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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旨在规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检验检测的行政管理工作。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包括: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气瓶充装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指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分级负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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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振祥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7):41-41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是国家质检总局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行政法规而制定的部门规章。从法律效力等级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上位法,《气瓶安全监察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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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第46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于2003年4月31日出台之后,作为气体充装单位积极按照上级各部门的规定,全面开展了气瓶普查专项整治工作。气瓶安全专项整治的核心,是将原使用者拥有的气瓶产权转移到充装单位,只有充装单位拥有气瓶产权,气瓶的安全责任才能落实到位。这是在气瓶安全监管方面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一项重大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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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宣庆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5):14-15
2006年12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第92号总局令《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这是总局继公布《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后,制定的第四件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配套的规章。该规章的颁布对于健全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完善起重机械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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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期间,山东省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市德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将一违规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查封。经调查,这是一家自2004年9月,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气瓶充装单位,因不符合要求,一直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6月11日,德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将正在进行气瓶充装的该站老板抓了个正着,对55只充装气瓶现场进行了查封。德州“安全月”绷紧安全弦@王松
@井凤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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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3,(6):12-13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4月24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46号令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制定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定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而制定的。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规定的大致内容,我们把条例主要的内容进行摘编,并以问答的形式进行刊登。 问:气瓶的设计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气瓶设计实行设计文件鉴定制度。气瓶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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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宣庆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5,(2):16-17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4年第12期刊登的《使用未经检验气瓶该怎样处罚》一文,就溶解乙炔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未经定期检验的违法充装行为的处罚问题,应当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还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提出讨论。笔者认为,处理这一问题应当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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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国家质检总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了国质检锅[2003]251号《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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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雪英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3,(4):35-35
国务院发布的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容县质监局负责对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施安全监察。为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能够全面贯彻执行,确保生产安全,容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各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要制订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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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1):18
气瓶使用登记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气瓶普查整治成果的主要措施。为了加强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范使用登记行为。《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已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并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有关规定,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气瓶的使用登记工作。气瓶须按批量或逐只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单位应当在每只气瓶的明显部位标注气瓶使用登记代码永久性标记。使用登记代码由气瓶品种代码、省级行政区域代码、使用单位代码和排序代码组成。为了便于相关单位更好地了解登记管理规则,有效开展工作。现将规则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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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郁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3,(5):22-22
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质检总局为此发布五项“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游乐设施安全警示:在游乐场所游玩不要乘坐无使用登记证、无定期检验合格报告、无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游乐设施。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应在每日投入运行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电梯安全警示:不要乘坐无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应聘用获得许可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气瓶安全警示:严禁在临街店铺、居民生活区、餐馆饭店倒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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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8)
河北昌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本刊讯近日,河北昌黎县质监局组织开展了旅游景区、宾馆、医院、气体充装站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520人次,帮助14家气瓶充装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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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2003,(4)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开展气瓶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为彻底查清全国在用气瓶数量,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气瓶事故的发生,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3年下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气瓶普查整治工作。(一)普查整治的目标通过气瓶普查整治工作,建立以气瓶充装单位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管新模式。整治的目标是全面实现气瓶充装单位拥有气瓶产权并向用户提供包装气瓶,气瓶用户租赁使用,充装单位负责气瓶建档登记并对气瓶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全面负责。规范和强化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气瓶数量不清,安全状况不明,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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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国务院于今年3月11日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已从6月1日起施行。在国家这部全面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行政法规出台3个月后,为何广东省又颁布施行相关的地方法规?《规定》有哪些“广东特色”?对国家条例作了哪些方面的补充和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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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刚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3,(11):10-12
液化气瓶的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国家质检总局把液化气瓶普查整治工作作为令明两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重点来抓。最近,国家质检总局在总结全国气瓶普查整治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专门发出通知,就进一步推进气瓶普查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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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安徽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大力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契机,从改革液化气瓶产权制度着手,切实加强气瓶安切实加强气瓶安全监督,为10多万只埋藏隐患的“流浪”液化气瓶找到了归宿。该局采取了“三招”:一是实行“身份证”管理。以14家液化气瓶充装站为依托,对在用气瓶全面普查,查清所有在用气瓶的制造、检测、使用及所有权等基本情况,逐只编号登记、建立档案,明确“身份”。二是明确“监护人”。以充装许可为手段,推进气瓶产权制度改革。对“流浪”气瓶,由现使用人与气体充装站签订协议,一律交充装站托管,充装站承担安全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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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对象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包括设计单位、制造单位、安装单位、改造单位、维修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安全监察,主要有3个方面的内容:1、实施行政许可:包括对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实施许可;对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进行鉴定;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单位实施许可;对锅炉、压力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