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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绍焰 《新智慧》2005,(10):59-60
一、预计负债的界定 1.预计负债的定义。目前国内对预计负债还没有确切的定义,可谓仁见仁,智见智。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IAS37)中将“准备”定义为“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负债”。虽然IASC采用的是“准备”这个名称而不是“预计负债”,但事实上它们的内涵是一致的。笔在借鉴IASC对“准备”定义的基础上,对预计负债做出了如下定义:预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相似文献   

2.
2000年5月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或有会计准则”) ,该准则的形成 ,在诸多方面有效地借鉴了第37号国际会计准则《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IAS37)。本文试就这两者中的概念作以下比较。1.准备与或有负债、或有事项的差异。IAS37 指出 ,准备是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负债。对于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承担的现时义务 ,如果结算该义务可能要求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 ,则企业应将该义务事项确认为准备。而我国或有会计准则规定 ,对于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 ,应通过“预计负债”科目进行核算。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 ,我国或有会计准则中的“预计负债”与IAS37中的“准备”是基本相同的。准备与或有负债的区别在于 :①准备本质上是一种负债 ,应予以确认 ;而或有负债并不符合会计要素中负债的定义 ,因此不能予以确认。②准备是一种负债 ,属于会计报表中的一个要素 ;而或有事项是指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不确定状况 ,或有事项与准备不是同一层次的概念。由此可见 ,IAS37的核心概念是准备 ,而我国或有会计准则的核心概念是或有事项 ,由于准备更能体现财务会计...  相似文献   

3.
一、关于“或有负债”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或有事项准则”)对“或有负债”的定义包含了两种情况:一种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另一种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这种定义值得商榷。前种情况,没有涉及金额问题,而会计核算是必须以货币计量的。从会计实务角度来看,笔者认为“或有负债”的概念应该是:未来负债的发生与否尚不确定,而其金额已经确定。它通常不作为企业的正式负债,但有必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后种情况是:确定负债已经发生,但其金额及偿付时间尚不能确定。它属于企业的正式负债,必须以合理估计的金额入账。显然,将上述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情况并列在同一概念中是不恰当的,有必要加以区分。因此,笔者建议将“或有负债”定义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偿债义务,其金额已经确定,但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另外再增添“预计负债”这一概念,将其定义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  相似文献   

4.
金龙  黄伟 《新智慧》2005,(11):31-32
一、预计负债的含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准则》)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是或有事项的结果。《准则》将“或有负债”定义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相似文献   

5.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或有负债定义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相似文献   

6.
谈谨慎性原则在或有事项准则中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部在2000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或有事项准则”),是在总结我国企业经济业务新变化、结合相关国际会计准则新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不仅吸收了原有的会计基本原则,并且还有所发展。笔者试从谨慎性原则的角度来讨论或有事项准则对我国会计理论结构的完善和发展。 一、谨慎性原则在或有事项确认时的运用 或有负债包括两类义务:一类是潜在义务,另一类是特殊的现时义务。或有负债作为一项潜在义务,其结果如何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来证实,其不满足负债的定义。负债的基本特征是企业的现时义务,因此,或有负债作为潜在义务,不能确认为负债。或有负债作为一项现时义务,其特殊之处在于:该现时义务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者该现时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如果把具有不确定性的或有负债确认为负债,显然不符合稳健原则。为体现谨慎性原则,不应该确认或有负债为负债。如企业状告他人侵犯其专利权,当法院尚未对诉讼案审理终结期间,该诉讼案构成了企业的或有负债。这是由于经济利益是否流出企业尚难确定.所以,不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只能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披露为一项或有负债。相反如果在法院受理该诉讼案期间,构成的是一...  相似文献   

7.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或有事项准则”)比较全面地规范了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本文拟就或有事项审计的几个相关问题谈谈以下看法。 一、或有事项相关概念 或有事项准则涉及若干重要概念,有些概念是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首次定义,比如或有事项、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等;有些则是对会计准则已规定的概念进行更为合理、准确的定义,如资产、负债等。从定义上看,或有负债是潜在义务或不能很可靠地计量、不是很可能发生的现时义务;或有资产是潜在资产,这两者均不符合资产和负债要素的确认标准,因此不能确认为资产或负债。这一点与以往的概念和做法有很大的不同,实际上,或有事项准则将以往的“或有负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确认为负债,另一部分归入新的“或有负债”,这一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中对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规范非常相似,只不过国际会计准则将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负债定义为“准备”,而我国未对这类负债进行定义而已。 或有事项涉及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相关的义务和权利是对称的,即对一方来说是义务的,对相应的另一方则是权利。因此,或有事项的确认不能限于对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的确认,而忽...  相似文献   

8.
一、预计负债的含义实际发生时扣除的损失金额所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准则》)—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借记“递延税款”科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目;按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计算的利润总额加上当期因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金额确定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资产和或有负债是或有事项的结果。《准则》将“或有负债”定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义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应交所得税”科目。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在时间性差异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产生递延税款借方金额的情况下,如在以后转回时间性差异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的时间内(一般为3年)有确凿证据表明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同时,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额予以抵扣的,才能确认为递延税款的借方,否则应于发生当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期确认为所...  相似文献   

9.
消费赠券是企业为了巩固老客户、增加新客户,而在客户消费达到一定金额时赠与客户的一种优惠券(或称现金抵扣券)。本文拟对企业发放消费赠券引起的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问题作如下分析。一、消费赠券引起的是一项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中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企业发放消费赠券时一般规定,如果客户的消费金额或购买产品的金额达到相应的数额就会回赠客户一定金额的优惠券,并且当客户继续消费或者继续购买该企业的产品时,企业才会给予客户现金抵扣优惠。这样就会导致企业在未来交易日成本增加而收入不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就会流出。而未来交易日增加的成本不是在企业未来交易时增加的,而是由于企业过去的交易形成的一种现时状况,其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它的结果只能由未来发生的事项加以确定,而且结果的不确定性不能由企业控制,而是由客户控制的。企业发放消费赠券满足或有事项的定义和特征,因此它实际上形成了一项或有事项。二、消费赠券引起的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企业...  相似文献   

10.
预计负债是企业需要确认的或有负债,并作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反映,还须在资产负债附注中披露。在本文中,笔者主要对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一、现行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并同时确认当期损失: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  相似文献   

11.
《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以下简称IA S37)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准则》)在很多方面存在异同,本文试从或有事项计量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我国《准则》中规定的计量对象是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而IA S37中规定的计量对象是准备,准备是指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负债。从《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来看,准备与我国的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本质上是相同的。一、两者对最佳估计数的认定我国的《准则》与IAS37对此规定基本相同,即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其金额应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但是,IAS37的规定相对详细一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准则》对最佳估计数进行了两种分类,一种是对应义务的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另一种就是对应义务的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而IAS37没有进行此种分类。《准则》进行的这种分类客观上为会计人员提供了一种容易接受的指导方法。如存在一个100万元至140万元的金额范围,那么最佳估计数应是120万元。第二,IA S37对最佳估计数的确定解释得比较详细:“结算现时义务所要求支出的最好估计,应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结算该义务,或在此时将该义务转...  相似文献   

12.
或有事项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引发的,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和不能控制性,只能由未来发生或不发 生的事项予以证实。它包括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而补偿金额的存在则以预计负债的确认为前提。  相似文献   

13.
或有事项是一种结果不确定性的经济事项;或有资产是与或有事项相关的潜在资源,不予表内确认,通常也不予表外披露。或有负债是与或有事项相关的潜在义务(或特殊的现时义务),不予表内确认,但通常应予以表外披露。预计负债是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实际负债,应作为表内独立的负债项目予以确认,同时在表外披露相关信息。  相似文献   

14.
2000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用以规范企业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该准则已于去年7月1日施行。众所周知,我国发布的或有事项准则较多地受到了美英及国际会计准则的影响。本文就该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以下简称“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比较,并提出粗浅意见。 一、适用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或有事项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不同。我国准则不涉及债务重组、建造合同、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营业、租赁、企业重组、环境污染整治等引起的或有事项。这些或有事项有些已由相关的会计准则另行规定,另一些则由于种种原因需要将来再予以考虑。国际准则第37号规定,本准则不适用于下列各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形成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执行中的合同(除了亏损的执行中的合同)形成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保险公司与保单持有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形式,以及由其他国际会计准则规范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二、有关定义 1.或有事项、或有负债、或有资产。我国采纳国际上较为普遍的做法,使用了或有事项的概念。根据准...  相似文献   

15.
环境负债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环境负债提出的背景环境问题是在被列示为会计报表中的负债之后才开始受到公众关注的。20世纪80年代在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一系列重大的环境污染案件,对受牵连企业的财务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某些环境负债甚至大大超出了管理当局的最坏预期。因此很多国家加强了环保立法,这就要求有配套的措施来确定环境污染的责任方,对其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程度加以测量,对其应履行的义务尤其是财务方面的义务加以量化并在责任方的环境报告与财务报告中予以反映,从而使监管机构和责任方对可能发生的环境影响进行有效的控制。由于环境治理的复杂性及其任务的艰巨性,环境治理支出和负债的金额往往会很大。对已经明确的负债或可能发生的负债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成为实施环境会计的关键一环。二、什么是(或有)环境负债环境负债是指因修复由过去的事件或交易发生的环境破坏而支付的未来支出,或对遭受破坏的第三方进行赔偿的一种义务。负债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企业当前承担的义务。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义务的定义:义务可能是由于一项有约束力的合同或法定要求而必须执行的,也可能来自正常的经营实务、习惯或保持良好经营关系或平等的愿望。因此,在特殊情况下,因资源性污染的预防和...  相似文献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简称“债务重组准则”)确认了四种债务重组方式,其中对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规定为:若不附或有条件,债务人应将重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若附或有条件,且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按债务重组准则的要求,重组日账面应付金额只包括企业承担的新债务本金,以及企业承担的或有应付利息等,对于企业应承担的确定性利息等支出却待实际发生时进行账务处理,而不在重组日反映。  相似文献   

17.
从总体上看,《企业会计制度》在负债会计方面基本保持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的原则和内容,在负债的分类与内容、入账价值的确认与账务处理以及应付债券的溢价、折价摊销等方面基本未发生任何变化。但《企业会计制度》改变了负债概念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强化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并新增了有关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业务中长期应付款和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专项应付款方面的规定。本文拟对这些新变化和新规定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一、负债的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34条规定:“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企业会计制度》第66条规定:“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所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企业会计准则》将负债定义为“债务”,这样定义项与被定义项是同一回事,有逻辑循环之嫌;《企业会计制度》将负债定义为“义务”,更能体现出负债的本质:负债是一种经济义务,履行这种义务将会导致企业可用的经济资源减少,从而使企业的经济利益相应地减少。另外,《企业会计准则》对负债的定义强调的是负债的可计量性(可用货币进行计量)和负债的偿付手段(要用资产或劳务进行偿付);而《企业会计制度》一是突...  相似文献   

18.
曾艳芳 《新智慧》2008,(10):72-73
一、原理分析 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该项规定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中的规定。预计弃置费用只针对特定行业、特定企业的固定资产,比如石油天然气企业的油气水井、核电站的核设施等。该费用是企业由于购置特定固定资产而承担的义务(比如保护环境、恢复生态)。如果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并且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那么在履行该义务之前,就形成了企业对社会或社会成员的“预计负债”。弃置费用从作用上看相当于一般企业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  相似文献   

19.
冯丽丽  郭焕书 《新智慧》2006,(12):42-44
或有事项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事项,本文从或有事项的概念、确认、计量、披露方面对我国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进行比较,提出完善我国或有事项准则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试析或有事项会计准则的不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或有事项准则》)于2000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准则对我国企业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范 ,但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之处。1、准则没有指明其目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与或有资产” ,简称IAS37)将目的专门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来说明 ,明确指出 :“本准则的目的是确保将适当的确认标准和计量基础运用于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并确保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充分的信息 ,以使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它们的性质、时间和金额。”这为正确执行准则指明了方向 ,其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然而我国的《或有事项准则》虽然在第1条提到“本准则规范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的披露” ,但这是否为准则的目的不很明确 ,而且在表述上也过于简单 ,轻描淡写 ,无法体现其总领全文的地位。2、准则的适用范围可进一步扩大。IAS37适用于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担保)。相比之下 ,我国的《或有事项准则》虽然也涉及到担保、应收票据贴现这两个金融工具项目 ,但尚未将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一系列经济业务都考虑到准则的适用范围内。近些年金融工具日趋复杂 ,衍生金融工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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