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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杰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5,(2):10-10
宜州市质监局依法查处了一非法销售过期未检钢瓶、钢瓶没有安全警示标志的液化气供应站。当场查封一批非法充装非自有气瓶、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无警示标签的的液化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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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岷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3,(3)
接群众举报,宜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与宜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干警配合,在宜州市庆远镇四联村石花屯曾某家,捣毁一家非法充装、运输、收购、销售液化石油气钢瓶窝点,扣押已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共106个,未充装过期液化气钢瓶46个。据当事人戚胜卿交待,去年2月以来,因气价提高,用户对气瓶检验费一时难以接受,他就利用消费者不愿检验气瓶这一心理,从事非法活动,即从市内消费者家中收购旧瓶(大部分是过期未检气瓶),在宜州请一辆无危险品运输证的车辆,晚上将这些旧瓶运到柳江县成团液化气站充装,充好后运回宜州贮存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区曾某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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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灶具合成液化气,是以碳五等烃类石油副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一定比例的催化剂混合反应所得的液体燃料,装入钢瓶后,使液体气化进入灶具而燃烧,该液化气与石油液化气的灶具完全通用,其优点在于不需要减压阀,不破坏钢瓶,原料易合成,价格低廉。 1 生产工艺 (1)在普通钢瓶的开关阀上钻一个孔,安上天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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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超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评价》2009,(12)
文章研究了石油液化气钢瓶氢致开裂的声发射试验,采用德国Vallen公司生产的AMSY-5型声发射仪,将液化气钢瓶打压,内为饱和H2S溶液,用声发射仪24小时连续不断的监测液化气钢瓶在湿硫化氢环境下氢致裂纹从萌芽到破裂的全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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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为盛装民用液化石油气的容器,得到广泛应用。但随着液化气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液化气经营企业为了争夺客户,大量充装“黑气瓶”和其他企业的气瓶,造成气瓶产权无法落实,同时也造成钢瓶无人送检,出现大量“流浪”瓶,给企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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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经过周密部署和调查,在城郊成功查获一个非法倒装液化气的黑窝点,查获倒装好的液化气126瓶,空瓶44只,全部钢瓶均已超过检定周期。 据涉案嫌疑人曹某交待:许多城市已开始使用天然气,淘汰的液化气钢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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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市质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某技术服务中心充装、销售未经许可的工业用燃气。经行政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查明:该技术服务中心从新乡某机械公司购买了液化丙烷、丙烯充装钢瓶,用手压泵将增效剂充入丙烷、丙烯钢瓶,并于2003年7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先后三次在没有充装丙烷、丙烯钢瓶资格的市液化气公司充装液化石油气作为节能燃气销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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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举报电话,执法人员迅速出击,来到市釉面砖厂宿舍区,发现在一间20多平方米的平房内堆放有一批液化石油气钢瓶。执法人员立即进入平房作现场检查,共有44个液化气钢瓶,其中有24个已充装液化气,有20个是空瓶,且有部分属超期钢瓶。据当事人供认,他们在乡镇收集气瓶,然后拿到这里来过瓶充装。这一非法充装点给厂内宿舍区的居民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扣押了此批钢瓶及充装工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贺州捣毁一非法液化气充装窝点$贺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苏财源
$贺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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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远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9):31-31
2009年7月7日,某县质监局在对辖区内的一家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合法许可、有充装资质)用未经定期检验的液化气钢瓶(四个)充装液化石油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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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临沐县,熟知高志忠的人都说他是条硬汉。他身为临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 大队大队长,站在打假维权第一线,每年查处各类质量、计量案件 200多起,罚没近百万, 他经受过重金的利诱、恶意电话的骚扰、造假分子的恐吓、黑石块的袭击,但绐终没有软过 。他说:"不硬就干不了这工作。" 无私天地宽 作为稽查队长,高志忠信奉"无私"两个字。他认为,执法过程中只要有了私情,执法就 没了力度。 去年,高志忠带领大队执法人员对全县的液化气钢瓶销售市场进行质量检查,结果查出 10余户经营者销售的钢瓶不合格,其中有一户是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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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是有一定危险性的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我们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钢瓶标准有缺欠。致使其存在一定的不安全隐患,建议进行补充和修订。 第一.钢瓶标准应规定钢瓶安全使用期。从产品的特征、特性看,钢瓶应归属限期使用的产品。钢瓶是金属性压力容器,内装液化气又属易燃、易爆物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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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1998,(2)
问:我局对流通领域的石油液化气钢瓶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对经检验不合格的钢瓶,依据辽宁省地方性法规对经销者给予了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对处罚不服,提起诉讼,认为技术监督部门无权监督检查,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由劳动部门管辖。请问我局的做法有无不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