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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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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有配偶一方因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文章从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分析出发,结合我国相关婚姻法律规定,逐步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解析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2.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保障了离婚自由,填补了我国的一项立法空白,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依据.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因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在国外立法上已有几百年历史.<婚姻法>第46务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然而此次修法并非完美无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尚存不足,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为维护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而做出的,对制裁离婚过错者,保护无过错方,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人身、精神权益,具有重要的立法意义。其赔偿方式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构成要件共有五点,赔偿的情形一共有四种。  相似文献   

4.
我国2001年《婚姻法》,第一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运用民事制裁手段制裁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违法行为。在经济上对过错方予以制裁。对无过错方给予补偿以保护其合法权益。该翻度的确立是新修改后的《婚姻法》盼亮点之一,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完善。但实施后在实践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举证难、赔偿范围狭窄等问题、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条件限制过严、赔偿无据可依等。为了实现法的正义价值.保护和救济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目的,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本文据此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5.
李瑛 《黑河学刊》2007,(3):96-98
我国原《婚姻法》对于稳定婚姻家庭关系、保障和发展家庭关系建设以及促进社会发展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婚姻家庭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旧的婚姻法已无法适应社会的需要。而新《婚姻法》的修改,增加了关于离婚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可谓是离婚救济中主要的一环。而我国现有离婚救济制度还存在若干不足。  相似文献   

6.
离婚损害赔偿规定顺乎民意,合乎潮流,能够全面充分地保护无过错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助于家庭社会稳定,推进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符合国际立法惯例.  相似文献   

7.
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以下因素:精神损害程度;加害人过错程度;具体侵权情况;其他情节。  相似文献   

8.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缔约过错一方应当对相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使无过错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得以救济。  相似文献   

9.
虚拟婚姻(又称网络婚姻)能否构成对现实婚姻的侵害,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是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婚姻法>虽规定了离婚过错赔偿制度,但受害方仅在离婚时才享有该项请求权,与此同时,请求的对象仅限于婚内生活的过错方.鉴于我国法律对虚拟婚姻的定性尚无论断,其能否成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效要件以及能否成为离婚时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之事由也尚无结论,所以我们不能不去质疑其对此类受害者民事权益保护的有效性.本文将以我国的法律现状为立足点,通过分析网络婚姻对现实婚姻的影响,找出对策以保护相关利益人.  相似文献   

10.
王阳  李之圣 《发展》2008,(7):112-113
目前,我国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在此原则指导下,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是原则,减轻或免除是例外。该责任承担原则的确立,目的是通过加重机动车一方责任,增加其责任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方面体现了以人为本,保护弱势群体的理念,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过于严苛的责任牺牲了机动车一方的权益,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平等原则。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指出现行归责原则不合理的地方,为今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损害赔偿原则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新婚姻法增加了“离婚过错赔偿原则”,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但同时也规定了无过错方必须出示确切证据。 已于2002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强化了当事人举证责任,突出了当事人如果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不能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则当事人应承担败诉后果。  相似文献   

12.
归责原则决定着当事人义务的承担、举证责任的负担、赔偿的原则、责任的免除或减轻等。随着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在国际环境损害赔偿法领域出现了“归责原则客观化”的趋势,各国成文法和国际条约大都采用了“无过错/严格责任”归责原则。但从维护公正的角度来看,国际环境损害赔偿归责体系不应只包括无过错原则,应该是多元化的。因此。我国也应该建立包括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多元化环境损害赔偿归责体系。  相似文献   

13.
龙正凤 《黑河学刊》2011,(2):81+83-81,83
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的行为侵害了无过错配偶方的配偶权,给其造成了人身和财产损失。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第三者侵权行为的责任追究处于立法空白。为了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有必要在我国现行婚姻法律的基础上建构第三者之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4.
兰霞 《魅力中国》2010,(6):156-156
随着房价的攀升,按揭购房在中国已成为一种潮流。自由思想的深入,离婚已不再是羞于提及的话题,但在离婚按揭商品房分割中却问题多多。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未给配偶一方相应的房屋增值的利益,这是有违公平原则的。在离婚涉及按揭商品房分割的问题上适用按比例进行分割,能更公平的对待双方的权益,能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15.
国家在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造成严重的损害性后果时,可以通过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承担国际损害中的国家责任,通过建立国际损害赔偿机制,约束行为国的潜在危险行为和控制受害国利益的损失,帮助国家在进行国际活动时趋向实现国家间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填补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空白,但是规定得比较简单,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本文以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界定为切入点,在分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依据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自己的几点思考,以期达到完善法律、保护相关当事人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因现代社会损害救济体系的多元化,工伤事故常导致工伤保险补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竞合。文章通过对域外民事侵权与工伤保险责任竞合下四种处理模式的分析,在结合我国立法情况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有所裨益的立法建议:用人单位对事故发生无过错。此种情况下,宜采用替代模式;用人单位对事故发生有过错。此种情况下,可采用补充模式;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受害人也可基于侵权责任,向第三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8.
曾祯 《黑河学刊》2011,(2):102-102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性规定,表面上是性别中立的,但由于固有的男女分工模式和性别定位,实际上造成了男女不平。应通过实行离婚帮助、离婚补偿、离婚损害赔偿、加强对妇女劳动价值的保护等制度建设,实现离婚财产分割平等。  相似文献   

19.
姜黎 《魅力中国》2014,(7):300-300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离婚已经成为现在社会种的一个普遍现象,随之而来的因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也多种多样。如离婚损害赔偿问题,离婚中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所以确定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对于离婚后夫妻双方财产分割有着重要意义。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共同制,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时财产关系是异常复杂的,难以用简单的分割方式加以解决,实践中法官处于不同的认识水平、不通的切入视角、实体判决往往难于做到客观公平的裁判,纷争仍难以平息。因此离婚案件种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分割损害赔偿却值得我们探究。本文试图对我国婚姻财产分割制度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20.
马志 《魅力中国》2009,(10):36-37
我国的传统是一个低离婚的国家。所以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于婚姻的采取了一种保护的原则.这也是对于我国传统的尊重,但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在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夫妻财产制等诸多方面因为传统观点的作用存在缺失和疏漏,修改婚姻法是客观现实的需要。离婚过错更是法律规范存在严重的缺陷。这也促使一部分人开始对婚姻采取不忠诚态度。甚至恶意离婚。大肆侵害配偶的权利.所以我国婚姻家庭法应将对配偶权的保护上做更大的努力。加大对离婚案件的审查力度。保护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同时维护也发挥法律的时效性。实现公平性与时效性的有机组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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