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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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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用全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激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备种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反限制竞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呼声日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五年来,在规范限制竞争行为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当然也无法回避一些横亘的现实问题,比如体制问题,执法手段问题等等。本专题介绍了国际上竞争政策和执法走向,我国竞争立法的发展动态,规范限制竞争行为的理论思考和执法实践,对开…  相似文献   

2.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限制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的竞合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五种类型: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交易;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定交易;经营者低于成本销售;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串通招投标行为。上述限制竞争行为与《反垄断法》所要规制的垄断行为,在违法构成要件上的相似性,使得两者问呈现为一种典型的竞合关系。  相似文献   

3.
一、两类不同性质的不正当竞争 我国市场上已经出现的大量不正当竞争现象,可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活动中的反竞争行为;另一类是行政垄断。 经营活动中的反竞争行为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第一种即习惯上称之为狭义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种即限制竞争行为。 狭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是:①盗用他人的竞争优势。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标记、企业名称等行为。②通过混淆谋取他人的竞争优势。如使用与他人近似的商品名称、装潢、品牌或标记的行为。③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使自己取得竞争优势。如欺骗性价格表示,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妨碍竞争对手正当的经营活动,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等。  相似文献   

4.
一、恶意登记行为的性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是随着竞争的逐步展开而出现的一种违法行为 ,它利用欺骗和虚假手段 ,排斥公正与诚实 ,目的在于从他人多年在市场竞争中所取得的市场信誉中获得利益。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的规定 ,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商业道德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引起相关公众对商标注册人与企业名称所有人的误认或者误解的(为行文方便 ,下文简称“恶意…  相似文献   

5.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5种属于垄断行为或者说限制竞争行为中,低于成本销售和搭售行为没有规定行政责任,因此工商机关不能对这两种行为进行处罚。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低于成本销售和搭售等限制竞争行为时有发生,而且,《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规定的一些限制竞争行为也开始出现,如经营者联合限制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联合抵制等。这些限制竞争行为,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制止,将会损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低于成本销售行为低于成本销售行为,也称低价倾销行为、掠夺性定价,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  相似文献   

6.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市场竞争的加剧,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随着近年来市场竞争的激烈和市场需求的不足,假冒行为屡禁不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垄断和地区封锁行为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有的地方为了本地利益,采用发布通告、决定等形式,禁止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禁止本地资源流向外地,或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竞争设置种种障碍;有的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这些分割和封锁市场的行政壁垒,削弱了企业的竞争能力,影响了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阻碍…  相似文献   

7.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以下简称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查处。据此,县级工商局和地区工商局均无权管辖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当初如此立法,是因为“公用企业的社会地位特殊,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难度较大,需要省级或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进行查处”。但实际上,这种管辖体制已不利于查处限制竞争行为,授权县级工商局管辖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已成必然。一方面,目前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存在大量的限制竞争行为,如邮电、金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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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市场上几种典型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已较为常见,但在浙江省这一现象却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出现,并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而逐渐表现出多种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或者口头约定,确立、维持或改变价格【案例  相似文献   

9.
商业贿赂是一种性质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痼疾。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竞争法对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禁止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对商业贿赂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经营者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不是通过降低成本、提高商品质量、完善服务参与竞争,而是错误地认为,现在是“无(回)扣不成交”、回扣是市场交易的润滑剂。只有采取商业贿赂手段才能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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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现阶段限制竞争行为的类型及表现形式、成因和危害(一)中国现阶段限制竞争行为的类型及表现形式垄断行为是行为人排斥或者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又称为限制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我国当前市场结构中存在的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相当普遍,形形色色的行业垄断、部门垄断、地区封锁严重阻碍了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结构的形成。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限制竞争行为可分为行政垄断、行业垄断和经济性垄断等三种类型。行业和部门垄断行为多与行政行为联系在一起,因此,有必要对行政垄断作重点分析。1.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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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正当竞争的刑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综观国际上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大都制定了旨在保护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的配套法规,不仅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规定了民事的、行政的救济方法和制裁手段,而且将其中情节严重的行为纳人刑法规制。我国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健康、有序的运行,1993年12月1日《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该法列举了我国当时经济生活中存在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在法律责任章节中,只规定了三种行为,即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的行为,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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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其他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该行为具有如下特点:1.行为的主体是具有一定市场优势地位的经营者,这种市场优势地位是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主要指经济优势和技术优势。2.经营者实施行为利用的是其市场优势地位,而不是其他手段。这种优势地位主要表现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具有某种特殊性质,使购买者对其有着特殊需求,或者经营者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具有独占地位,购买者若不与其交易会带来极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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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使许多人走进了市场,有市场就有了竞争。法律保护正当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为了防止、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早在1993年9月就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一个经营者,只有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才能与其他经营者公平、合法地进行正当的竞争。那么,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呢?《反不正当竞争法》从我国市场经济的情况出发,在第二章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到个私经营者的具体有:一、市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假冒或者模仿之类的不正当手段,使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混淆,从而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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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公字犤2001犦第211号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保险公司借助学校强制学生缴纳保险费是否构成限制竞争行为的请示》(内工商办字犤2001犦8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自身优势地位或借助他人的优势地位强制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保险公司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保险公司借助学校的特殊地位,强制推销保险的行为,排挤了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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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同时规定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三项职权,即:“(一)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与不正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三)检查与本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该财物。”工商行政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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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当然是以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合法正当的竞争为内容的。但是,鉴于现实经济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广泛性、复杂性及交叉性等特点,仅从上述规定的字面意义来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内容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从整个市场经济及市场竞争的角度,联系国家对市场竞争监管的根本目的,对上述规定进行深入分析,才能完整、准确地理解其内容。首先,在确定当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范围时,应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及市场竞争的实际和有关立法,将目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理解为国家对整个市场竞争活动的监管。国家对市场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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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根据《反不正当竞争行法》第二章的规定 ,不正当竞争行为共11类 ,分别为仿冒行为、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搭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抵毁行为、串通招投标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以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民事侵权是不正当竞争的本质特征之一 ,该行为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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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中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各地工商部门查处的案件中,商业贿赂行为往往与限制竞争行为紧密联系。一、限制竞争行为中商业贿赂是两个违法行为限制竞争行为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分别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限制竞争行为和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是竞争的基本出发点。在谋取利益动机的驱使下,竞争的过程总是交织着正当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动态的人类活动,由于经济生活是一种呈发展趋势的过程,随着经济生活的变迁,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会不断变换手段,呈现出复杂性和变化性。 采用欺骗手段进行交易是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均予以禁止的行为,该手段中尤以引人误解、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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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为保护竞争,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制定了一系列与反限制竞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中有些就涉及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内容。如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立法时的市场状况,将5种表现较突出的限制竞争行为纳入其调整范围,其中有3种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分别是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但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既分散,也不完整,缺乏反垄断架构下的统一考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步显现出许多问题,其意义与绩效与客观需要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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