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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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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行的法治环境下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性质的缺乏、土地权利的不稳定、权能的不完整、流转不规范等,使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难以实现自我保护,目前需要搭建更具说服力的理论框架.我们考察中外农地使用权制度的发展流变过程,发现对于如何合理配置农地权利,提高农地使用效率各国规定则是不谋而合.他们强调农地使用权的物权性质,并以此作为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法理基础;强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对民事习惯的尊重;强调尊重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财产权处分的自主性;允许农地使用权流转方式的多样性,强调土地的融资功能等,这对于当前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有效合理的利用具有一定的启迪价值.  相似文献   

2.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不断流入城市,加上农地产权权属不清晰,"三权分置"政策应运而生,该政策符合农地产权制度发展规律和农业经济预期目标。文章主要研究了承包权的内容,论证了土地承包权是一种同时集身份属性和财产属性于一身的成员权,并从权利主体、权利性质和救济方式方面分析了土地承包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区别。  相似文献   

3.
正如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与家庭承包经营权分离后,并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一样,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也不应当改变原承包农户对土地的承包关系。这就可以使农户在土地经营权进入流转后继续维护其对承包土地的合法财产权利,从而在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基础上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4.
“三权分置”是党中央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政策背景下,对农村土地政策提出的一种新的改革举措,是进一步解放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其“三权”,即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其“分置”,即三权由不同的人来行使。其核心在于保证农民不丧失土地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进行抵押融资来发展农业生产力。本文将着重对农地承包经营权中“农地经营权”的抵押进行理论研究,并通过与国外相关制度进行对比,从而厘清“三权分置”下农地承包经营权中“农地经营权”的抵押的理论逻辑,为相关部门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提供理论研究支持。  相似文献   

5.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实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土地所有权中的分离,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权分离模式下的农地政策也面临诸多新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作为既定政策的"三权分置"将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发展路径和未来趋势。但在现实实践之中,作为"三权分置"政策基础的权能分离理论,是源于西方产权制度的经济学概念,无法对我国"农地三权"进行清晰界定和区分,无法有效地保护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的推进。为此,应当在坚持农地所有权的基础之上,对承包权及经营权进行清晰的权利界定,强化承包权为成员权,并创设经营权为物权,从而实现在稳定承包权的同时促进农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目标。  相似文献   

6.
一、产权结构与产权效率的一般关系 从产权组分(entitlements)来说,我国的农地产权主要包括农地所有权和农地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权利的一束权利的总称(abundle of property entitlements)。农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使用和处置土地的权利”;农地使用权,在我国经常被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对土地加以利用,并取得经营收益的权利”,它包括由使用权延伸出来的处置权、收益权、发展权、抵押权、租赁权等权利。  相似文献   

7.
《商》2016,(10)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业经济的核心,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农地金融化的关键所在。现今中央政策层面已逐步允许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农地金融化的制度构建正式被提到议事日程。然而,我国现行法律仍对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予以一定的限制。本文在论证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困境的基础上,基于法律视角从重构土地产权权能、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农地抵押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8.
根据农地的土地属性,结合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建立市场化、有序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对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市场化流转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农民土地流转自愿原则与非农收入稳定关系还需协调;缺乏农地流转后的监管机制,农地流转还需规范;对农业经营者的风险保障、培育机制还需完善;对流转出的农民长效、稳定增收机制缺乏研究。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做好承包土地确权,实施市场交易为主、政府调控为辅交易策略,建立农业经营者的风险防范与保障机制,完善失地农民就业、创业的培训体系,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的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9.
张术环 《商业研究》2006,(5):188-190
当前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存在很多问题:不少地方土地流转处于自发、分散和无序状态,缺乏有效的引导和规范;有些地方违背农民意愿,依靠行政手段强制推进土地流转,损害了农民承包经营权和农民利益;地方对土地流转的复杂性认识不足,随意性很强,等等。这些问题的成因在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化没有形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封闭性没有解决;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不稳定性无以化解;土地流转的市场中介组织匮乏,流转机制不完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明确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坚持原则、因地制宜、“农地农用”、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等来解决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路径。加快土地流转需要从政策与法律层面进行规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属性的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关系确定,充分认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特征,辨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障碍,最终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度。  相似文献   

11.
苏昀 《中国市场》2010,(27):135-137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首要问题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界定问题。有效的产权结构具有完整性、排他性、明晰性、可分割性、可转让性、稳定性、延续性的特征;有效的产权界定可以实现促进经济效率提高、激励行为主体、促进财富和资本积累的经济功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下农地产权界定要按照有效产权结构的特征要求进行:农地所有权界定方面,要排除乡镇一级政府及其经济组织作为土地集体所有者的代表,确立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两级的农地集体所有者的代表;农地使用权界定方面,将农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分离为承包权与经营权,农民拥有承包权并折股入社,合作社则获得实质上的使用权——经营权,同时,推进农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化;最后界定各农地产权主体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商》2016,(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浓缩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历史,体现着中国亿万农民生存发展的希望与权利。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现行法律只明确了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对林地和"四荒"地的继承权,对于耕地和草地能否继承并未明确。本文以家庭承包的土地的继承问题为讨论中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现行立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功能、节约土地管理成本、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和保障农民利益等方面来论证法律应当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的农业劳动力流入城市,造成农地的大量荒废;另一方面,由于农民生活水平和知识水平的提高,农户“去农化”意识增强,进一步导致了农地的撂荒、弃耕。为促进农业发展,提高耕地的利用效率,必须开拓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模式,促进流转的市场化。2014年3月在安徽省绩溪县推出了首款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电商化项目——“聚土地”,目前该项目参与农地流转的农户数量少,流转土地规模小。本研究通过对绩溪县农村地区农户家庭的调查获得有效问卷166份,然后运用SPSS17.0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因子分析。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商化流转参与意愿度低,风险感知程度大,主要受到“流转后收益因子”、“电商交易因子”和“流转后土地质量因子”因素的影响。文章最后针对影响农户参与土地电商化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从农村管理制度和农村就业机制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推动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电商化流转,创新土地流转与经营方式。  相似文献   

14.
农地"三权分置"的改革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成为热点问题,"三权分置"的构造很清晰。但是在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构造下,仍然有很多问题。文章通过对问题加以分析,应该明确"农村集体"的定位,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并对土地经营权进行物权化,进而使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更加顺利。  相似文献   

15.
利用江苏等地的微观数据,考察农户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选择意愿,并重点测度了农地财产权属强化与农业发展权诉求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补偿诉求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我国部分农户存在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20. 00%的农户愿意在一定的补偿条件下退出承包经营权;财产权属强化及农业发展权诉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户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愿,农业发展权对农户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意愿的影响更为显著,财产权属强化则推高了农户对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价格的诉求。此外,研究还表明,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补偿"菜单"存在多样化的需求。  相似文献   

16.
高媛 《商》2013,(8):125-125
在我国非农化进程加速过程中,农村社会发展明显滞后。土地经营规模过小、农业比较利润低下和大量农业劳动力外流等原因造成大量的土地撂荒。而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及法律上的诸多限制,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为加快农地合理有效流转,政府应明确农地使用权主体,通过发挥市场的基础配置作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内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途径来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相似文献   

17.
张述周  徐进 《市场研究》2003,(4):43-43,42
<正>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指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承包合同约定。上述合同内容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担保法及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地方性法规等。  相似文献   

18.
农地流转:机制阐释与制度支撑体系构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杜威漩 《商业研究》2011,(11):196-202
农地流转是指在不改变农地所有权属性及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在农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续期内,农地承包经营权以有偿的方式,依法、自愿地从一方农户转让给另一方农户的行为。本文分析了农地流转机制及制约农地流转的不同制度安排,提出实现农地顺畅流转就要构建包括农地产权制度、户籍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业投入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农地交易市场制度在内的制度支撑体系。  相似文献   

19.
高海 《财贸研究》2012,23(6):146-152
兼顾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的自由支配属性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生存权保障功能,是当前学术界主张的农地入股的主流立法理念。但是,基于此立法理念进行的制度设计,既可能面临实施的困境和法理上的自相矛盾,也可能会导致入股者享有的农地增值收益权、融资担保权、征收补偿权和农地发展权严重受限或者受损。而将农地入股的立法理念更新为对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双重关怀并以此构建相关制度,不仅可以弥补当前农地入股主流立法理念及其制度设计的缺陷,有化解农地入股中的一系列二元主义争议,而且还有充分的法理根据和现实依据,有利于实现农地入股合作社的立法价值。  相似文献   

20.
经济博览     
农地流转的底线是三个不得截至目前,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1.5亿亩,超过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2%。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乐君表示,近年来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呈流转规模加大、流转速度加快之势,一些地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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