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各地在企业所得税执行过程中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补贴收入等几个具体问题的执行口径统一明确如下:一、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二、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三、企业的一切工资性支出,包括企业列入管理费的各项补助等,在确定计税工资和挂钩工资时,应全部计入工资总额.四、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若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的,应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有盈余的,应依照对联营企业补税的有关规定,按投资方企业法定税率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的差额计算补  相似文献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率(1995)81号根据各地在企业所得税执行过程中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补贴收入等几个具体问题的执行口径统一明确如下:一、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  相似文献   

3.
《财务与会计》2016,(10):72-73
1.问:我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收到当地国税务机关退付的一笔出口退税款。请问,此笔退税款是否要计入国家补贴款?是否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因此,您公司作为一家外贸企业,在收到国税机关退付的出口退税款时,不应计入国家补贴款,应当计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科目。即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科目。由于出口退税款不属于会计损溢,不计入利润总额,也不属于不征税收入,故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4.
《财会月刊》2008,(2):80-80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经清查和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比照本办法坏账损失进行管理。企业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  相似文献   

5.
要闻     
《财务与会计》2016,(10):4-4
营改增后四个税种计税依据明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明确了四个税种的计税依据。其中包括: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等。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该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6.
一、确定选择执行的政策 对于有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国家在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税前扣除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进行选择。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文件),  相似文献   

7.
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的规定进行处理。二、关于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有关税、费的次序问题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  相似文献   

8.
政策法规     
“三金”要不要纳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规定 对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专门发文作了明确规定。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三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提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相似文献   

9.
目前,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决定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有关内容为: ——贷款利息自结算日起逾期 180天(含 18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 180天(不含 18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 180天(不含 180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对 2000年 12月 31日前纳入损益的应收未…  相似文献   

10.
2006年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以下简称“177号文件”)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177号文件提出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人必须实行双向纳税申报,这对施工地和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加强征收管理、共同监控施工经营起到了促进作用。建筑施工企业应正确实施纳税人双向纳税申报,以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财会月刊》2008,(5):73-74
一、关于汇率变动损益的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导致的计人当期损益的汇率差额部分,相当于公允价值变动,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第三条规定执行,在未实际处置或结算时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或结算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1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迂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6月23日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帐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缴…  相似文献   

14.
杨宗平 《经济界》2002,(6):72-74
为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外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276号文件”)。该通知规定,出口退税托管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为解决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账而出现短期资金短缺,在对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向企业提供的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出口退税专用账户的退税款是出口企业偿还贷款的保证,商业银行应要求企业在退税款到位后归还该项贷款本息,必要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风险程度要求出口企业提供其他担保。  相似文献   

15.
《财会月刊》2013,(8):128-128
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其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条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6.
法规介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第18号)根据各地反映问题,并结合事业单位的特点,现将事业单位工资在征收所得税前扣除规定通知如下:一、事业单位凡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  相似文献   

17.
伊虹 《财会月刊》2013,(3):98-98
一、运用"递延收益"科目核算不征税收入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中规定如下:①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②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  相似文献   

1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一、财政性资金(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  相似文献   

19.
《财会月刊》2007,(7):79-7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十七条规定,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在规定的标准内.  相似文献   

20.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营利性组织的营利性收入应纳入应税范畴,但却并未对非营利性收入(比如会费、捐赠收入)进行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要求非营利性组织的界定由财政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非营利组织认定管理办法共同认定。2009年11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