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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前环节所含进项税额退还),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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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通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范围、退税率、税额计算方法等。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印发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至此,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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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的管理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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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前环节所含进项税额退还),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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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福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3,(8):27-28
为鼓励和扩大外贸出口,增强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国家对自营进出口或委托外贸代理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的税收管理办法。所谓“免”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抵”税是指出口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零备件等已征税款(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退”税是指国家对已征收增值税的出口产品,在出口后将税款退还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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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东成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1):43-45
我国为鼓励货物出口,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对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税率为零的优惠政策。实行零税率,意味着不仅免征该货物在出口环节的应纳税额,而且还要退还其以前环节已纳税款,称之为出口免税并退税。为叙述方便,本文一律简称出口退(免)税。免征出口环节的应纳税额与退还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之和,等于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金额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出口货物的销项税额。退、免税的结果,使货物出口时的整体税负等于零。当然,在实行零税率的基本前提下,还要兼顾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和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因此,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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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涉及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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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涉及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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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购进成本中所含的税金进行退还的政策.
根据我国有关条例规定,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种类仅退(免)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他相应征收的税费不得提退.对不同的出口企业采用不同的退(免)税方法:对于外贸企业和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对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按其购进的进项税额退(免)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以及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退税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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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钢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3,(4):34-3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行“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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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为鼓励本国产品出口,采取了国际上通行的税收规则,对出口产品实行退免税,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本国产品的竞争能力。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实行出口货物零税率的优惠政策,不但出口环节不纳税,而且还可以退还以前纳税环节中已纳税款,但在实际会计核算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笔者拟对出口货物生产企业的增值税退免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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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除特殊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虽然“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思路独特,但在我国征税税率和退税税率不一致,特别是有进料加工、国内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下,公式复杂,令人费解。笔者拟从“免、抵、退”税概念出发,剖析“免、抵、退”税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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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琴琴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11):48-49
一"、免、抵、退"出口退税的概念、计算方法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目的是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出口。(一)"免抵退"出口退税的概念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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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外贸体制改革,扩大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作出规定:对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从1997年起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的管理办法;对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外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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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怀义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7):35-36
增值税实行“免、抵、退”和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涉及依照有关税法对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和账务处理。本文就此谈点见解。一、税法对实行“免、抵、退”和出口退税的规定我国依照国际惯例,为避免交易国之间双重征税与鼓励出口,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并对该出口货物因生产耗用原材料等发生的进项税予以退还。由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有的兼营内销产品和出口货物,且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立库存产品及货物销售账核算,税法规定实行“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免,即免征出口货物出口环节增值税;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