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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资金是指村集体在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和生产设施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向村民筹集的资金和劳动力,还包括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的财政奖补资金、村集体的投入和社会捐赠等。论述了孝义市未形成固定资产的"一事一议"项目的账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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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是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二十条将"一事一议资金"列入长期负债科目.笔者认为,将"一事一议资金"列入负债类科目进行核算值得商榷.
1."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性质与负债的定义不符
负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集体经济组织的现时义务."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是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是村民为获得实物资产(道路、幼儿园等公益事业)而投入的货币资金及劳动力.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以资代劳、现金资产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变成了实物资产,并未导致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流出.故"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不应作为负债类科目进行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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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资产还是负债,应根据在建工程最终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决定。如果在建工程最终形成固定资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在资产类科目核算;如果不形成固定资产,那么又分为两种情况:在建工程转为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那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既不属于资产也不属于负债,应归为可分配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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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4期的<农村财务会计>刊登了张景然、张云华撰写的<生态村项目建设相关账务处理>一文,该文提出:"收到用于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各项资金应记入'资本'科目,并按照资金来源设置二级科目.凡是涉及上级单位拨款、社会团体赠款、个人捐赠的款项、'一事一议'筹措的款项都要纳入本村'资本'账户核算,并按照拨款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本人认为这样的账务处理欠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用于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各项资金不应记入"资本"科目,应根据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分别记入"专项应付款"、"公积公益金"、"一事一议资金"等科目进行分类核算.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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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笔者从正在开展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中了解到,许多村因为年终决算核算方法不准确导致账面严重亏损,一个重要因素是按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核算要求将"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而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列入‘管理费用’或‘其他支出’科目"。笔者认为,对于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而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资金列入"管理费用"或"其他支出"科目核算,值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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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村民筹资筹劳的账务处理、财政拨付给村集体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账务处理、有关单位无偿支援村集体项目建设资金的账务处理、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给村集体项目建设资金的账务处理和村集体负担资金的账务处理等5个方面。在账务处理上,要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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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道路硬化资金在改善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如何用好管好这笔资金非常重要,现就该项资金核算业务加以阐述。一、主要会计业务举例城关村为解决村民行路难的问题,经2014年9月20日村民大会决定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硬化一条长1.1公里的道路,工程竞标发包路面硬化合同价26.8万元。具体筹资方式如下:申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2.8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资金4万元。会计分录为:1.2014年9月20日筹资方案审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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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村级举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向农户收取,“一事一议”资金成为村集体公益事业开支的主要来源。为适应税费改革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内容变化的需要,笔者认为,按照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应增设“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由于这项资金是因固定使用而收取的,从性质上讲,为负债类科目。“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专门用于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的收取、使用及期末结余变化情况,其账务处理如下:1.收到一事一议筹资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一事一议资金——(按筹资项目设明细科目)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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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制度在各省全面推开后,成效显著.随着各级财政奖补范围的扩大和资金力度的提高,奖补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及一事一议项目完工后形成的资产的管理,日益成为村级财务管理的焦点.本文总结基层工作实际,提出了农村财务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核算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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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4期的《农村财务会计》刊登了张景然、张云华撰写的《生态村项目建设相关账务处理》一文,该文提出:“收到用于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各项资金应记入‘资本’科目,并按照资金来源设置二级科目。凡是涉及上级单位拨款、社会团体赠款、个人捐赠的款项、‘一事一议’筹措的款项都要纳入本村‘资本’账户核算,并按照拨款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本人认为这样的账务处理欠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用于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各项资金不应记入“资本”科目,应根据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分别记入“专项应付款”、“公积公益金”、“一事一议资金”等科目进行分类核算。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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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专项应付款"科目在村级财务处理中使用频率比较高,只要是涉及上级政府部门专项拨款建设的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核算,都会使用到该会计科目。该会计科目下设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拨款等明细科目。行政村通过农户自筹资金建设的公益事业项目在"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核算,不在该科目核算。使用"专项应付款"科目,遇到上级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该科目核算有个特点,即工程项目没有达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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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下简称一事一议项目),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政府给予奖励补助的一项财政支农新政策,它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举措。浙江省绍兴市于2010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财政奖补工作试点并逐步推开,各地按照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省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的会计核算,促进了项目规范管理。但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出台较早,制度对"一事一议资金"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仅限于向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的资金,对当前通过社会捐赠、村集体积累投入、财政奖补等多渠道资金筹集的会计处理没有统一规定,导致一些地方一事一议项目核算不够规范,影响了项目管理和绩效水平的提高。本文结合浙江省绍兴市的实际,就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会计核算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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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一事一议资金”会计科目只核算按“一事一议”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其核算范围仅限于村民通过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筹劳资金。但从现实情况看,村级兴办的公益事业建设,往往从多方面筹集资金,包括村民上交的“一事一议”筹资、以资代劳款、上级财政奖补、社会捐赠、有关部门的专项投入、村集体积累资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