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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当旅游者权益受到第三人侵害时,旅游合同的特殊性使得依照《合同法》来进行类推处理无法达到完全公平,往往不能对旅游营业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合理有效的保护。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阐述了第三人侵权时旅游营业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归责原则、旅游营业人赔偿责任及责任形式、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并对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进行了竞合分析。  相似文献   

2.
网络著作权侵权是我国修改著作权法时需要应对的一个重要问题。为应对这一问题,美国法律实践中发展出了"第三人侵权责任(The third party liability)"制度,规制互联网相关技术和服务商,使他们在某些情况下承担侵权责任。Grokster案之后,这一制度得到相应发展,规定了第三人的促成性侵权责任、间接侵权责任和唆使型侵权责任。这一制度值得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借鉴。  相似文献   

3.
安全保障义务起源于德国的一般安全注意义务,主要是一种法定义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归责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作为构成要件之一的因果关系与一般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在认定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相似文献   

4.
商业秘密的认定及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不为公众所知悉”进行诠释,对商业秘密的侵权责任的分析,以期公众对商业秘密及其侵权责任有一个全新的法律认识,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更好的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维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5.
洪东冬 《消费导刊》2009,(14):151-151
旅客运输合同中第三人侵权时会出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现象,界定清楚第三人侵权造成旅客伤害的情况下,承运人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范围,对于在审判实践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案件的法律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杨豪 《北方经贸》2023,(6):100-103
信息碎片化时代,我国短视频法律定位缺失,相关规范存在滞后性。短视频运营模式各异,“内容型”短视频平台不能简单以居间人身份定位,其经营主导地位打破传统“技术中立”原则限制,意味着不能在相关侵权案件司法实践中简单适用“避风港原则”和“红旗标准”规则。正确把握侵权认定原则并健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有益于民法典时代下进一步落实保护版权主旨,平衡短视频版权侵权责任认定,避免苛责,以促进自媒体数字经济发展和文化创新。  相似文献   

7.
现实生活中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时有发生,立法上却一直没有相关的规定,从而导致了审判时的无法可依.因此,当债权这种相对权受到侵害时,是否亦应受到侵权行为法的保护便成为我国法学家们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王丽 《商》2013,(5):171-171,168
互联网科技的高速发展,使方便快捷的网购交易风靡全球,也为商标侵权提供了新的场所和方式。网购交易是一种全新的交易模式,现行的法律不足以解决发生在该领域的商标侵权案件,尤其是在网购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责任认定方面。在本文中,笔者就网购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认定问题,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围绕四大要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9.
王丽 《商》2013,(4):194-194,188
互联网科技的高速发展,使方便快捷的网购交易风靡全球,也为商标侵权提供了新的场所和方式。网购交易是一种全新的交易模式,现行的法律不足以解决发生在该领域的商标侵权案件,尤其是在网购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责任认定方面。在本文中,笔者就网购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认定问题,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围绕四大要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0.
对于学生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受到第三人侵权时,学校是否承担安全保障责任的问题,应从当事人是否存在约定或法定的义务方面考虑,学校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且主观有过错,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不仅体现了司法正义的理念,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1.
杨树 《中国市场》2010,(18):105-106
互联网在我国已成为了社会重要的信息传播方式,其在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生活中已出现了不少网络侵权问题,严重影响着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本文结合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通过对网络侵权责任主客体、网络侵权责任归责以及网络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分析,探讨网络侵权责任问题,以期规范网络行为,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13.
李建省 《商》2013,(8):164-164
未成年人由于其意思能力尚未健全,其主观方面不一定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屡见不鲜。本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未成年人侵权行为的主体数目、行为发生地、行为方式等因素,对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承担,作出了具体论述。  相似文献   

14.
夏东昌 《商》2014,(3):151-151
一、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问题的概述和特征1、责任竞合问题概述。所谓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民法上是指一个法律事实同时导致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的产生,同时各种民事责任冲突,导致追究责任的时候只能选择一个来进行追究的情况。其实竞合责任就是一个二选一的过程,权利人不能同时要求在两种方式中得到补偿,只能从中选出对于自己最为有利的补偿方式。其实民事责任的核心就是补偿损失,而不是让权利受侵害者所得到的补偿超过其受到的损失,这样将于民法的基本精神相违背。请求权是指权利人有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但是如果权利人同时拥有多项相互冲突的权利,那么权利人只能实现其中一种补偿方式。[1]债权与请求权的竞合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合同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竞合,例如在加害给付的案例中,消费者购买商品,因为商品的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受伤,就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这种竞合最为典型;(2)合同行为的请求权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竞合;(3)侵权行为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的竞合,例如侵权人借用他人的动产,而后又将动产擅自转让给第三人从而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况。  相似文献   

15.
因特网上的直接侵权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薛虹 《国际贸易》1998,(9):50-53
尽管网络上的侵权纷纭复杂,但林林总总的“游戏”参加者大致可以被分成三类,即网上信息源、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第一类参加者主要是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各类万维网页的拥有者们,当然也包括以其他网络技术形式向因特网提供信息的主体;第二类参加者包括各种网络服务商、电子布告板系统经营者等为网上信息传输提供设施、途径和技术支持的主体;第三类参加者则是指一切从网上获取信息的主体,不仅指为个人信息消费目的上网浏览的用户。将网上各类主体分类,便于分析它们侵权行为的特征及其所应承担的侵权责  相似文献   

16.
2009年12月26日,我国通过了第一部侵权责任法,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首次明确了关于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惩罚性赔偿不管是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一直备受争议。这次,关于是否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当然也是引来了很大争论。本文将对惩罚性赔偿以及其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产品责任领域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7.
经营者在其服务场所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的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经营者违反该义务发生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一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第三人直接加害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害而且经营者有过错的情况下,经营者应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
田长生 《中国报业》2012,(12):36-37
本文针对新闻侵权现象,从新闻侵权的类型着手分析产生新闻侵权的原因,并着重论述了构成新闻侵权的责任主体以及侵权主体的责任承担划归,以期对新闻侵权事实作出合理分析,有助于减少新闻纠纷,建设合理有序的新闻传播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19.
金钢 《商场现代化》2010,(10):102-102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侵权责任法》如何规范交通事故责任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20.
随着科技进步,人工智能在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社会与法律问题。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人工智能侵权现象,其侵权的领域主要分布在肖像权、著作权以及一些人身财产方面,各个领域的不同又会影响着不同的责任主体,因此需要对生产者(设计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进行清晰的归责分析,从明确责任主体、设置归责原则、强化人工智能监管、完善人工智能法规四个方面进行人工智能侵权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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