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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案例:1999年,金红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并领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1年3月,金红与外村男青年结婚,但一直未将户口迁出,亦未在男方分得承包地。今年初,金红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以金红已出嫁为由,收回了她的承包地,对2002、2003年两年中该组每个村民应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750元和3011元也未分配给她。为此,金红诉讼至法院,要求村委会立即停止侵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收回的承包地,分给应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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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之友》2004,(3):55-55
法律链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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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家庭承包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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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题段某原系重庆某村五组村民,有农业户口,1999年迁入镇上转为非农业户口。但其在原所住村的承包地未退还给村集体,且汪某一直在经营该承包地。2011年,该村土地被征收,根据当地政府征地方案,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给予安置补助费2.5万元/人。段某应否取得安置补助费?解答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土地承包期限内迁出集体经济组织并落户小城镇的,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不退还集体,但发生土地征收时不应取得安置补助费。  相似文献   

5.
一、农村妇女人员。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该法还对农村妇女结婚、离婚或者丧偶情况作了具体的土地承包规定。实际上有的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并不到位。有的地方,妇女结婚户口在新居住地还未分给承包地,原居住地发包方却已将其承包地收回;有的地方,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并未取得承包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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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题梁某是某村的村民,经承包获得该村10亩土地(一般农用地)的使用权,用于养殖业。后因养殖业不景气,梁某将这块地改作小型砂石厂的洗砂场地。刘某欲在该村承租土地建设砂石厂,看中梁某的承包地及周边土地共计20亩,愿出租金100万元、承租30年。梁某承包地周边的10亩地实际上为该村集体所有的村内建设用地,暂且允许梁某使用,但未签承包合同。梁某为了完成与刘某的转包交易,谎称该20亩地其均拥有承包权,且该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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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2010年1号文件中关于"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的精神,去年,江苏省南通市认真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截至去年年底,开展试点的有10个村,125个村民小组,承包农户4688户,有4273个农户进行了申请登记,占承包农户的91.15%;因外出务工暂未提出登记申请的有364户,占农户总数的7.76%,对这部分农户在今年春节期间办理了登记手续;因承包经营权纠纷等原因未提出登记申请的有51户,占1.09%.登记的承包地面积16951亩,比原证书上记载的面积增加了792亩,增加4.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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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报道,贵州省修文县为完成上级安排的"在2019年建设4000亩的高标准蔬菜保供基地"任务,在7个行政村推动土地流转。其中的程官村部分村民因对该项目缺乏信心,不愿流转土地,当地在未和村民达成协议、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和机械,强挖村民数百亩承包地,铲除田里的作物,强行推动土地流转,给农民造成了严重损失。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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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20日,编辑部收到读者丁现印的来信,他说:"我是河南商丘师范学院的学生,家在夏邑县车站镇薛庄村。我们村的土地承包,无论是‘承包期30年不变’还是‘延包30年’的政策都没有落实。以我家为例:我家4口人(爸、妈、姐、我)承包了8亩土地。去年我姐结婚,嫁到了外村,村里要收回按人均分的、原本属于我姐姐的2亩承包地。我家不同意,村集体就要强行收回。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在我村,每户农民只要家庭人口发生变动,都要调整原来的承包地。这种做法延续了十几年,因此,在村民的头  相似文献   

10.
案例:张某55岁的大哥终身未婚,由于他体弱多病,已无力再耕种其承包地.今年4月,他们兄弟俩达成一项口头协议:"大哥由张某供养,他所承包的2.5亩土地由张某来耕种."可此事被村委会知道后,说他们的协议无效,如果张某大哥无力耕种承包地,村里就要收回.请问:如果张某供养了大哥,是否就有权耕种他所承包的土地?村委会要收回张某大哥承包地的做法对不对?张某怎样才能获得大哥承包地的承包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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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例:村民李芹于2000年5月同丈夫王强离婚时双方议定:王强出面承包的两块地由他俩所生的女儿耕种,并经过村民委员会将两块承包地转到李芹的名下承包。2003年春,王强的续妻开始争夺这两块承包地的经营权,村委会调解无效后,裁断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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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土地流转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政策进行。在承包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也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户放弃承包权或改变承包合同。不准收回农户的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准将农户的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不准借土地流转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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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题村民甲欲在承包地里种植葡萄,但被村委会告知,由于其承包地是基本农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得在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所以他不能在自己的承包地上种葡萄。甲认为,在承包地上种葡萄没有破坏基本农田,应当允许种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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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题某村村民王某一家曾分得10亩承包土地,在承包经营期内,王某丈夫去世,王某并未改嫁或离开原居地。请问王某是否有权继承丈夫的承包份额?村委会能否以王某家人口减少为由收回其家庭承包份额的一部分?解答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都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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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问:最近,我村有一块耕地,被一村民承包。按合同规定承包者只能种粮,而这位承包者却撂荒承包地。请问,这个问题如何解决?云南省个旧市张玲飞答: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中共中央有关文件规定: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荒芜、弃耕的土地,集体应及时收回。可见,土地承包者不履行承包合同,擅自撂荒承包地是违法行为。这个问题应建议村里给予解决,也可请县(市)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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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1982年5月1日,村民王某与村委会签订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合同书》,承包耕地4.93亩,期限为5年。1986年,李某嫁到该村,因属新增人口,未取得承包土地。后与王某商定,由李某代替王某耕种1.13亩承包地,并约定代耕期间的所有费用由李某负担。1987年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村委会一直未开展二轮承包。2005年,县政府征用了该村部分土地,包括王某承包、由李某代耕的1.13亩耕地,并依法将征地补偿费划拨到该村村委会。村委会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1982年承包合同约定的面积发放给大多数村民,但认为王某承包的1.13亩土地一直由李某耕种,属于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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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发文提出’今冬和明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进一步把村委会·合作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建设好’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编辑同志:我组有一孤寡老人已去逝,其已出嫁在外乡十多年的女儿要求继承其承包地,我组绝大多数农民不同意。请问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杨公庙乡蟠龙寨村鱼塘坎村村民小组答:一、根据有关法律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按人平均承包的),其承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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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向     
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关键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又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培肥地力,逐步提高产出率;才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保持农村稳定。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决不能动摇。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对于违背政策缩短土地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多留机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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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土地承包纠纷的成因及解决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土地承包当事人之间常常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纠纷。正确与及时解决好这些纠纷,对于维护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成因及解决途径浅析如下:一、成因1、由基层组织的原因造成。一是有些基层组织执行党和国家的土地承包政策不严格甚至违背政策,从而引起纠纷。如有的随意缩短土地承包期;有的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地高价发包;有的超出5%的标准预留机动地;有的违背农民意愿频繁地调整土地等等。二是有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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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青海省民和县在松树乡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松树乡共有8个村、36个村民小组,1859户农户,7714人,2007年经营权证原记载的耕地面积14855亩,经实测面积为18059.5亩,比原承包地面积增加3204.5亩。加强组织领导。民和县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设置了办公室,承担登记试点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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