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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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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犤2002犦57号),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犤2002犦5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办发…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犤2002犦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妥善做好有关工作,确保《通知》规定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结合当前工商行政管理…  相似文献   

3.
《四川物价》2006,(4):43-44
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现就我省贯彻落实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即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外(下同),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4.
就业新政策百姓得实惠《人民日报》2002年11月25日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已下发到各地,与《通知》相关的八个配套文件也在紧张地制定中。政策之一: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四川曾做过调查,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每年要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所缴税款的2倍多…  相似文献   

5.
为了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工商、税务等部门积极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者免收工商登记费、管理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税务机关为其减免有关税收,有力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但是,工商部门在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时发现,有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后并没有从事个体经营,而是把《再就业优惠证》租借、转让给亲戚、朋友使用;有的领取了营业执照自己却不经营,把营业执照出租、转让、转借给他人使用,或以帮工、合伙、雇工等形式变相…  相似文献   

6.
《江苏商业会计》2006,(3):I0014-I00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136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王正在 《北京工商》2003,(12):34-35
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行优惠政策以来,调动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加快了再就业步伐。但在推进这项社会工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即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在享受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后,并没有真正从事个体经营,重辟营生。有的地  相似文献   

8.
《江苏商业会计》2010,(3):I0003-I00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后,继续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计委、经贸委(经委)、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建设厅(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工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的认定和管理(一)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通知》中规定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相似文献   

10.
<正> 下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时,从获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免缴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和管理费等行政性收费。为进一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工商总局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再就业专门窗口,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为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申办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登记提供指导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时,可享受优先受理、优先发照的待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时,从发照之日起三年内免缴个体工商户登记费、管理费等行政性收费;坚持制止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乱收费、  相似文献   

11.
目前对个体工商户的收费依据主要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犤1992犦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部分收费项目修改意见的通知》(计物价犤1993犦17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犤2002犦57号)。根据犤1992犦价费字414号文件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变更登记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分析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完善了有关政策措施。这对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促进改革深化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再就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中更好地发…  相似文献   

13.
目前对个体工商户收取管理费的文件依据主要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犤1992犦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部分收费项目修改意见的通知》(计物价犤1993犦174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犤1999犦170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犤2002犦57号)。根据犤1992犦价费字414号文件规定,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标准,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利润率或收入总额确定。对从…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我们制定了6种证件和证明的样式:1.《再就业优惠证》;2.《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3.《现有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4.《新办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5.《现有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6…  相似文献   

15.
解读     
《光彩》2008,(9):5-5
国家对部分个体经营者实行收费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称,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  相似文献   

16.
政策法规     
《光彩》2006,(4)
速递每新招1名下岗人员免税4000元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国家限制行业外的个体经营,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减免税;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  相似文献   

17.
信息窗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将去年所发的《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所述“商 贸企业”,明确界定为商业零售企业,并决定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商品零售兼营 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采用定额税收扣减优惠。  相似文献   

18.
<正> 今后,工商部门对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发照之日起三年内免收六费,即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通知规定,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设立专门窗口,为下岗职工个体经营提供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不得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外设置个体私营企业登记前置条件;对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申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要优先  相似文献   

19.
为进一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我国将继续延长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以下简称财税208号文件)下发后,部分地区反映,该政策在贯彻落实营业税优惠政策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为了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财税[2002]208号文件规定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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