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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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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反映和监督一事一议资金筹集、使用和结余情况,笔者结合当前本地实际,浅谈一些账务处理的做法和心得。 “一事一议资金”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筹资筹劳金额,借方登记筹资筹劳使用金额。  相似文献   

2.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议事项目,有形成固定资产的,有不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新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04年第1版)的规定,对形成与不形成固定资产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核算是一样的,都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转为公积公益金。这样核算,没能反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议事项目的不同情况。所以,  相似文献   

3.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和《浙江省村民筹资筹劳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2】131号)有专门的管理规范要求,其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助、村民筹资筹劳等。但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会计核算科目运用不当,管理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因此,要严格落实镇乡(街道)财政报账制,项目实施村按一事一议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专项管理和明细核算要求,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以清晰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  相似文献   

4.
按照《新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04年第1版,以下简称《教材》)的规定,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核算是将"一事一议"筹资部分投入项目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在项目完工后转入公积公益金;筹劳部分投入项目时就直接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相似文献   

5.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制度在各省全面推开后,成效显著.随着各级财政奖补范围的扩大和资金力度的提高,奖补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及一事一议项目完工后形成的资产的管理,日益成为村级财务管理的焦点.本文总结基层工作实际,提出了农村财务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核算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6.
税费改革后,村级举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向农户收取,“一事一议”资金成为村集体公益事业开支的主要来源。为适应税费改革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内容变化的需要,笔者认为,按照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应增设“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由于这项资金是因固定使用而收取的,从性质上讲,为负债类科目。“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专门用于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的收取、使用及期末结余变化情况,其账务处理如下:1.收到一事一议筹资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一事一议资金——(按筹资项目设明细科目)2.…  相似文献   

7.
通过实行“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农民筹资筹劳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各村街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的核算存在混乱现象,  相似文献   

8.
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一事一议资金”会计科目只核算按“一事一议”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其核算范围仅限于村民通过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筹劳资金。但从现实情况看,村级兴办的公益事业建设,往往从多方面筹集资金,包括村民上交的“一事一议”筹资、以资代劳款、上级财政奖补、社会捐赠、有关部门的专项投入、村集体积累资金...  相似文献   

9.
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资金核算的一点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对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起到了较好作用。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取消乡统筹和“两工”,以及改革和规范村提留。建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新制度中增设了负债类的“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但新制度对“一事一议资金”会计核算有一些不尽科学、合理之处。对此笔者谈一点不同意见,供同行们商榷。[编者按]  相似文献   

10.
2011年,山东省青岛莱西市被农业部认定为首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一年来,全市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的重要手段,实行网上申报、查询和管理,有效提高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认识,强化信息化建设组织保障。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信息化管理试点T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减负办设立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信息化监管中心,每个镇(街道)设置一名信息化管理员,配备了电脑、扫描仪、相机等办公设备,构建起了上下贯通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先行试点。在望城街道和孙受镇先行组织试点,认真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由市政府召开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动员部署全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信息化工作。三是完善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了立项申请、审批公示、筹资筹劳、项目建设与验收、资金拨付、归档管理等六个步骤的流程图和工作规定,确保一事一议信息化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相似文献   

11.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实行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村内兴办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由村民一事一议。对于这项制度,有说是制度创新,也有说是脱离了农村实际。从这项制度实行情况看,无论是江苏省还是全国,普遍反映“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操作性很差。显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值得反思。  相似文献   

12.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和劳务不再固定向农民提取,实行“一事一议”,上限控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两年多的实践表明,各地执行情况有很大差别,有的按规定进行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的反映议不起来,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建设受到影响。针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存在的问题,谈些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13.
农村税费改革后,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管理,对保护农民利益意义重大。一事一议筹资是由村民通过的,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资金,其主要用于兴办集体生产或公益性事业。它可能形成固定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也可能不形成固定资产的一次、多次消耗或减少负债。同时,一事一议筹资必须专款专用,结余款应退还给农户,在退还前的筹资结余,实质上是村里的一笔负债。根据一事一议的性质,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人对一事一议提出如下核算意见:为加强对村一事一议筹集的管理,应增加三个会计科目:一是一事一议筹资项目资金收入的“专项收入”科目;二是一事一议项…  相似文献   

14.
目前,在农村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受到了普遍欢迎,农民筹资筹劳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计核算方法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核算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会造成“其他支出”科目虚增、“本年收益”账户虚亏、  相似文献   

15.
随着城乡统筹建设的不断加快,公共财政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农民群众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发扬农村基层民主为动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农村迅速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受到群众广泛关注。代理会计作为村级财务监督的前哨,必须全面掌握并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进行认真审核,在履行会计监督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办好集体公益事业。  相似文献   

16.
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村会计制度)的规定,“‘一事一议’资金”会计账户只核算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其核算范围只限于村民通过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筹劳资金,用于“一事一议”建设工程而筹集的其他资金不在本账户核算范围之内。但在实际工作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项集体公益事业,  相似文献   

17.
"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是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二十条将"一事一议资金"列入长期负债科目.笔者认为,将"一事一议资金"列入负债类科目进行核算值得商榷. 1."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性质与负债的定义不符 负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集体经济组织的现时义务."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是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是村民为获得实物资产(道路、幼儿园等公益事业)而投入的货币资金及劳动力.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以资代劳、现金资产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变成了实物资产,并未导致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流出.故"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不应作为负债类科目进行核算.  相似文献   

18.
《农村经营管理》2007,(9):23-27
怎样认识一事一议 一、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何意义?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初期适应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而作出的制度安排.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见》,规定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坚持“群众自愿、共同受益、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上限控制”的原则。由村民委员会在本村范围内组织实施,严禁乡及乡以上政府、部门等以任何名义借“一事一议”向农民筹资筹劳。  相似文献   

20.
《农村经营管理》2007,(12):23-26
怎样对一事一议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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