范企业的投资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统称《制度》)。但在实践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仍有以下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商榷。  相似文献   

16.
蒋枫  徐刚  杨兴龙 《新智慧》2008,(1):33-34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很显然,会计准则没有对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是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7.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财政部的安排,《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将成为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对其进行讨论和改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阐释存在违反会计分期假设、与其他具体会计准则相矛盾、违背权益法的本质要求等缺陷。文章针对上述缺陷提出了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8.
施颖 《新智慧》2005,(3):33-33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使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份额增加,从而实现控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就需要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在相关准则和准则指南中,只是较笼统地讲到了会计处理的方向和方法,具体操作并不详尽,各类教材对于这一会计处理也没有特别详细、全面的分析说明,很多人对于某些账务处理、数据来源难以理解。笔在教学和自我学习的过程中就这一问题作丁一些分析和总结,现阐述如下:  相似文献   

19.
不同会计制度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包括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这三种主要形式。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适用《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相似文献   

20.
李国文 《大众商务》2010,(2):141-142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一直是会计实务中的难点,成本法的核心是如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转回和投资收益的确认,而《企业会计准则》和各类教材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方法讲解的过于理论化,不利于实务中的操作。本文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经济实质出发,用更简明的处理方法使读者更容易理解成本法的经济实质,从而指导实务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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