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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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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道路运输》2014,(7):33-33
Q我们在路检路查中发现一辆营运客车未按规定在每日发班前做例检,在汽车站外载客发班。我的同事认为该车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违反本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2.
《道路运输条例》和各省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险的地方性法规都明文规定,承运人责任险属于法定险种,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目前,各地道路客运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有三种形式:一是由行业协会牵头,  相似文献   

3.
《中国道路运输》2007,(3):37-37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是一名基层运管人员,最近在参加运管人员业务培训时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企业章程文本,而该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指出,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白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工商管理部门认为,  相似文献   

4.
《中国道路运输》2006,(1):42-42
最近,我们发现有个别长途客车变相地延伸营运线路,而且不服从管理、比如,某长途客车线路起讫点是甲城市到乙县城,但经营者又用另一辆无道路运输营运手续的客车延伸到县内其他乡镇招揽旅客带到县城,然后将旅客换乘到该长途客车上。在检查中,该经营者说:“在乡镇到县城这段路上我又不收旅客的钱,这叫为人民服务。”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属于违法营运行为?  相似文献   

5.
行业     
今后,旅游包车不会因一些意外情况失去联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4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今年12月3113前所有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指经营者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相似文献   

6.
《中国道路运输》2010,(6):36-36
最近我们在稽查中发现,某些线路更新淘汰的旧客车(未达到报废期限)被其他线路经营者低价买去擅自营运。对此,我们的处理意见发生分歧。一种看法是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处罚,认为该车未经线路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应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7.
河南省新乡市拥有营运客车1700余部、营运货车2.1万余部(其中危险品运输货车265部)。点多、线长、面广的道路运输特点,决定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复杂、艰巨。新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  相似文献   

8.
非法营运车辆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俗称黑车。目前,河南省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有非法营运的出租汽车近百辆、客运三轮车上千辆,不仅扰乱了正常运输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而且带来许多不安全和不稳定因素。虽然,运管机构一直没有停止治理非法营运车,但非法营运车总是禁而不止、打而不绝。究其非法营运车产生的原因和治理的困难,提出治理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中国道路运输》2006,(2):43-43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或者转让班线运输。”挂靠运输企业的客运车辆,产权仍属于班线经营者个人所有,原经营者经营该班线一段时间后,将车辆以高于原车价的价格转让给新的经营者,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并变更经营合同后,新的经营者不经管理部门许可便取得了客运班线经营权,车辆的所有证件无需变动也无需办理易主过户手续。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非法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如何对原经营者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10.
行管     
《中国道路运输》2009,(1):76-79
第四届泛珠三角区道路运输会议在滇召开,江苏出台城乡客运一体化考核标准,浙江实施驾驶员诚信考核,广西出台营运客车例行检查办法  相似文献   

11.
《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各项配套规章发布实施以来,安徽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科学的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JT/T325《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开展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促进提高客车装备,改善客车运力结构,有效保障进入安徽省客运市场的中、高级客车符合要求。  相似文献   

12.
辽宁省约70%以上的道路旅客运输量、80%以上的营运客车、90%以上的日发班次均从客运站发出,抓好客运站出站旅客行包危险品检查工作,在整个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中处于决定性地位,起着基础性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13.
《中国道路运输》2007,(11):43-43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辖区个别客运班车经营者擅自将行驶证从原车行过户到公交公司(公交公司没有该线路经营权),道路运输证还标明是原车行,经营业户仍继续在原线路上营运。我们对此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认为应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另一种认为应取消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哪种处罚更妥当?答复为盼。[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与客运承运人责任险。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如何做好强制保险与营运客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风险的防范工作,成为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者关心的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15.
《道路交通管理》2005,(7):32-40
(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  相似文献   

16.
道路旅客运输线路行政审批的本质。道路旅客运输线路是指营业性运输客车的运行路径,它以始发点、经过点、到达点为路径界限,按经营项目和营运方式划分为班车线路、旅游班车线路等。客运线路名称一般以客运班车起运点和终点站的地名简称命名。道路旅客运输线路行政审批是指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公民、法人提出的在某一道路线路上从事班车运输的经营行为,按照法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批准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7.
《中国道路运输》2007,(5):42-42
一辆长途客运班车核定线路是由甲地至乙地,但有一次这辆车从乙地返回时绕到丙地载客,丙地不是核定线路途径地。那么,丙地的运管机构应如何认定此班线客车的违法行为?我认为,应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对于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客运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但有的同志认为,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丙地-甲地)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为由,对该经营者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两种意见哪个正确?如何处理此类违法行为?请给予答复。  相似文献   

18.
《中国道路运输》2006,(8):41-4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2005年7月12日麻栗坡县运政所执法人员查获一辆非法营运小货车(价值六千元)。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小货车经营者停止经营,并处当日违法所得70元10倍的罚款700元。事后.一位同志认为,这辆非法营运的小货车已经买来经营了6个月,应处以该货车自经营以来这段时间的违法所得的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另一位同志认为,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19.
随着道路运输市场的进一步放开,城市出租车和班线客车之间的矛盾开始显现,诸多的尖锐问题十分棘手。 经营范围问题。这是城市出租车与班线客车之间矛盾的症结和导火索。有些经营者为了招揽旅客,擅自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特别是城市出租车,随意招揽乘客、与客车争客抢线,有的出租车以旅客包车为由,超出自己的营运范围。  相似文献   

20.
综观当前道路运输领域,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非法营运及客运线路纠纷增多,二是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旅客被侵权现象多发。三是基层信访渠道不畅通,经营者的合理要求长期得不到重视和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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