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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制度的重大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深刻理解"三权分置"的重大意义,正确诠释"三权分置"的法理基础,加快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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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由此可见,宅基地制度改革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提上了加速改革的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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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置"后,如何正确把握这一新概念,如何理解其内涵和具体实现形式,成为社会关注和讨论的焦点。设立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意义为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创造条件。现行的宅基地制度以保障农民居住权利为主,宅基地主要由本集体成员取得和利用,仅限在本集体内部转让。由此形成了宅基地所有权构成主体、取得资格主体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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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是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按照中央要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要在201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业制度改革最基础的工作要确保按时完成,得到农民认可,不留矛盾和隐患。二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要守好底线,要重点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有效途径。要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底基本完成。同时,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开展闲置的宅基地复垦试点,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的闲置的校舍、厂房、废弃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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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继农村承包地实施"三权分置"后,中央再次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2018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要求,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认为,这是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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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宅基地制度是我国土地制度的一项独特制度安排,既是农民住房保障制度的基础,也是农民集体成员权利的体现。宅基地改革绝不是向社会公众开放、让城里人下乡去买房置地,也不是要改变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在农村搞大规模非农开发或商品房建设。近一段时间,关于放活农村土地市场的讨论很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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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作为农村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最宝贵的财产之一。当前许多地区产生大量的闲置宅基地,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文章以乡村振兴战略为背景,从宅基地的概念到政策,从研究意义到主要困境等内容分析了农村闲置宅基地,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的盘活利用。宅基地是农村一项重要的资源,有效利用闲置宅基地是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打破多重障碍让各方力量参与进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利用闲置宅基地可以激活农村土地要素、盘活农民“沉睡”的土地资产,对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发展用地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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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要求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离。可以化解农村人口和用地增加之间的矛盾,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实现农民的财产权利。明确集体组织所有权的主体地位,公平认定和试用资格权,适度激活宅基地使用权是其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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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流动人口越来越多,闲置宅基地问题越来越引发关注。通过文献分析法和实地调研法,归纳了农村闲置宅基地的主要类型,分析了形成原因,提出了解决对策。调研发现,现阶段农村闲置宅基地主要有继承宅基地闲置、外出务工季节性闲置及建新不拆旧闲置等。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农村宅基地的执法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宅基地流转不出村限制、宅基地退出机制不完善等。因此,建议加强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构建镇域或县域范围内的市场流转机制;完善配套机制,减少农民后顾之忧,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信息登记制度,依法构建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有偿退出机制,注重农民退出后的社会保障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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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新时代深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要"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这为集体资产经营指明了发展方向,为集体资产走向市场找到了实现路径。随着首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量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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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京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都超过了80%,大批农民搬迁上楼或进城就业,部分农民在城镇买房置业、安家落户,但大多数仍保留着农村宅基地,农宅荒废闲置日益增多。据北京市农经办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市农村八成村庄有闲置农宅,闲置宅基地面积占宅基地总面积的5.3%。随着北京市郊区旅游的发展,农民集体越来越意识到农宅和农房的资产价值,在不改变集体所有权和农民资格权不变的情况下,自发以多种形式流转闲置农宅使用权,通过多种方式途径盘活利用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为全国其他地区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特别是盘活利用闲置农宅进行了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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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农民进城、集中居住特征凸显,农村闲置宅基地存量可观、增量可期,盘活闲置宅基地对于节约土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价值。闲置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一项有益探索,而明晰入市的条件和风险,是用好、用足创新型政策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