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旨在回应农民期许的集体经营性资产按份共有的要求,保障农民参与和监督集体经营性资产运营的权利,消除集体经营性资产流失或被侵占的现象,实现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农民分红所得不断增加。在推进的过程中要注重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的积极性,同时改进赋权方式,研究最适宜的土地资产产权到户形式。农村改革的主线是向农民赋权,建议各级政府应逐步放松对  相似文献   

2.
正在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人、固化到户工作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显得尤为重要。现结合实际工作,谈几点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的思考。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的原则  相似文献   

3.
农村集体成员权是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权利,是一种身份性、资格性权利,既是农民在集体内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亦是其获得土地保障的依据。农民的个体成员身份和集体的团体性组织结构是我国农村中的现实场景,同时也是农民权利制度构建的国情因素和前提条件。对于农民权利问题的研究,必须着眼于个体成员权与集体所有权的双重构建,实现利益上的双赢。  相似文献   

4.
<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行界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也是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根本。笔者认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过程中,应当做好六项工作,确保按政策规定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宣传政策界定成员身份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边界的关键措施,也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将成员身份确认到位,重点要让群众了解政策、知晓办法,确保群众参与、群众监督,让群众用政策维护自身权益。针  相似文献   

5.
<正>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记者近日采访了农业部经管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6.
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界定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在统筹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积极实践、深入研究,探索出了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新路子。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必要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不仅关系到农民的政治权利,而且关系到农民参与收益分配的财产性权利。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手段,是化解农村与集体、村民与村民之间矛盾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进户籍改革进程的重要任务,对于  相似文献   

7.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导向提倡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形成的股份实行静态管理,但改革中存在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难以有效区分、劳动积累贡献不足以成为股份静态管理的依据、非成员股东持有股份正当性合理性存疑等理论和实践困境。《民法典》坚守保障成员生存的集体所有权,明确集体所有权的本质属性是体现成员公有的民事权利,成员随特定事实而变动是其固有特征,作为特别法人的集体资产量化股份有别于营利法人股份,从而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构了私法逻辑。为实现与《民法典》私法秩序融贯协调,凝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成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应当将全部集体资产及其收益予以股份量化,以成员身份为前提设置个人股,股份随集体成员身份得丧而变动,如此方能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向深入,并真正实现集体所有权。  相似文献   

8.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江苏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已有十多年的探索,具有较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苏南进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机制阶段,苏中到了巩固改革成果、扩大覆盖范围阶段,苏北处于开展试点、探索路径阶段。基层反映改革遇到了法人地位之困、成员资格之扰、个人股权之缺、持续发展之忧等问题。通过调研,感到还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一个是资产"蛋糕"怎么分,即应拿出多少资产折股量化到人;一个是收益"蛋糕"怎么切,即该拿出多少收益用于股份分红。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抓紧制定江苏的政策文件,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抓好清产核资、界定成员、折股量化、发展集体经济等工作重点。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和规定:扩大改革覆盖面,暂不具备改革条件的村,也要做好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等工作;明确原则上不设集体股,设集体股的应确定集体股所占份额上限,不设集体股的确定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将股份量化到人、固化到户作为一条基本要求予以明确;把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作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抓紧研究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研究制定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政策。  相似文献   

9.
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一些问题认识需要辨析。本文认为,对于集体资产量化的范围,在中央没有制定统一标准前,各地可以先量化经营性资产,暂不量化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若农村基层干部、群众一致同意对资源性资产进行量化,应允许农民积极探索。关于成员资格界定,可行的办法是在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基础上,鼓励地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关于股权设置,原则上不提倡设集体股,具体是否设集体股,应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尊重群众选择,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开程序自主决定。在集体资产股权权能方面面临的任务主要是完善权能。在股权管理方面,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制,切实加强产权保护。为实现集体资产股份能够顺畅流转,应当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取消对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交易的限制。政府应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专门的登记管理办法,由政府发放组织证明书是当前解决集体经济组织身份问题切实可行有效的办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终落脚点是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政府应解决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利用、改制后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税费负担过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缴纳红利税等问题。  相似文献   

10.
<正>科学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事关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落实,也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性环节。目前,各地主要根据户籍关系、承包经营集体土地情况、参与集体收益分配情况等,通过民主程序认定。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成员资格的确定、排除和丧失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但是由于情况复杂,成员资格界定  相似文献   

1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资产权属问题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资产的运营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由于80年代中央提出政社分开的改革目标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以及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立法规制不完善,当前农村集体资产运营主体及所有权人相当混乱。为解决此问题,必须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唯一法定主体、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对集体资产存量较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在“村改居”社区实行居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分离的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12.
<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其核心内容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按股量化到其成员,把传统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份持股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说,这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其改革的关键是处理好成员与集体的关系,形成既发挥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相似文献   

13.
2017年以来,江苏省盐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部署,精心组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共清核农村集体资产239.58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66.65亿元;2214个涉改村全部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股份量化、赋码登记、系统录入等工作,折股量化集体资产54.65亿...  相似文献   

14.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及其效率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委托—代理关系农村集体资产可粗略地分为三大类 :以土地、山林等为主的资源性资产 ;以乡村集体企业资产为主的经营性资产 ;以及以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性和公益性设施为主的非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资产与其他公有资产一样 ,其产权有一个基本矛盾 ,那就是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中任一成员 ,既是本社区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又是非所有者 ,任一成员不能单独行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这一矛盾使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须通过某一组织来实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社区内成员的当然代表 ,管理和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社区农民作为…  相似文献   

15.
<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基础性问题。当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概念及其资格的认定问题给出具体解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受当地村规民约、传统观念和历史习惯等因素影响,在某些特殊人群身份认定上有较大差异,由此引发的问题不利于农村深化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如何认定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提出如下拙见。  相似文献   

16.
正"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和重要目标。其中,农村集体资产份额管理作为农民产权权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备受关注。松江区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不断创新完善其运营模式的同时,集体经济组织社员权  相似文献   

17.
股份合作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农村集体资源分散使用、集体资产不可分割问题的理想方式,并有助于农村人口进城和城市资本回流农村。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股份合作制在城郊农村和传统农区日益普遍。各地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清产核资方面,取得了丰富的改革经验,但改革也存在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包容性问题,而且一些地方的改革积极性不高。为贯彻落实中央的改革要求,需要在成员界定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赋予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更多权利权能、协同推进各种集体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改革,多种方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并做好有关配套工作。  相似文献   

18.
<正>福建省晋江市按照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任务要求,狠抓落实、大胆创新,全市197个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社区)全部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3万人,完成设置股权412.51万股,量化资产30.58亿元;186个没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社区),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63  相似文献   

19.
傅萍 《农业经济》2018,(4):39-4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我们不仅要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制,要使农民对集体资产拥有更多的财产权利。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更好地发挥集体经济的作用,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就必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由此,当前农村改革的重点就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调动农民积极性。  相似文献   

20.
<正>福建省沙县是2017年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0个试点县之一。2018年底,全县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各项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取得了预期效果。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中,该县探索的五项统一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